来源:智通财经网
洪桥集团(08137)发布公告,于2026年8月21日,本公司与联丰泰科技、吉利科技集团及目标公司订立收购协议,吉利科技集团已有条件同意出售,而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收购(透过联丰泰科技正在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实体)目标公司聚能(江苏)动力科技51%的股权,代价为人民币4.248亿元(或等值港元)。
于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而其的财务业绩将于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内综合入账。
截至本公告日期,联丰泰科技正在中国设立一间全资外商独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实体),该实体将由联丰泰科技全资拥有,而本公司将透过该外商独资企业实体收购目标股权。根据收购协议,本公司与联丰泰科技须完成该外商独资企业实体的设立,促使其完成所需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并于其注册成立后,促使其作为买方成为收购协议的一方。该外商独资企业实体其后将承担收购协议项下买方的一切权利及义务,自收购协议日期起生效。
目标公司为一家专注低压场景的三电(电池、电机及电控)动力系统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并已同步发展由该等解决方案及新能源锂离子电池研发、生产及销售组成的双核心业务模式。目标公司具备完整低压三电配套交付能力,可向客户输出整合电芯、模组及电池管理系统(BMS)的一体化动力系统解决方案,自研自产方形铝壳磷酸铁锂(LFP)电芯作为方案核心配套产品,相关系统及电池产品当前主要应用于电动两轮车、三轮车等小型低压动力交通工具。
目标公司计划将相关产品及解决方案拓展应用于商用车、小动力、换电及智能机器人等领域,以扩大产品及客户覆盖范围。
目标公司亦计划拓展海外市场,包括就微型新能源交通工具相关的油改电及太阳能增程解决方案进行研发及业务布局;此外,目标公司正在开发钠离子电池相关技术(包括正极材料及电芯产品),作为现有锂电池业务以外的潜在新业务方向。
收购事项将令本集团得以扩展其锂电池业务,并符合本集团的业务发展策略,理由如下:
(1)收购事项将增加本集团锂电池业务的规模。于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而其财务业绩将综合入账至本集团的财务业绩。此将令本集团可连同其现有资源业务进一步发展其锂电池业务。
(2)目标公司已将其产品范围从单一电芯扩大至包括电池、电机、电控系统及电池管理系统在内的集成系统解决方案。因此,收购事项将拓宽本集团的产品及服务范畴,并支持其在两轮及三轮车市场的业务发展。
(3)收购事项亦将令本集团可将目标集团的业务与本集团现有技术及供应链资源整合。本集团拟运用该等综合资源,以于国内三轮车市场及包括东南亚在内的海外市场发展其锂离子电池业务。
(4)鉴于上述情况,预期收购事项将补充本集团现有业务并支持其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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