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看似普通的电商售后流程,被有心人玩成了“空手套白狼”的生意。上海闵行警方近日侦破一起利用网购“退款不退货”规则漏洞非法牟利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朱某在不到一年时间里,累计骗取某品牌火鸡面价值近13万元,目前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4月,一家食品企业向警方报案称,其电商平台官方旗舰店出现大量异常售后申请。消费者选择自行寄回退货后,系统按规则先行退款,但企业实际从未收到退回的货物。这批异常申请背后,隐藏着一条完整的“薅羊毛”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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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头通吃”的操作手法
警方调查发现,涉案账号均使用虚假身份注册。进一步追踪收货地址后,多名实际收货人表示,商品购自某二手交易平台,卖家正是朱某。
自2025年9月起,朱某在二手交易平台上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销售火鸡面。每当有买家下单,她便从电商平台官方店铺以消费者身份购买同款商品,将收货地址直接填写为二手平台买家的地址。货物由官方仓库直接发出,买家正常签收后,朱某再在电商平台提交虚假物流信息申请退货退款。
这一套流程下来,朱某既拿到了二手平台的货款,又通过“仅退款”拿回了电商平台的购物款,商品本身则留在了买家手中。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她通过此方式累计非法获利约13万元。
“仅退款”规则的边界在哪里?
需要明确的是,“退款不退货”在电商售后规则中仅适用于商家明确豁免退货义务的特殊情形,如生鲜商品或小额差价补偿。普通退换货流程中,退款与退货需同步完成。用户在正常售后中刻意伪造破损、质量问题等虚假证据以骗取退款而保留货物,主观上具备非法占有目的,已构成民事欺诈甚至刑事犯罪。
这起案件并非孤例。此前已有男子利用AI生成烂果图骗取水果“仅退款”并转售牟利获刑一年;也有买家恶意下单敲诈900余家网店,流水高达1030万元被判刑。这类行为正在从“占小便宜”演变为有组织的牟利手段。
平台风控漏洞待补
目前,朱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上海闵行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已约谈涉事电商平台方,建议优化退款审核逻辑,对高频退款、异常单号等风险行为增设人工复核环节。
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正常的售后权益不会受到影响;但对于那些试图钻规则空子的人,法律的红线已经划清。电商平台的退款机制本是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而设,当它被异化为牟利工具时,等待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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