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8月21日讯,近日,陕西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公司根据上月考勤情况于次月计提并发放职工薪酬,导致应付职工薪酬及相关成本费用核算存在跨期确认的情形。
以上行为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五条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萍、财务总监蔡启龙、时任财务总监韩崇华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陕西证监局对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及王萍、蔡启龙、韩崇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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