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六十五了,住在朝阳区一个老旧小区的六楼,没电梯。每天爬楼,八十级台阶,数了六年,闭着眼都不会踩空。
三年前我找了个搭伙过日子的伴儿,五十八,退休教师,菜烧得一般,但人收拾得利索。
我们一开始说得好好的,不领证,不牵扯儿女,就图个知冷知热。
头一个月,她还愿意跟我挤一个被窝,后来就嫌我打呼噜,搬到了小卧室。
再后来,我半夜起夜,看见她那屋灯还亮着,门缝里飘出手机外放的黄梅戏,咿咿呀呀地唱。
上个月,我前列腺炎犯了,裤子湿了半截,她拿着拖把站在我面前,眼神冷得像看一条老狗。
今天,我坐在楼下的长椅上,想跟你们这些老哥老姐说句实在话:中老年人搭伙,要是那方面没需求了,趁早别凑合。不是一路人,睡不到一个坑里,硬揉在一起,比一个人还冷。
我叫老徐,徐茂林,北京朝阳人。年轻时在798附近一家电子管厂干钳工,后来厂子改制,我买断工龄,出来跟人合伙跑过运输,开过小卖部,最后在团结湖那边一个小区当了十五年物业维修。一辈子没挣下大钱,但也没欠过外债。老伴儿赵淑琴,走了六年了。胰头癌,从查出毛病到人没,四十七天。她那四十七天,我把这辈子没流过的眼泪全流干了。送走她那天,闺女和儿子都从外地赶回来,我站在八宝山那个灵堂门口,看着他们在登记处忙活,突然觉得,我这辈子最亲的人,已经变成一缕烟,从那个大烟囱里飘走了。
从那以后,家里就剩我一个人。房子是九几年厂里分的,五十多平米,两居室,没厅。闺女嫁到天津,儿子在深圳安了家,都是普通白领,还着房贷,养着孩子,日子紧巴巴的。他们一年回来一趟,给我买点吃的穿的,塞点钱,吃顿饭就匆匆走了。我不怪他们。他们也难。
可我一个人,是真难熬。
白天还好,我每天五点半就醒,下楼遛弯,在小区门口的包子铺吃两个茴香馅儿包子,喝一碗小米粥。然后去附近的花鸟市场溜达,逗逗鸟,看看鱼,跟那帮老头下两盘象棋。时间也过得去。怕就怕晚上。天一点点黑下来,屋里一点点静下去。我坐在客厅那个破沙发上,开着电视,声音调到很大,可还是觉得空。那种空,像有人把你身体里的东西全掏干净了,就剩一副干瘪的皮囊,搁在那儿,慢慢发霉。
夜里更不用说。我神经衰弱,一点响动就醒。楼上那对小年轻,夜里不消停,床板吱呀吱呀地响,还有高跟鞋踩在地板上“笃笃”的声音。我听见了,翻个身,骂一句“小兔崽子”,然后就更睡不着。有时候半夜醒来,习惯性地往旁边摸一把,摸到的是冰凉冰凉的被单,那点困意,就彻底没了。睁着眼睛到天亮。
儿女们不放心,打电话总说:“爸,要不你再找一个?现在老年同居挺普遍的,身边有个人,总比一个人强。”我一开始是抗拒的。我跟赵淑琴,那是从十八九岁就认识了,她跟着我,没享过一天福。现在她走了,我再找一个,心里总觉得对不起她。可话说回来,人非草木,家里得有个女人。不说别的,就说做饭吧,我做的饭,猪都不乐意吃。
后来,楼下的老街坊张姐给我介绍了一个。叫王丽云,五十八岁,刚退休,退休前是劲松那边一个小学的语文教师。男人也走了好几年了,一个闺女在通州,不常来。张姐把她领到我家时,我一眼就觉得,这人是过日子的。穿着件米白色的针织开衫,黑裤子,头发烫成小卷,脸上化着淡妆,干干净净的。说话也文气,不紧不慢,带着点北京本地人的腔调。
我们在一起处了几个月。我请她看了两场电影,逛了两次公园,吃过几顿烤鸭。她每次都挺高兴,也不让我多花钱。有一次在景山公园,爬上万春亭,我背着手看故宫,她站在我旁边,风吹过来,撩起她几根头发,打在脸上。她伸手拨开,扭头对我笑了笑。那一刻,我心里踏实了些。觉得这日子,终究还是要往前过。
我们商量好了,不领证,不牵扯财产,就搬到一起住,互相照应。她搬来那天,拖着一个拉杆箱,带着几床被褥。我把朝南那间卧室腾了出来,添了张新床,新的四件套。头一个月,我们睡一张床。她睡觉规矩,不磨牙不打鼾,只是总背对着我。有时候我想凑近点,碰碰她的手,她就说:“老徐,累一天了,早点睡吧。”我也就识趣地收了手。
我承认,我对那方面,还是有想法的。六十二三岁的时候,身子骨还行,夜里躺在被窝里,闻着她身上那股雪花膏的味儿,心里像有猫在挠。可她总是淡淡的,像一碗温吞水。我试过几次,要么装睡,要么说头疼,要么就把身子缩到床边上,跟我之间隔开一条缝。我心里那团火,就被那条缝里的凉风,一点一点吹灭了。
后来她嫌我打呼噜。说我呼噜跟打雷似的,吵得她整宿整宿睡不着,血压都上来了。我找了个老中医,开了几副中药调理,也不顶用。她就自己搬到了小卧室。小卧室朝北,冬冷夏热,放了一张行军床。我说:“丽云,那屋冬天冷。”她说:“没事,我多盖床被子。”语气很平,但我听得出来,没得商量。
从那以后,这个家里,就剩下了一种客客气气的冷淡。她每天六点半起床,做早饭。两碗稀粥,两个煮鸡蛋,一碟咸菜。我吃我的,她吃她的。吃饭的时候,会聊几句,都是些鸡毛蒜皮,今天菜价又涨了,隔壁楼的老李头中风了。像两个合租的房客,准时友好地拼桌吃饭。白天她出门跳舞、买菜、去女儿家,我下棋、遛弯、修修家里的水龙头。晚上各自回屋,她那屋的门,总是关着的。偶尔,我半夜起来上厕所,经过她门口,能听见里面有动静,是手机外放着黄梅戏,《女驸马》《天仙配》,咿咿呀呀地唱。我就站在门外听一会儿,那声音,幽幽的,像从很远很远的地方飘过来。
有几次,我经过她房门时,看见门缝里透出一点光。我抬手,想敲门。手举到半空,又放下了。敲了又怎样呢?进去坐坐?说什么呢?我甚至想过,哪怕什么都不干,就靠在一起说说话,说说赵淑琴,说说她走了的那六年,说说我每天晚上一个人对着电视机时的滋味。可我终究没敲下去。那张门,像一道看不见的墙,把两个人,隔得越来越远。
上个月,我前列腺的老毛病又犯了。那几天,尿频,尿急,还憋不住。有次在客厅里,刚站起来,一股热流就顺着裤腿下来了。我呆在原地,看着地板上那一小滩水渍,脑子“嗡”的一声,什么感觉都没有了,只剩下耻辱。
王丽云正在厨房择菜。听见动静,走出来一看,没说话。转身进了卫生间,拿了一把拖把出来。她走到我面前,弯下腰,一下一下地拖地。拖把上的水,混着我的尿,在地板上画出一片深色的痕迹。我站在那儿,像个做错事的孩子,裤腿湿哒哒地贴在腿上,冰凉冰凉的。
她拖完了,直起身,把拖把靠在墙边。然后抬起头,看了我一眼。
那眼神,我活了六十五岁,一辈子没见过那样冷的目光。不是嫌弃,不是厌恶,而是空,一种纯粹的、彻底的空,像看一样没有生命的东西。就像看一把用坏了的扫帚,一张过期的报纸。
“去换条裤子吧。”她说。语气平静得可怕,不带一丝感情,像在对一个陌生人说。
我愣在那儿,浑身冰凉。那点从腿上传来的凉意,一直蔓延到了胸口。我慢慢转过身,一步一步走进卧室,关上门。门一关上,我沿着门板滑下去,坐在地上,抱住头。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我这一辈子,流血流汗,没在人前掉过泪。可那天,我像个孩子一样,哭得浑身发抖。我突然明白了,这个家里,从来就没有我的位置。她搬进来,不过是找个能遮风避雨的屋檐,凑合着,打发剩下的年月。我不过是一张活着的饭票,一个还会喘气的家具。什么知冷知热,什么互相照应,都是扯淡。没有那点念想的牵扯,两个半路凑到一起的人,比陌生人还陌生。
那天晚上,她照旧做了晚饭。熬了小米粥,炒了青菜,还有一碟酱豆腐。我坐在饭桌前,一口一口地扒拉着。她坐在对面,夹菜的筷子,一挑一挑的,也不看我。
“丽云。”我叫她。
她抬起头,用询问的眼神看我。
我放下筷子,看着她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那上面,有精心保养的痕迹,有岁月留下的细纹,就是没有一丝一毫的温度。
“我们……散了吧。”我说。
她愣住了。筷子停在半空,过了几秒,才慢慢收回来,放在碗边上。
她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那天夜里,我把赵淑琴的照片从抽屉里翻出来。黑白照片,她梳着两条辫子,笑得有点傻。我用袖子擦了擦相框上的灰,把它放在床头。窗外,不知谁家的空调外机“嗡嗡”地响着,像有无数只蚊子在耳边飞。
三天后,她搬走了。还是那个拉杆箱,多了一个旅行袋。她走的时候,正在下雨。我站在阳台上,看着她撑着把蓝花伞,一步一滑地走出小区大门。她没有回头。
屋子里,又只剩下我一个人了。可奇怪的是,她走后,我反而觉得心里踏实了。那种空落落的冷,虽然还是冷,但至少干净。
今天,我坐在楼下的长椅上,晒着太阳。前面几个老伙计在下棋,吵吵闹闹的。有个快七十的老哥,领着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走过来,乐呵呵地跟人打招呼,说这是新找的伴儿。我看着他那个得意劲儿,心里叹了口气。
老哥们,老姐们,我老徐今天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到了咱们这个岁数,搭伙过日子,钱啊,房啊,儿女啊,都是其次的。最要紧的,是那点热乎劲儿。你这个人,还能不能让她,或者他,从心底里愿意往你身边靠。要是连那点念想都没了,连碰一下都嫌烦,那就不如一个人过。一个人,冷是冷点,但好歹还像个人。两个人凑在一起,心不在一起,那才叫真正的遭罪。
我的烟抽完了。太阳也偏西了。我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灰,抬头看了看六楼那扇窗户。窗户关着,风吹得旧纱窗一鼓一鼓的。我深吸一口气,慢慢朝楼道口走。
八十级台阶,我得接着爬。一个人爬。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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