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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掌上蓟州、天津交警、天津新闻广播
据“掌上蓟州”微信公众号消息,为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工作,全力整治辖区电动车、低速三、四轮代步车(俗称“老头乐”)突出交通乱象,连日来,公安蓟州分局交管支队精准部署、开展电动车不戴头盔及“老头乐”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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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过程中,执勤民辅警坚持罚教并举、温情执法的工作原则,杜绝简单化、一刀切执法。对现场查处的未佩戴头盔、车辆违规行驶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劝导纠正、警示教育及处罚;对初次违法、情节轻微的群众,现场普及交通安全知识,讲解不戴头盔、驾驶非标车辆的巨大安全风险,以案说法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让群众直观认识交通陋习危害。同时,从严查处非标“老头乐”无牌无证上路、违规载人、非法营运、闯禁行、乱停乱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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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公安蓟州分局交管支队将持续紧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弦,常态化推进电动车不戴头盔、“老头乐”违法乱象整治工作,持续加大执法管控与宣传引导力度,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此前
天津交警发布
一图看懂!
教您如何区分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违规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告》明确,违规低速电动车是指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
对本市既有违规低速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7年4月30日。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的,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机动车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过渡期后(自2027年5月1日起),违规低速电动车严禁上道路行驶,上道路行驶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机动车管理相关规定处理,请广大市民群众不要购买违规低速电动车,如发现我市有生产、销售违规低速电动车的,请积极拨打“12345”“12315”电话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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