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一头小牛,一年返本分红,每月还能领几斤牛肉。”面对这样的“好事”,你会心动吗?8月20日,记者从成都青羊法院获悉一起通过“代养殖”虚假宣传高额回报率,诱骗群众投资认领牲畜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
2019年11月,唐某注册成立某养殖公司,公司成立后至2022年底,利用推介会、聚餐以及向老客户提供牛肉回扣吸引老推新等方式对外公开宣传,并与投资人签订《牛犊买卖合同》及《委托饲养协议》以吸收不特定群众的资金。
同时为吸引投资,某养殖公司承诺:订购一头小牛12000元,一年到期返本分红,每头牛可分红3120元至3500元不等;订购一头母牛22000元,三年到期返本分红,每头牛可分红6500元至7000元不等。此外,投资人每月还能获得1至3斤牛肉,或以每斤33元的标准进行返现。高回报加实物收益,不少老年人被这样的“福利”吸引,纷纷掏出积蓄。
然而,唐某控制的某养殖公司根本没有足以支撑其许诺的高额返利的经营规模。所谓的“代养牛”项目,本质上是一场“借新还旧”的非法集资陷阱。当资金链断裂,这场“击鼓传花”的游戏就走到了尽头。经鉴定,该公司累计吸收190名群众的投资1080余万元,导致投资损失98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未经主管部门批准,面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唐某当庭认罪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综上,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并发还投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唐某退赔。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介绍,此类犯罪利用群众对农业养殖收益的不了解以及对高额回报的渴望,承诺远超普通农业投资的高回报,混淆合法经营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界限。
事实上,这种“代养殖”项目,并没有足以支撑其许诺的高额返利经营规模,不法分子通常以新投资人的投资款支付之前投资者的收益,自然无法长期维持运转。法官提醒,参与投资须谨慎理性,切勿被“高回报”冲昏头脑。任何投资都存在风险,务必提高防范意识,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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