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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规模
严格控制单车投放数量,按照初期规划,盂县共享单车总量应控制在3000辆以内,本次投放实行总量管控、分批投放、动态调整模式:首批试点投放800辆,根据试运行使用率、市民反馈、道路承载情况,逐步投放,每批次投放规模300-500辆,最终实现建成区全覆盖;严禁超量投放,避免出现资源闲置和管理乱象。
车型标准
投放车辆必须符合国家非机动车安全标准,车型原则上为人力驱动自行车,车况全新、性能稳定,统一车身标识、配色规范。车辆需配备高精度定位、智能电子锁、声光预警装置、安全刹车系统,支持电子围栏或定点停放、违规停放预警、后台实时溯源,无安全质量隐患,杜绝改装车、劣质车、超标车上路运营。
划定三类管控区域
1.重点投放区:政务片区、建成区中小学、人民医院、大型商超、公园广场、核心住宅小区、公交始末站等高频出行区域,加密停放点位。
2.限制投放区:建成区次干道、建成区外路段、新建小区,适度减量投放,避免过度堆积。
3.禁止投放停放区:城市主干道机动车道、消防通道、人行道狭窄路段、桥梁隧道、学校出入口50米范围、医院急救通道、施工管控区域,全面禁止投放、停放共享单车。
设置标准化停放点位
按照“疏密有度、便民不扰民、不占消防通道、不影响通行”的要求,统一规划设置共享单车电子围栏停放区、物理停车泊位。统一规划标准化停放点位80-100个,每个点位投放20-30个,采用“划线泊位+电子围栏”双重管控模式,所有车辆必须入栏停放、定点落锁。停放点位优先利用道路边角、闲置空地、非机动车专属区域,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人行主通道,保障市容整洁、通行顺畅。
联系电话
该方案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与盂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088558
来源丨盂县人民政府网站编校丨高峰责编丨荆倩审核丨田杰校对丨苏建平 冯玡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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