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万高扬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洋浦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明确为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相关处罚流程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完成,信息公开透明,便于行业相关主体查询参考。
该处罚结果的公示也将对国内航行船舶相关运营责任人起到警示作用,督促相关主体严格落实进出港报告的法定要求,规范船舶航行及停靠全流程的合规操作。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万高扬 违法案由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1052000177-1-2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4603*******031X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8-20 作出处罚机关洋浦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万高扬,涉及的违法案由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1052000177-1-2,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4603*******031X,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2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洋浦海事局。
事件点评
本次洋浦海事局对自然人万高扬作出的700元小额处罚,属于针对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未依规报告的常规行政执法案例,不涉及相关航运企业主体,未对区域航运市场秩序产生明显影响。该处罚严格依据两部现行法律作出,合规性充足,也为航运从业者明确了进出港报告的合规红线,具备一定的警示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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