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9日,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300773.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出具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意于浩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6年8月17日(央行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计算,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董事会提名于浩为董事,并于5月29日股东会选举通过。于浩先生担任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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