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为刑满释放人员设置专属招聘通道,这件事一出来,很多人第一反应可能不是感动,而是疑惑:凭什么?
一个人既然犯过罪、坐过牢,为什么还要给他专门提供工作机会?那些没有犯罪记录的人,找工作都已经不容易了,为什么一个有前科的人反而能获得“特殊通道”?
如果你有这样的想法,我觉得很正常。
因为站在普通人的角度,我们最在意的其实不是“善良”,而是“公平”。
一个人犯了错,法律已经判了刑,那么刑满释放以后,他到底应该付出多大的代价?
难道坐完几年牢还不够,出来以后还要被社会惩罚一辈子吗?
我觉得这里必须把两件事情分开。
给机会,不等于给特权。
允许一个刑满释放人员重新找工作,并不代表所有人都必须相信他,更不代表企业应该无条件录用。
说实话,如果一个人曾经犯过诈骗、盗窃、暴力犯罪,让普通人对他保持警惕,我认为完全可以理解。
因为信任不是一句“我已经改过了”就能重新获得的。
尤其对于受害者来说,你甚至没有资格要求别人原谅。
一个人可以重新开始,但受害者也可以永远不原谅他。
这两件事情并不矛盾。
可问题是,如果一个人刑满释放以后,社会完全不给他机会,会发生什么?
找不到工作,没有稳定收入,别人一听说他坐过牢就拒绝他。
他已经接受了法律的惩罚,却发现自己始终无法重新回到正常社会。
那么我们嘴上说“希望他改过自新”,实际上却不给他任何重新生活的机会。
这不是很矛盾吗?
甚至从社会安全的角度来看,一个有稳定工作、有正常收入、有生活目标的人,和一个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处处被排斥的人,哪一个更容易重新走向犯罪?
答案其实不难想。
所以我理解胖东来的做法。
它不是在告诉大家:“刑满释放人员比普通人更值得被照顾。”
而是在说:“这个人已经接受了法律规定的惩罚,现在愿不愿意给他一次重新证明自己的机会?”
我觉得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而且我认为,企业愿意提供这样的机会,应该是企业自己的选择,而不是强迫所有企业都必须这么做。
因为企业也有自己的经营风险,也有保护员工和消费者的责任。
不同犯罪类型、不同岗位,本来就应该有不同的判断。
所以我真正支持的不是“特殊照顾”,而是“重新参与社会竞争的资格”。
你可以不相信他。
你可以保持警惕。
你甚至可以拒绝和他共事。
但是,如果法律已经结束了对他的刑罚,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允许他通过未来的表现,把失去的信任一点一点挣回来?
我觉得这才是这件事情最值得思考的地方。
法律的惩罚应该有终点。
但一个人的人生,也不应该永远停留在他犯错的那一天。
我们当然不能要求所有人都原谅一个犯过错的人。
但如果一个人真的愿意改变,我们至少应该允许他拥有重新成为一个普通人的机会。
因为所谓“刑满释放”,真正应该意味着的,不只是走出监狱的大门。
更应该意味着:
过去的错误已经承担责任,而未来的人生,终于可以重新开始。
你支持胖东来这样的做法吗?
如果是你,你愿意和一个有犯罪前科的人做同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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