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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超前点映场里看到的,不只是英雄的冒险,更有导演个人的野心:表面的故事是归乡,可是故事里反复被讨论的却是待客。
顺着这条线索往下挖,你会发现:
一个人的名字,如何变成整部史诗的标题,又如何成为所有漫长旅程的代称;
一架织机,为何是佩涅罗珀守护身份与秩序的武器;
为什么博物馆里有青铜剑,却没有英雄穿过的衣服;
以及诺兰极力重构的“宾主之谊”(Xenia,即宙斯律法),为何能与中国春秋时代“礼”的崩坏遥相呼应。
这不是一篇关于电影好坏的影评。诺兰的《奥德赛》只是我们了解世界、照见当下与过去的一个入口;本文,是一场关于名字、物质与文明记忆的追问。
文明真正强大的地方,不在于它有没有武器和智计,而在于是否还有一些即使对敌人也不能轻易破坏的边界。
被磨平的电影名
8月8日,《奥德赛》上海IMAX点映场,座无虚席。
我旁边坐着一对年轻情侣,整场都在低声嘀咕:太烧脑了。诺兰把回忆、倒叙与眼下的危局层层套在一起,确实需要一点耐心。
直到马特·达蒙饰演的奥德修斯离开那位不会老去的卡吕普索(查理兹·塞隆饰)的海岛、真正踏上归途,女孩终于忍不住问男友:奥德赛到底是什么意思?——毕竟从头到尾,“奥德赛”这三个字并没有在片中出现过。
男孩试着讲了讲荷马史诗和人物关系,女孩仍在追问:那“奥德赛”和奥德修斯到底是什么关系?见我转头,对方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是历史小白,这个问题太浅薄了。”
我忍不住微笑。这个问题其实不浅薄,因为女孩问到了一个几乎无人追问的问题:关于这部电影的讨论早已铺天盖地,上映前,年轻学者仲树与诺兰的十七分钟对谈一夜之间火遍中外网络,赞誉与挑剔纷至沓来,连她开场把导演比作“吟游诗人”的措辞,都有人逐字检视。可议论虽多,“奥德赛”这三个字本身,却鲜少有人释名。
英语Odyssey源自希腊语 Odysseia(Ὀδύσσεια),意为“关于奥德修斯的故事”。中文纯音译,把这层链接隐藏了。
后来它又从书名继续泛化,指代“漫长而险象环生的旅程”:有一部老电影讲人类飞向木星的故事,英文片名就叫A Space Odyssey,中文名是《2001太空漫游》——“漫游”两个字意思到了,“奥德赛”与希腊的渊源,却在翻译途中被悄悄抹去了。
词是最小的出土文物,而且是被使用磨损的文物。
有些文物埋在地下,需要考古学家清理泥土;有些词埋在人们日常使用中,需要重新擦亮它的纹理。
三千年里,人们不断给这个故事续写、追加、覆盖。
而每一次覆盖,都在提醒我们:这是时代的当下解读。
名字里藏着一个人的命运
中文世界常把“奥德赛”理解为一次旅程,但在荷马那里,一切从一个人的名字开始。《奥德赛》第十九卷,奥德修斯的外祖父奥托吕科斯为他命名:因自己的一生令许多人怨怒,这孩子便叫“奥德修斯”——一个与愤怒、痛苦和冲突相连的名字,不像祝福,更像预言。
要听懂这句话,得知道取名者是谁。奥托吕科斯(Autolycus)在荷马笔下“在偷窃与起誓两件事上胜过世间所有人”,成全他的是赫尔墨斯——盗贼与商贾之神。奥德修斯那身闻名于世的诡计,“师承”正在于此:外祖父从赫尔墨斯处得来本事,再把名字连同性情一并传给外孙。
荷马史诗中惯以名字预示命运:奥德修斯的儿子,王子忒勒马科斯(Telemachus)的名字意为“远离战斗的人”——父亲深陷十年苦战,儿子的名字却指向战场之外;而奥德修斯(Odysseus)的词源含混——“招人怨恨”还是“承受怨恨”——荷马让两种解读并存。
后来二十年里,他经历战争、漂泊、诱惑与失去;这趟旅程并非主动选择的冒险,而是那个名字所暗示的命运,一步步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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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德修斯的一生都在回应自己的名字。三千年后,“奥德赛”从一个人的名字变为史诗标题,再变为泛指漫长旅程的普通名词。它仍被频繁使用,却慢慢褪去了与史诗中一个英雄的绑定。
当词语磨损了它的纹理,文明就需要重新寻找容器,诺兰重拍《奥德赛》面对的正是这个问题:一个远去的文明如何重新获得可感知的形态?仅靠文字,英雄只能活在想象里。
只有当青铜的冷硬、木船的纹理、织物贴身的触感被还原,那个世界才可能再次被看见。诺兰倾力复原的,不只是英雄,而是英雄所处的整个物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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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种接近考古学的方法,重建哪一个过去?
诺兰的实拍执念早已尽人皆知:真实的海浪、地中海实景,以及大量实体制作的巨型装置。据剧组受访时的说法,团队为呈现盔甲、武器与船只,翻检了极其零散的青铜时代考古资料,阿伽门农的盔甲甚至参考了迈锡尼黑化青铜的可能工艺。
银幕上,观众未必分辨得出每一道材质差异,但真实材料的质感,赋予三千年前的想象以可信度;在影院里能真切感受到这种差别,那是数字特效不易替代的。
其中还有一个更值得追问的:诺兰重建的到底是哪一个过去?
在那场刷屏的对谈里,诺兰自己交代了线索。他说,荷马史诗所叙述的特洛伊战争,与荷马史诗形成的时代之间,相隔大约四百年。荷马本来就在书写一个早于自己的时代,就像今天的中国人回望明朝一样;不同的是,我们拥有档案与史料,而荷马面对的是流传数百年的英雄传说与集体记忆。
荷马的听众们相信,那个时代比自己所处的更伟大。看来厚古薄今,不分古今中外。
为了说明这种对远古的崇敬,诺兰在采访中举了一个极好的例子:后世希腊人在面对那些早已失落的迈锡尼巨石宫墙时,把它们称作“独眼巨人之墙”。独眼巨人,正是电影中那位被奥德修斯刺瞎的波塞冬之子波吕斐摩斯所属的族群;古人相信,只有这样的巨人才能垒起如此宏伟的东西。一堵真实的墙,配上一个用来解释它的神话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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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诺兰在电影中重建的不是一个被考古学完全复原的特洛伊战争,而是由青铜时代遗存、荷马时代的集体想象,以及现代视觉科技共同拼出的一个过去。
当然,考古真实并不等于历史真实。正如古典学家丹尼尔·门德尔松在一篇长评中所提醒的,这部电影最值得讨论的地方,并非它复制了多少青铜时代器物,而是它如何重新组织荷马式叙事。何况对材料的较真,也未必都换成了银幕上的说服力。
门德尔松直言:影片的美术与服装设计乏善可陈,色调灰暗,缺少想象力。这与我走出影院时听到身后观众的议论不谋而合:感觉片子灰扑扑的,把安妮·海瑟薇的美貌都掩盖了。
这篇长评的主题,就叫“Artful Weaving”(巧妙的编织)。
佩涅罗珀和织机
我研究克什米尔披肩演变的历史,对纺织元素格外敏感,因此整部电影里最触动我的,是佩涅罗珀(Penelope)几乎没有离开过织机。
安妮·海瑟薇甚至在片场跟随北加州织作者特拉维斯·迈诺尔夫学习手工织造,先在小织机上练习,再登上按拍摄需要制作的大织机,因此她在片中的织布动作十分娴熟,明显具备真实的肌肉记忆。
电影开始就有一场戏:佩涅罗珀向儿子解释自己一旦织完公公的裹尸布就要被长老们逼着改嫁,随后抬手指向宫殿与城邦,仿佛她所在的文明本身就是一件巨大的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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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中“白天织、夜里拆”的计谋也被完整保留,并由求婚者点破。织机在诺兰手中不是宫殿装饰,而是叙事工具:它拖延时间,也保存身份。
而她的名字则更意味深长。佩涅罗珀(Pēnelópē)的词源有两解:一指纬线(pēnē),暗合她“日织夜拆”的计谋;一指水鸟(pēnelops),传说她幼时落水被其救起。
荷马之后的两千多年里,佩涅罗珀常常被简化成等待的象征。
但诺兰的这部《奥德赛》,却让佩涅罗珀成为真正的暗线主角。她一直温柔而坚定地用织布做伪装,织机是她的武器,拆解是她的兵法——“织物”于是从一个电影细节,变成了一套身份保存机制。二十年里,织机成为她和各种势力极限拉扯的工具。
在荷马笔下,奥德修斯于旅途中曾以“无人”之名隐藏自己;在伊萨卡的宫殿里,佩涅罗珀靠一架织机守护一个尚未归来的身份。一个暂时抹去自己的名字,一个拒绝让另一个人的名字消失。
他们共同回答《奥德赛》的核心问题:如何自证。一个人失去了一切之后,凭什么还能被认出来;而等待的那一个,又凭什么让他相信还有家可回。
青铜留下来了,织物没有
诺兰的道具组能重建青铜盔甲,因为青铜留得下来;片场的织机与织物,也能请当代织者重制。
当然,真正属于荷马笔下那个英雄时代的服饰,没有一件留下。
荷马史诗里被郑重描写的服饰——海伦赠予忒勒马科斯的长袍、奥德修斯的斗篷——无一存世,只活在诗行里。史诗不仅讲述英雄,也保存他们身边的物质世界:衣服、武器、船只、宫殿。诗人是流动的博物馆,词语是保存物质世界的展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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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马的原著第十九卷里有一场戏,可算“以衣为信”的极致。乔装成乞丐的奥德修斯对佩涅罗珀说:我二十年前见过你的丈夫。为验真伪,佩涅罗珀问:如果你真的见过他,那么请告诉我,他当时穿着什么、带着什么?乞丐答得分毫不差——紫色的羊毛斗篷,双扣的金别针,别针上一只猎犬正扼住挣扎的小鹿。佩涅罗珀当场落泪:那件斗篷,正是她当年亲手交给丈夫、送他出征的那一件。
请注意这场戏的精妙:奥德修斯并没有暴露自己。他证明的不是“我是奥德修斯”,而是“我见过奥德修斯”。
一件早已不存在的衣服,就这样具备了指认一个人的力量——在物与词之间,存在一种古老的信用制度。
有意思的是,诺兰这一版电影里,佩涅罗珀交给丈夫的只剩那枚金胸针,斗篷没有了。三千年后,同一次筛选又发生了一遍:金属留得下来,织物留不下来。而这枚胸针仍旧承担着原来的差事,却又多了新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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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针上的图案换了。荷马写的是一只猎犬扼住挣扎的小鹿,诺兰换成了雅典娜。于是它不再是猎手的纹章,而成了庇护的印记——片中由赞达亚饰演的雅典娜数次现身,与这枚别针遥相呼应。雅典娜同时掌管织造与机谋:妻子的织机与丈夫的诡计,本来就在同一位神的照拂下,这枚胸针把两条线别在了一起。
织物为何难以留存?因为它最贴近身体、最承载日常,也最先腐朽。石头、青铜、陶器留下了痕迹,衣服、布料、香料却往往难逃时间的侵蚀。于是,研究者面对的常常不是一条完整的实物链,而是一组零散的证据。
于是只能依靠“词的遗骸”工作——在诗行、账簿、法典、旅行者笔记与图像的边角,打捞一个已经消失的触感世界。
纺织史研究,本质上就是在这些残存的线索之间,重新织回一个已经消失的世界。
诺兰与孔子,Xenia与周礼:古典主义者的共同执念
不过,这部电影里最具有诺兰个人标签的,既不是青铜,也不是织物。
在那场对谈里,诺兰反复回到一个古希腊概念:Xenia。
这个词通常译作“宾主之谊”或“待客之道”。影片为了让观众更容易理解,把它称作“宙斯律法”。它规定的并不只是一套待客礼仪,而是一种人与陌生人相遇时应有的态度:你如何希望被对待,就如何对待眼前的人。
为什么古希腊人如此看重它?因为在他们的想象中,站在你面前的陌生人,可能正是乔装而来的神。
诺兰说,如果把这条规则背后的神话来源拿掉,它其实就是后世所说的“黄金法则”:你希望别人怎样对待你,就怎样对待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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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句话,中国人并不陌生。
两千五百年前,孔子也曾用另一种方式表达过同样的意思: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文明的起点,是承认眼前的人和自己一样,也是一个需要被尊重的存在。这也是为什么诺兰谈到Xenia时,会让中文观众自然联想到“周礼”。
孔子所处的时代,同样是一个旧秩序正在瓦解的时代。他最忧虑的,并不是某一个仪式消失,而是支撑社会关系的规则正在失效。《论语·八佾》开篇记载的,正是一次这样的僭越。
季氏在自家庭院里使用了八佾之舞——八行八列六十四人的舞队,那是天子的规格。按照礼制,他作为大夫只能使用四佾。孔子的反应极其激烈:“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表面看,不过是一场舞的排场。但孔子看到的不是排场,而是秩序的裂缝:一个大夫敢使用天子的规格,说明原本约束所有人的规则,已经不再有效。
所以他才会说:“人而不仁,如礼何?”如果一个人内心已经失去了对他人的敬重,那么再完整的仪式,又有什么意义?
《周礼》中的“宾礼”,正是处理人与外部世界关系的一套规则。它规定诸侯之间如何朝聘、如何迎送、如何宴饮。它关心的问题,与Xenia高度相似:一个外来者来到你的面前,你应该如何对待他?
这种规则甚至延伸到了战争。
春秋时代的战争虽然残酷,却仍被某些礼制约束。交战前需要约定时间地点,不能随意偷袭;宋襄公坚持不攻击尚未列阵的敌军,后来常被视为迂腐。但这个故事恰恰说明,在那个时代,即使战争已经开始,人们仍然相信它不能完全脱离某些规则。
《左传》记载的鄢陵之战,更能说明这一点。
晋楚交战之际,晋国将领郤至三次在战场上遇到楚共王。每一次,他都下车、脱盔、行礼。楚共王也没有趁机羞辱敌人,反而派使者前去问候,并送给他一把弓。两军正在厮杀,敌国君臣却仍然保持着对彼此身份的承认。今天看来,这近乎不可思议。
但它恰恰说明:在那个时代,人们相信有些规则比一次胜负更加重要。
后人之所以把“礼崩乐坏”看作天大的事,正因为这类看不见的规矩一旦失效,秩序就跟着塌了。当《孙子兵法》开篇写下“兵者,诡道也”,胜负便正式取代了礼数。这句话之于春秋之礼,几乎就是木马计之于宾主之谊——诡道的胜利,就是旧规矩的死亡。
公平地说,特洛伊战争本身就起于同一条规矩的破坏。帕里斯是斯巴达的客人,受了款待,却带走了主人的妻子海伦。荷马史诗中正是这样定性的。希腊人出兵,本是去惩罚一次对Xenia的背叛。
诺兰的反讽就在这里:战争最后结束的方式,却又一次践踏了这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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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人留下“礼物”,假装撤退,特洛伊人将它迎入城中,而藏在里面的却是士兵。如果从战争策略看,这是一次完美的计谋。但如果从Xenia的尺度看,它同样是一场背叛。一个被伪装成礼物的东西,进入了一座信任它的城市。
木马计历来被当作奥德修斯智谋的巅峰。可若换到宾主之谊的尺度上看,它同样是对规则的一次彻底破坏。影片中奥德修斯的反省正源于此:如果为了惩罚一次背叛,最终也成为背叛规则的人,那么文明究竟靠什么维系?这些反思贯穿整部影片,诺兰这一版最大的个人标签,就打在这里。
当然必须再次强调,这层反讽属于诺兰,不属于荷马。荷马谴责帕里斯,却把木马计当作智谋的顶点来歌颂。
同一件事,荷马的观众看见的是荣耀,诺兰则希望他的观众看见的是反思。所以在这一点上,隔着两千多年与诺兰隔空唱和的不是荷马,而是孔子。
这也解释了这一版的奥德修斯为什么在内心迟迟不敢回家。归乡情怯,不是因为路远,而是因为深知自己已经面目可憎。诺兰在采访里也说过,忏悔已不能改变什么。
诺兰版《奥德赛》的悲剧内核,不在于一个英雄如何回家,而在于一个英雄为了维护文明,最后亲手伤害了文明赖以存在的规则。
奥德赛真正的大女主:保下了Xenia宾主之谊
由此再看佩涅罗珀,才能深刻理解诺兰暗中赋予她在片中的分量。她守住的不只是一个身份,更是这套即将失效的秩序。
丈夫在城外亲手拆开了那条维系文明的规则,妻子在家中把它一寸寸织补:她抵御那些赖在厅堂里吃喝的求婚者——他们正把待客之道反过来吃干抹净;同时仍然善待每一位登门的陌生人,甚至吩咐人替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洗脚。
于是织机的意义又深了一层:它既是拖延的兵法,也是维系秩序的手段。她织的不只是一块布,还有一套即将失序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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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或许正是奥德修斯得以善终的原因。特洛伊战后诸将,阿伽门农归家即遭杀害,埃阿斯自尽,墨涅拉俄斯漂泊经年;唯有他真正回到了自己的家、自己的妻子身边。破坏规矩的人得以善终,是因为佩涅罗珀替他把规矩守住了,也替他保住了一个还能回去的家。
荷马史诗中,奥德修斯以智计闻名。但《奥德赛》结尾处有一段,阿伽门农的鬼魂在冥界听说了伊萨卡发生的事,感叹道:奥德修斯何其有幸,娶到了这样一位妻子;她的美名将永不磨灭,诸神会为她做一首歌。这似乎应了中国的一句俗语:妻贤夫祸少。
从这个角度来看,佩涅罗珀在Xenia这套秩序的保存上,显然段位更高更有智计。因为规矩比织物更难留存:织物至少还能在诗行里留下形状,规矩连碎片都不会留下,只能靠人的身体力行,才不至于消失。
如何在困境与漫长的等待里,斡旋坚持,需要极高的智慧与极强的心力。她才是《奥德赛》里隐藏的大Boss,真正的大女主。
荷马其实是一根针?
回到“荷马不该叫吟游诗人”的争论,译界其实一直并没有定论。更有意思的是,这部电影的中文字幕里,用的确实是“吟游诗人”。有一幕,墨涅拉俄斯向远道而来的忒勒马科斯提起那些“吟游诗人”唱的歌谣。
但比起称呼,更重要的是荷马的工作方式。
诺兰版《奥德赛》电影开场那位敲杖歌唱的费弥奥斯,既是青铜时代的乐师,也是荷马时代的自画像——他从事的那门行当,其实是荷马自己那个时代才有据可考的职业。
除了早期的“歌者”(aoidos),希腊世界后来出现了“诵诗人”(rhapsōidos)。这个词由“缝合”与“歌”组成——把散落的歌谣缝在一起的人。这或许提供了理解荷马的一种路径:他未必只是天才创作者,更是漫长传统的整理者与缝合者。
他像一根针,做的是精致的针线活。有趣的是,拉丁语里表示“编织”的 texere,衍生出了“纺织品”(textile)和“文本”(text);而中文里的“经、纬、纲、绪”,原本也都是织工的事。写作和编织从来异曲同工。
所以,前文说“青铜留下来了,织物没有”,严格说并不全对。佩涅罗珀那块永远织不完的布,留在了词里。三千年过去,织物只是换了材料:从纺线,变成了文字。
而诺兰费尽心力复原的那些青铜、盔甲与海浪,也不过是想把这本已化为文字的“织物”,重新变回一种可触摸的重量。我们用物质去追寻文字,又用文字去复活物质。
人类在名字与织物、在青铜与诗歌之间,一遍遍确认自己从何处来,往何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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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名的归乡:奥德修纪,而非奥德赛
我们今天重看《奥德赛》,当然不是为了回到三千年前。但不可否认,我们正身处一个遗忘速度远超记忆速度的年代。互联网看似包罗万象,实则让记忆变得碎片化且速朽——热点被迅速覆盖,信息在洪流中不断迭代,快餐式的消费逻辑是否正在重塑文明的肌理?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重新找回那些被磨平的线索也许并非毫无意义。
回到奥德赛这个词本身。
1979年,翻译家杨宪益先生译本《奥德修纪》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它没有采用后来更为流行的《奥德赛》,而选择了“奥德修”这一人名形式,使书名保留了与主人公之间的派生关系:人名生出书名,书名追溯回人物。
今天通行的“奥德赛”来自英语 Odyssey,它并非错误,只是在中文语境中,人名与书名之间的联系不再那么直观。影院里那对情侣的困惑,某种意义上,正是一个翻译选择留下的回声。当然,一个特定的词能被三千年后的人泛化,也说明了它的生命力。但生命力不该模糊它的来处。
翻译一个名字,是保留声音,还是保留血缘?杨宪益先生选择保留了后者。恢复一个词与故乡之间的联系,也是一种归乡。
奥德修斯用了二十年回到伊萨卡;一个词,用三千年等待一次被重新认出。
No.7039 原创首发文章|作者 钱鸣
作者简介:克什米尔披肩研究者。
开白名单 duanyu_H|投稿 tougao9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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