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3日,中原环保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两份批复,分别为证监许可[2026]2022号《关于同意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023号《关于同意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两项批复分别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15亿元公司债券,均明确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相关债券,发行过程需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执行。后续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批复要求推进两类债券的发行事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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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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