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第三者)要找应该去找他们假夫妻的另一半,因为我的信息是正儿八经从我的合法先生那里得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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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上午,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门口,朱女士刚整理好情绪准备进庭,手机亮了。传票是丈夫唐明杰送来的,离婚诉讼,定在8月11日开庭。
起诉状上,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子女抚养费、探视权、损害赔偿五项全部勾了“无”。20年婚姻,一笔勾销。
开庭前一分钟送传票,这个时间点掐得准不准,不好说,但够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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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天,朱女士起诉丈夫、第三者曹阳阳和中山医院的人格权纠纷案开庭,诉求是销毁婚外胚胎、医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曹阳阳公开道歉。
没当庭宣判。一个上午,一个法庭里在审她告别人的案子,一个法庭外她收到了别人告她的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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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曝光后,曹阳阳的身份被网友翻了个底朝天。
1994年出生,山东邹城人,小学辍学。
名下却有六家100%控股的小微公司,最早一家2018年注册,涉及科技、酒店用品、新材料等领域。
村里人说她姐姐早年靠“傍大款”起家,妹妹走的是同一条路。
唐明杰不仅给她开了茶社、注册了公司,还给曹家父母在城里买了套129平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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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信息在网上传开后,有网友提醒朱女士:第三者可能要反诉你,理由是泄露个人隐私。
朱女士的回应是一句话:“我的信息是正儿八经从我的合法先生那里得知的。”
这话的逻辑很直。
夫妻之间,丈夫告诉妻子的事情,妻子说出来,源头在丈夫那里。
如果真要追责,该找的是那个“告诉”的人,不是那个“听到”的人。
第三者要找,应该找那个跟她一起伪造证件、一起做胚胎的“假夫妻的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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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回应不绕弯子,也没煽情,就是在说一个基本事实。
8月11日,原定离婚案开庭的日子,案子延期了。
同一天下午,朱女士去了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另一份诉讼材料——正式起诉第三者曹阳阳,要求返还唐明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婚外交往对象的夫妻共同财产。
代理律师表示,唐明杰在与婚外女性交往期间的财产支出,如首饰、车辆、房产、直接转账及资助经营等,属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告知7日内通知立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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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在对方传出要反诉她侵犯隐私的同时,朱女士已经先一步把对方告上了法庭,追的是钱。
同一天晚上,朱女士的手机遭到了短信轰炸,一度导致功能瘫痪。
她连发三条短视频澄清,说这是“低端幼稚”的行为,不会因此停下脚步。
网上还传她“斥巨资给狗过天价生日”“在各大美容院有奢侈性消费”。
朱女士回应:小狗是肺癌术后用来心理疗愈的陪伴,只过过一次一岁生日,蛋糕从淘宝买的,一百多块钱;美容院消费更是无稽之谈,自己从未在脸上做过任何修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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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击手段从法律层面延伸到舆论层面。一边是法律上的反诉威胁,一边是舆论上的短信轰炸和谣言抹黑。两条线同时进行。
朱女士曾是头部券商中层管理,2017年辞职回家照顾家庭。
20年里,她把丈夫从一个普通工人扶持成创业公司老板。
唐明杰早在2024年就将她从25家公司除名,将两套商品房过户给亲哥。
朱女士还遭遇过两次家暴,第一次是撞见丈夫从第三者住处出来,正常询问即遭暴力推打。
8月8日是他们结婚20周年纪念日,朱女士说那天不再是纪念,是“重生”。
她换了一个新发型出现在镜头前,说:“不想给处境相同的原配们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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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反诉这个事,目前还停留在“有网友提醒”的阶段。
朱女士的回应逻辑是通的:信息来源于合法丈夫,有异议该找唐明杰。
但反诉能否成立,要看法院怎么认定“隐私泄露”的边界。
夫妻之间告知的信息,算不算妻子主动“获取”和“披露”,这在法律上还有讨论空间。
不过有一点是清楚的:在对方还没正式提起反诉之前,朱女士已经把追讨财产的诉状递进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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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一边被丈夫起诉离婚、诉状上写着“无共同财产”,一边被第三者威胁反诉侵犯隐私,同时还在遭受短信轰炸和网络谣言。
而这个人,肺癌做过四次手术。
朱女士在接受闪电新闻采访时说了一段话:“家庭主妇不是原罪。就算我去上班挣四千工资,可他一个月挣四十万,收入差百倍,我拿什么跟他叫板?”她还说,丈夫“想用最低的成本来解决掉这段'老弱病残'的婚姻,连离婚都要我来付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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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肺癌四次手术的女人,在法庭门口收到丈夫的离婚传票,诉状上写着“无共同财产”——而那个男人刚刚用夫妻共同财产给第三者开了茶社、买了房子、做了胚胎。
这不是法律漏洞的问题,这是一个丈夫在妻子最脆弱的时候,把能拿走的东西全部拿走了,然后告诉她:我们什么都没有,你可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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