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完成本赛季第十七期裁判评议工作。本次共评议14例来自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申诉的比赛判例,其中就包含中超第22轮山东泰山2‑1逆转天津津门虎一战,克雷桑读秒绝杀的两大争议判罚。
本次评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开展,中足联代表、足协纪检人员、足球社会监督员列席旁听,通过集体研讨结合个人独立发表意见的方式,形成最终评议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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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比赛第93分钟,津门虎传中进入禁区,双方拼抢之后泰山拿到球权发动反击,经过多次争抢触球,克雷桑完成破门,当值裁判判定进球有效,VAR没有介入。赛后天津津门虎提出两点申诉。
第一点申诉,津门虎认为泰山38号球员在对方传中时禁区内手球,应当判罚点球。评议组经复盘统一认定,该球员为先头顶球,球意外碰到手臂,不构成手球犯规。主裁判不予判罚、VAR不介入,判罚流程全部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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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点申诉,津门虎提出克雷桑进球之前踩踏本方11号球员,进攻犯规在先,进球理应无效。评议组集体研判,克雷桑属于正常带球推进,津门虎10号球员从身后用手臂施加接触,克雷桑扣球过人,本身不存在犯规动作。后续和对方11号的身体接触,只是维持身体平衡过程中的意外接触,不构成犯规,进球有效。裁判员判罚以及VAR不介入的处理均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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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绝杀赛后引发巨大舆论讨论,双方球迷各执一词。足协评议给出权威定性,厘清两个争议回合的规则界定。评议邀请多方人员旁听,也体现联赛力求评议流程透明化,统一联赛判罚尺度,回应俱乐部与球迷的关切。后续联赛依旧会持续接收各俱乐部申诉,对争议判例开展复盘,维护职业联赛执裁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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