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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白音察干镇建成区市容环境
与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公告
为持续改善白音察干镇城区人居环境,规范城市公共管理秩序,提升城镇精细化管理水平,畅通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提升城镇整体颜值与品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察右后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管大队等部门联合开展白音察干镇城区市容市貌及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范道路交通停车秩序
全面规范城区各类道路停车行为,有序整治主次干道、人行道、消防通道、路口节点、小区出入口等区域车辆违规停放、占道停车、堵塞通行通道等现象。重点规范私家车、大型车辆、工程车辆停放秩序,杜绝各类影响道路通行、占用公共通行空间的停车行为,保障城区道路通行安全畅通。
二、规范208国道镇区沿线综合秩序
集中规范208国道白音察干镇沿线道路交通、行业经营及市容环境秩序。从严规范大型车辆、工程机械车辆沿路停放、滞留占道等行为;规范沿线汽修汽配、农机经营等业态经营行为,整治店外作业、露天经营、物料堆放、污染路面等现象,全面提升国道沿线整体环境风貌。
三、规范沿街经营业态秩序
常态化规范城区沿街商铺、餐饮门店、早夜市、流动摊贩经营秩序。整治出店经营、占道摆摊、超范围经营、超时经营、噪音扰民等问题;规范餐饮门店排污、垃圾处置、门前环境卫生管理,督促各类经营主体落实市容环境卫生主体责任,做到合规经营、文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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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面提升城镇市容环境品质
聚焦城镇建成区全域市容环境提质,集中整治店外堆物、乱贴乱挂、违规广告牌匾、路面污染、垃圾乱堆乱放等现象,常态化清理公共区域卫生死角,规范公共空间使用秩序,全方位优化镇区人居环境、提升城镇整体形象。
五、法律责任
本公告发布后,所有沿街商户、流动摊贩及广大城区居民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城市市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立即自查整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拒不配合、妨碍正常执法工作,扰乱整治秩序的行为,各执法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六、文明倡议
城市环境与交通秩序需要全社会共同维护。请广大商户、居民及驾驶员自觉遵守城市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专项整治工作,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停车行为和日常行为,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畅通、优美的城镇环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察哈尔右翼后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察哈尔右翼后旗公安局
察哈尔右翼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察哈尔右翼后旗交管大队
2026年8月5日
编辑 | 集宁佰事通
来源 | 察哈尔右翼后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察哈尔右翼后旗公安局、察哈尔右翼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察哈尔右翼后旗交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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