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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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烤店强收炭火费属霸王条款##市监部门认定烧烤炭火费是强制消费#】 近日,一博主在社交平台上发布视频称,自己在新疆乌鲁木齐一家烧烤店就餐,点单页面上显示需要收取10元的炭火费,且该费用无法取消。该博主就餐完毕后,向服务员提出要求打包炭火,得到的回应是“炭火打包不了”。博主问:“那我花钱了怎么办?”上述服务员回答:“您不是已经用了吗?别人家的炭火都收费的,都是这样子的。”视频发布后,乌鲁木齐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的官方账号评论称,“请博主告知一下这家店是否在我辖区,我局执法人员已经做好执法准备”,并表示,已经开展全面摸排,不辜负粉丝的信任。事发当晚,乌鲁木齐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前往该烧烤店执法的视频。“这种收费行为属于强制消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利用店堂告示或者格式合同的形式加重消费者的责任。”高新区市监局的工作人员在视频中说。该饭店老板表示,炭火费将全部原路退还给在该店消费的客人。餐厅单独强制收费为何属于违规“霸王条款”?《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学联律师表示,这家烤肉店线上点餐设置无法取消的炭火费,是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显然这家烤肉店的行为,同时构成消法禁止的强制消费。炭火属于烧烤店经营必备基础耗材,和桌椅、餐具、烤炉性质完全一致,没有炭火消费者根本无法完成烤肉就餐,炭火采购、损耗成本天然属于商家经营成本,本就应当纳入菜品定价,法律不允许商家单独拆分出来向消费者另行收费 。只有包间、特色定制食材这类可选增值服务,商家才可以单独收费。via.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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