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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中华文化瑰宝走向世界
大足石刻申遗工作回顾
李朝元
大足石刻始建于初唐永徽年间(650—655),历经唐、五代,兴盛于两宋,余绪延至明清。造像5万尊,铭文有10万字。内容涵盖儒释道,其规模宏大,内容丰富,题材多样,雕刻精美,保存完好,以鲜明的民族化、生活化特色,在中国石窟艺术中独树一帜,代表了我国晚期石窟艺术的最高成就。
大足石刻是祖先们给我们留下的宝贵财富,保护利用好大足石刻并将其发扬光大,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1999年,大足石刻作为“中国石窟艺术史上最后的丰碑”,被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从此,历经千年风雨的大足石刻走出“深闺”、 走向世界,成为全人类共同守护的文化瑰宝。如今,回想起当年的申遗过程,依然让人心潮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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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备阶段
1972年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第17次大会,通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它的主要任务是,将确定为世界范围内最具有突出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自然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并规定各缔约国在尊重遗产所在国主权的同时,承认列入名录的遗产项目是世界遗产的一部分,整个国际社会有责任予以保护。
1985年12月12日,中国正式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成为该公约第89个缔约国。1986年,国家文物局将大足石刻排在申报世界遗产预备名单中,1993年又列入申报推荐名单,大足石刻艺术博物馆上报了材料,但由于条件不成熟,推迟了申报。
1995年8月13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资源总署官员沙威尔·托巴思前来考察大足石刻,当工作人员向他问及申报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所必备的条件时,他说:“联合国对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基本条件有三:一是人文价值必须极高,二是要有较高的保护、研究水平与成果,三是环境质量一定要好。以大足石刻本身所具有的极高价值来衡量,我认为第一个条件是完全具备的,但对第二、三个条件必须高度重视,特别是环境质量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申报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
1996年,国家文物局将大足石刻正式列入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清单。1996年5月,大足县政协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撰写《关于大足石刻申报〈世界遗产名录〉的调查报告》。报告认为,申报条件已基本具备,申报工作刻不容缓,并对治理污染、绿化景区、筹集资金、成立领导班子、制定实施规划等诸多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6月13日,该报告作为建议案提交县政府,为研究、决策大足石刻申报工作提供参考。1996年12月2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文成立“重庆市大足石刻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委员会”。
二、正式启动
1997年4月16日,国家文物局古建筑专家组组长、全国政协委员、高级工程师罗哲文,国家文物局古建筑专家组成员、故宫博物院高级工程师傅连兴,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司干部詹德华一行到大足考察,指导申报工作,提出具体可行建议,并介绍申报程序和操作步骤。1997年6月17日,大足县成立申报工作指挥部,下设环境整治组、申报文本编辑制作组、宣传组及办公室,并制定《大足石刻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捐资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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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能否成功,石刻文物区环境整治效果十分重要。1997年7月,申报工作指挥部开始全面整治文物保护区环境,拆迁相关单位和周边居民户。为搞好环境整治,申报工作指挥部多次召开工作会,拟定《大足县宝顶山、北山、南山房屋拆迁管理办法》。1997年9月19日,召开宝顶山农户拆迁动员大会,让拆迁户明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意义。拆迁居民125户,拆迁单位18个,拆迁面积3万多平方米,栽植乔灌木4万多株,种植草坪4800多平方米,完成绿化面积104600平方米,并修整公路、管理房、监测站、游客中心、博物馆综合业务楼等配套设施。通过整治,各石刻区的石刻保存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申报的文本是一份国际性公文,制作要求较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依据呈报的文本和来大足做过考察的外国专家的介绍,对大足石刻是否具备申报资格作出评定。
《大足石刻》申报文本内容主要包括遗产辨认、列入理由、描述、管理、影响遗产的因素、监测、文献等7部分,并附11张反映大足石刻地理位置、分布、保护范围和环境关系的彩色地图,6 张有代表性的特征图和81幅精美的彩色图片,共计205页,还附30张幻灯片、12分钟的电视专题片,从不同侧面阐述大足石刻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理由。1997年10月6—9日,申报工作指挥部邀请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司保护管理处处长郭旃来大足指导申报工作。他审阅文本初稿,考察宝顶山和北山环境整治工作并听取宣传组工作汇报。座谈会上,郭旃与指挥部交换意见,建议以“大足石刻”为申报题目,宝顶山、北山、南山、石门山、石篆山、北塔为申报范围。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申报成功。文本经5次修稿,本已定稿,1998年1月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又提供了新的文本格式,为此文本编撰组在原稿基础上又重新编写。1998年3月13—15日,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张柏率国家文物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联合国教科文中国全委会、中国文物研究所的专家到大足检查、指导申报工作。专家们实地考察宝顶山、北山、南山、石门山的环境整治和文物维修保护工作,肯定大足石刻申报的前期工作,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和建议。1998年3月16日,国家文物局在大足召开国家级专家论证会,对申报文本进行充分论证,并提出修改意见。4月,申报文本完成修订。6月5日,文本印制完毕,并配有高质量的幻灯片和电视专题片。
宣传方面,申报工作指挥部双管齐下,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大足石刻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目的、意义,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这一工作,同时扩大大足石刻在海内外的影响,提高重庆市在国际上的声誉。中央电视台、重庆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文物报》《重庆日报》、香港《大公报》等电视台、报刊大力宣传大足石刻,并制作播出有关大足石刻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新闻系列片和专题片等,还制作户外广告牌、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图册、发行大足石刻邮票等。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出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申报、踊跃捐款的喜人局面。
1998年4月15日,江泽民总书记及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傅全有等一行视察大足石刻,江泽民总书记充分肯定大足石刻的文物保护工作,并指出:“大足石刻不仅很美,更是很好的教育基地,要尽快搞好环境整治和文物保护,确保申报一次成功,为国争光。”江泽民总书记对大足石刻申报工作的鼓励和肯定,大大增强了指挥部工作人员对大足石刻申报成功的信心和决心。
三、成功申遗
1998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文同意推荐大足石刻申报列入《世界遗产名录》。6月15日,大足石刻申报文本(包括幻灯片、电视片、计算机软盘)正式呈报国家文物局。
6月18日,国家文物局将申报材料转送至中华人民共和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经国务院批准推荐,于7月1日前报送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
8月9日,国家文物局文保司文保处向大足石刻申报办转来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主任Bernd Von Droste于7月8日写给中华人民共和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的信,证实大足石刻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已经注册,编号为912号,将在1999年6月至7月间召开的世界遗产委员会第23届会议上提出推荐。
1998年8月,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张柏率领中国专家组到大足检查工作、现场论证,对大足石刻的申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1998年9月1—3日,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世界遗产项目协调员亨利·克利尔和罗马文物修复研究中心协调员尤嘎·昭克赖特,在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司保护管理处处长郭旃陪同下,对宝顶山石刻、北山石刻、南山石刻等文物区作现场考察、评估,对大足石刻申报工作给予很好的评价。
1999年7月5—11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23届主席团会议在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召开。7月7日,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世界遗产项目协调员亨利·克利尔根据现场考察结果,向主席团会议报告大足石刻的考察情况,认为大足石刻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符合三条标准:第一条,大足石刻美术价值之高,风格和题材之多样化,代表了中国石刻艺术的最高水平;第二条,从印度传入的佛教与中国的道教、孔子儒家思想在大足石刻造像中三教合一,首次形成影响很大的三教和睦相处现象;第三条,在中国封建社会晚期,宗教信仰兼收并蓄的现象在大足石刻这一特殊的艺术遗产中得到具体而形象的表现。同时,亨利·克利尔对大足石刻的保护和管理水平给予较高评价,对文本的制作也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制作的文本能充分反映大足石刻的基本情况。报告结束后,评审主席团会议一致同意将大足石刻推荐给缔约国代表大会进行最后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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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1月2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23届会议在摩洛哥马拉喀什市召开。12月1日,摩洛哥时间上午11:35—11:45(北京时间19:35—19:45),会议一次性表决通过将重庆大足石刻作为文化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标志着大足石刻得到全世界的认可,正式成为世界文化遗产,成为全人类共同守护的文化瑰宝。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原载《巴蜀史志》2025年第5期“巴蜀石窟文化专刊”)
作者:李朝元(大足石刻研究院副研究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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