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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晚间,天普股份(605255)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中昊芯英(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昊芯英”),并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天普股份表示,上述变更事项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
同日,天普股份发布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公告显示,截至目前,中昊芯英已启动独立自主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相关工作,公司于近日收到中昊芯英的通知,其已完成股份制改造,自身现有资本证券化路径与上市公司无关。截至目前,未来36个月内,中昊芯英不存在通过上市公司借壳上市的计划或安排。
此外,天普股份表示,公司目前无开展人工智能相关业务的计划,与中昊芯英未签订任何框架性合作协议。
天普股份在公告中还提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涉嫌重大遗漏等,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根据公告,2025年12月26日,天普股份完成全资子公司“天普欣才”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天普欣才主要经营范围涵盖“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等热点业务范畴。然而,在2025年12月30日、31日发布的股价异常波动公告中,公司却反复澄清“无开展人工智能相关业务的计划,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同时,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将“天普欣才”的经营范围变更为橡胶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
鉴于此,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在2025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30日期间买入天普股份股票,并在2025年12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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