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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避讳作贼,却偏爱占便宜
殊不知,不与而取的心念一动
偷盗的业种便已种下
佛陀制定不偷盗戒,并非束缚
而是教导我们尊重他人福田
从而护好自己的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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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偷盗”
物属于他。他所守护,不与而取,名之曰盗。
——《沙弥律仪要略增注》
“不偷盗”是八关斋戒的第二条戒。受了八关斋戒的佛弟子须严持此戒。
《沙弥律仪要略增注》对“偷盗”的解释非常精练:只要某物属于他人,且他人仍在守护、有权拒绝,而我们未经许可便取走,就属于偷盗。如果是对方已经明确舍弃的废弃物,或属于无主之物,则不在此列。
“偷盗”的多种现实形态
一说“偷盗”,我们很容易联想到小偷小摸。但在日常生活中,偷盗的现象远比我们想象的常见,形式也更为隐蔽。很多时候,我们甚至是在不知不觉中就做了“小偷”。
普通市民坐公交车逃票;职员上班总是摸鱼,效率低下;顺手摘一把邻居家种的瓜果蔬菜,自己食用;生意人为敛财不择手段,售卖假冒伪劣产品,乃至于偷税漏税,这些算不算偷盗?
以上种种,都在广义的“偷盗”范畴之内。
佛言:“人于世间偷盗劫人,强取他人财物,求利不以道理,欺诈取财物,轻秤、小斗、短尺欺人,若以重秤、大斗、长尺侵人,道中拾遗取非其财,负债借贷不归,抵触以行互人,从是得五恶。”
——《佛说分别善恶所起经》
这段经文,提及了偷盗的具体表现形式:
“偷盗”是避人耳目,私下窃取;“劫人”是公然以暴力、团伙之势抢夺;而“强取他人财物”特指凭力气、权势、身份或人数优势,不顾物主意愿,当面或压服对方后夺走其物。
小到市井恶霸强拿摊贩货物,债主带人上门搬东西,乃至现代职场中上级以职权硬扣下属应得报酬,都落在这个范畴里。
“求利不以道理”,是不以合法、正当的手段谋利,靠钻空子、走捷径获利。
“轻秤、小斗、短尺欺人”,在秤上做手脚,偷斤短两,用假秤骗人。
“若以重秤、大斗、长尺侵人”,表面看来量足,实际上在交易中使用超重的秤、超大的斗、超长的尺,以此压低收购价等,变相掠夺他人财物,是严重的欺诈。
“道中拾遗取非其财”,在路上捡到他人遗失物,明知有主却据为己有。
“负债借贷不归”:欠债不还,借钱赖账,成了俗称的“老赖”。
“抵触以行互人”,倚仗权势或人情关系,互相勾结、彼此包庇,从中侵损他人,以谋私利。
由此可见,凡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无论数额大小,皆属偷盗。
进一步说,技术人员在施工中偷工减料,或在传授技艺时刻意保留,不肯尽心;公司管理人员处事不公,奖罚偏颇,或经营不善,损公肥私。这些都是偷盗。
还有文人学者剽窃他人作品与学术成果,更是典型的偷盗行为。而我们随意浪费粮食,挥霍公共资源,本质上也是侵损了他人劳动成果与社会共有财富。
哪怕并没有真正伸手去拿,只要心中想着“不用白不用”,就已经种下了偷盗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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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的对治
现实生活中,偷盗的情形远比我们想象的复杂。有时候,我们甚至会觉得:外出郊游时,看见农家果园里的果子诱人,顺手摘两个尝尝,不过是小事一桩,不值一提。
然而,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古人常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佛陀将“不偷盗”列为第二戒,正是要从根本上遮止一切巧取豪夺、欺瞒诈骗的行为与谋生手段。
佛教在“八正道”中特别强调“正业”,也就是正当的行为方式。它要求佛弟子远离杀生、偷盗、邪淫三类身恶行,所作所为皆不侵害众生的利益。落实到生活方式上,便是“正命”:以清净、正当的方式谋生。
在今天,佛陀制定的不偷盗戒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个人而言,不偷盗意味着不欠财债,也不欠心债。这份踏实与自在,是多少金钱都换不来的无形资产。
对社会而言,当多数人都能尊重他人的财产与劳动成果时,整个社会的信任指数就会提高,人与人之间的合作与交往也会更加顺畅高效。
从更深一层看,持守不偷盗戒,其实是在对治我们内心的悭贪。所谓“防微杜渐”,重在从起心动念处下手。
我们学习佛法,受了八关斋戒,就要依教奉行。这不仅能保护他人的权益,也能守护我们自己的清净与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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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薇
图片|谢小立
审核|清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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