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据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该院审结一起因手机充电热失控起火引发的人身侵权责任纠纷案。
2024年2月4日清晨,广东东莞长安镇霄边社区一出租屋突发火灾,尽管过火面积只有约一平方米,但却造成女租客严重烧伤,构成两处六级伤残、一处九级伤残。
而让人想不到的是,火灾事故的“肇事者”竟然是一部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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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案涉手机是陈小姐在2021年8月从某电商平台购买的。事发当晚,她和往常一样躺在床上一边给手机充电一边刷视频,后来不知不觉就睡着了,直到火灾发生后被烧得痛醒,才忍痛从出租屋里逃了出来。广东震华痕迹司法鉴定所对案涉手机、充电器残骸鉴定后认为,案涉手机锂电池具有热失控痕迹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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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据广东链信司法鉴定所鉴定,陈小姐双手手部、躯干及四肢烧伤均构成六级伤残,面部烧伤为九级伤残。仅首期治疗就已经花费30多万元,后续还需做进一步治疗以及大量康复训练。
伤者起诉手机销售商、出租屋房东、二手房东,索赔118万余元。
经过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对各项赔偿金额核定为1057518.91元,一审认定原告陈小姐自负40%的责任,手机销售商王某承担60%责任,向陈小姐支付各项损失合计634511.35元,对于此项判决所列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则由二手房东刘某在10%的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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