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治理的政治逻辑:工会、党建与员工权益的四维解构
——基于国央企、民营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的比较研究
王连升 | 著
绪论:企业治理的政治嵌入与权益命题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不仅是经济组织,更是社会政治治理的重要场域。工会组织、党建工作与员工权益保障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构成了中国企业治理结构中一道独特的政治景观。这一景观在不同所有制类型的企业中呈现出截然不同的形态: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会”深度融合、民营企业的制度探索与效能困境、合资企业的文化碰撞与机制创新、外资企业的合规博弈与本土适应——四类企业的实践既反映了统一的国家制度框架,也折射出所有制差异所塑造的治理逻辑分野。
202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生效,对国有企业的党建引领作用进行了明确规定,强调了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的法定领导地位。2025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首次从法律层面确立了民营企业在劳动关系治理中的制度化义务。2025年7月,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民主管理工作。这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密集出台,标志着中国企业治理的制度化进程正在加速推进。
本研究旨在超越简单的制度描述,深入解构四类企业中工会、党建与员工权益之间的内在张力与协同机制,评估其政治治理效能与实践价值,为理解中国企业治理的独特性提供一个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关照的分析框架。
第一章 国有企业:党建嵌入与工会协同的治理范式
一、治理结构的制度基础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2024年新修订的《公司法》对国有企业的党建引领作用进行了明确规定,强调了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的法定领导地位。这标志着党组织参与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从政策倡导上升为法定要求。
在治理结构上,国有企业形成了“党组织领导核心—工会桥梁纽带—职代会民主管理”的三维架构。党组织作为领导核心,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战略方向和政治保证;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职工参与企业治理;职代会则构成职工民主参与的基本制度平台。三者之间并非简单的并列关系,而是形成了“党委把方向、行政强执行、纪委抓监督、工会促落实”的“党政同责、四方联动”工作机制。
二、“党建+工会”融合模式的实践形态
“党建+工会”融合模式是在国有企业治理中将党的建设与工会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双向互动的治理创新。其核心逻辑在于:党建提供战略方向和政治引领,工会则反映基层声音、维护职工权益,二者相辅相成,实现方向与民意的统一。
在组织架构层面,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将党建与工会工作纳入企业年度重点任务,形成上下贯通、横向协同的治理格局。以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发集团”)为例,该集团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融入党建工作机制,坚持组织建设同步、部署推进同步、监督检查同步的“三个同步”原则。集团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和巡察内容,制定并定期更新《厂务公开民主监督重点任务清单》,明确监督重点及监督频次。这种制度设计使民主管理从工会的“单打独斗”上升为党委统领的系统工程。
首发集团构建了“两融三化三提升”的工作格局——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融入党建工作机制和融入企业管理体系,促进职代会运行规范化、职工代表作用发挥常态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形式多样化。截至目前,首发集团各级职代会建制率、集体合同协商率均达到100%。
在工作机制层面,企业建立党组织与工会“共同谋划、共同推进、共同考核”的协同机制。国能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坚持“党委统揽、行政主导、工会协同、职工参与”的基本原则,创新实施“聚魂、聚力、聚心、聚效”工程,打造形成思想引领有高度、建功立业有平台、权益保障有温度、创新创效有成果的“四有”品牌。公司党委获评锡林郭勒盟盟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6年国家能源集团党建责任制考核为“优秀”。
包钢集团以“党建领航、制度升级、机制赋能、实践突破”为主线,将民主管理深度融入企业治理体系。集团建立了覆盖集团、二级子企业、三级子企业、车间的四级职代会体系,配套职代会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等民主管理抓手,实现民主管理纵向到底。
在基层一线层面,“党的组织进班组、管理人员进班组”的“两进班组”模式正在成为国企党建下沉的新趋势。国能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实施“百千工程”,推行“双培养”机制,产业工人党员占比达26%,79个基层班组班班有党员。广大产业工人党员勇挑重担,形成“关键岗位有党员、创新攻关见党员、急难时刻显党员”的生动局面。
山钢集团党委践行“和职工坐在一条板凳上”的理念,从思想共鸣到发展共谋,从权益共护到福祉共享,构建紧密联结的利益共同体。山钢股份焦化厂工会以“挂着职工冷和暖、维权建家共富有”为工作理念,围绕企业所需、职工所急、工会所能,打造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三、员工权益保障的制度化路径
国有企业在员工权益保障方面具有显著的制度优势。
职代会制度的规范化运行。 首发集团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代会严格履行会议程序,按期完成换届选举,将企业发展规划等9个方面30余项内容进行公开。五年来,职代会闭会期间先后审议通过了《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工作有关规定》等13个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职工代表不仅参与民主决策,还发挥对干部选任、干部监督工作的监督作用。
民主管理的多层级覆盖。 淮海实业集团创新构建“1+2+N”联动模式,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确保两级工会职代会建制率100%;完善厂务公开和职工董事两项基本制度;丰富提案办理、诉求渠道、主席接待日、代表视察等N种民主载体。
职工提案的制度化办理。 包钢集团职工代表提案率达50%以上,高于包头市总工会五星级职代会达标验收满分标准。提案处理全过程创新推行“两见面三公开”——承办部门与提案人见面沟通提案情况及可实施性,立案提案办结后承办部门主动与提案人见面答复落实情况;办理过程中对提案人、内容、承办部门和包案人公开,对落实过程及结果公开,对答复落实解决满意情况公开。其中“提高职工工作餐补助、女职工卫生费标准;修订包钢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等多项提案已完成,职工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核销比例平均达95%左右。包钢集团2024年投入近1000万元推进“三室一堂”改造等建议。线上渠道依托内部协同管理平台,已推动1652件职工急难愁盼问题答复解决。
职工关怀的精准化推进。 山钢股份焦化厂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去年以来开展患病职工走访慰问76次,为困难职工发放救助金5.2万元,为职工缴纳济南市互助保障费5.25万元。坚持为职工生日送蛋糕、节日送福利、夏季送清凉。建设3处“心灵驿站”,将每周五设为职工心理驿站体验日。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纵深推进。 国能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产业工人总人数1766人,较产改工作启动时人数增长10%,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产业工人1115名、人数增长110%,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产业工人861人、人数增长180%。公司累计生产煤炭超3.5亿吨,资产总额增至191亿元。累计获发明专利22项、实用新型专利157项,创造经济价值超1.5亿元。
四、效能评估与深层问题
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会”融合模式在政治治理效能上表现为多重价值:政治价值(国家战略支撑与党的领导巩固)、经济价值(企业效益提升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社会价值(民生服务与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文化价值(红色基因传承与职工凝聚力培育)。党建通过“制度嵌入、文化嵌入、行动嵌入”三重路径,构建了党与职工群体的共生关系。
然而,实践中仍存在深层问题。一是形式主义风险:部分企业党建活动、职工活动与业务需求脱节,过度强调台账检查而忽视实效。二是制度衔接不足:部分企业未能明确党委、工会、职代会的权责边界,因边界模糊导致决策效率下降。三是职工身份认同弱化:部分职工对“主人翁”地位的感知模糊,尤其在市场化改革中,薪酬体系、晋升机制未能充分体现党建与生产的协同价值。四是新生代产业工人的价值诉求变化:新生代产业工人更关注个体价值实现,对集体主义导向的“党群共同体”目标存在认知差异。
第二章 民营企业:制度供给与效能困境的双重变奏
一、制度框架的演进与突破
民营企业在工会建设与员工权益保障方面经历了从制度缺位到法律规制的历史演进。2025年5月20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是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该法第六条要求民营经济组织“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遵守劳动用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第三十八条要求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民营经济组织中的工会等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活动,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挥在企业民主管理中的作用,推动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这一立法突破的重大意义在于:首次从法律层面确立了民营企业在劳动关系治理中的制度化义务,将工会建设从“企业自愿”提升为“法定要求”。
二、工会建设的现实困境
尽管制度框架日趋完善,民营企业工会建设仍面临严峻挑战。在产权私有化的背景下,工会主席往往由企业主或管理层指定,工会经费依赖于企业行政拨款,工会的独立性和代表性受到根本性质疑。部分中小民营企业存在员工薪酬增长缓慢、职业稳定性较低、带薪休假难以落实、职业培训形同虚设等问题。这些问题根源在于:民营企业缺乏国有企业那种“党组织—工会—职代会”的制度化制衡机制,工会的维权职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主的开明程度而非制度刚性。
全国总工会明确提出,要着力打造重点民营企业工会工作培训品牌,提高民营企业工会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能力水平。这一部署本身就说明,民营企业工会的能力建设仍是亟待破解的课题。
三、党建与工会协同的创新探索
部分走在前列的民营企业正在探索党建与工会协同创新的新路径。
江泰保险经纪公司作为非公企业党建与经营深度融合的标杆企业,通过将民主管理全面嵌入生产经营各环节,实现职工权益保障与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双向赋能。公司始终坚持民主管理与生产经营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形成“决策前问计职工、实施中依靠职工、成效上惠及职工”的工作闭环。在2025年重点工作中,江泰保险公司“细分优势行业+细分客群生态服务模式”的发展方向,便是通过广泛征集一线职工意见得出的。
江泰保险公司建立“经营决策+职工监督”机制,由职工代表组成专项督察组,对重点项目实施全流程跟踪。在某大型基建项目保险经纪服务中,职工代表提出的“风险勘察前置化”建议被采纳后,不仅降低了项目风险发生率,还为公司节约运营成本300余万元。在制度建设过程中,公司创新采用“分层协商+专家论证”模式,今年以来已通过民主程序修订完善《职工奖惩管理办法》等8项制度。
山东盛阳集团有限公司创新推行“职工有事好商量”工作办法,形成日常诉求找工会委员、一般诉求找工会主席、重要诉求找总经理、重大诉求通过职代会的“四级联动响应”机制,配套“公开、征集、办理、跟踪、评议”五步循环工作法。制定集团《厂务公开实施细则》,明确9类47项公开事项。2019年企业搬迁中,职工代表“技能转型、岗位平移”的建议经职代会高票通过后实施,521名老职工零失业转型。集团建立8岗24级技能薪酬体系,对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技能证书的职工每月分别给予200、600、1000元的补贴,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占比达42%,较三年前提升15个百分点。投资1500万元建设高标准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年均投入3300万元用于职工各项福利事业。
杭州冠华王食品有限公司创新建立“党工一家人”协同机制,扎实推进党建工建与生产经营的融合共促。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参与、领导干部评议监督、企业利益共保”三大民主管理机制。连续12年开展特困职工慰问、贫困生结对资助等精准帮扶行动,累计投入资金200余万元。完善非公企业能级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职工工资年均涨幅达3%—5%。
宗申集团坚持“以党建带工建,以工建促党建”,通过真心依靠职工、真诚服务职工的行动,造就个人成长与企业壮大同频共振的生动局面。
此外,红豆集团以“党建带工建促产改一体化推进”,采取“五个双向”——班子双向进入、工作双向互动、人才双向培养、文化双向互促、制度双向互补,把高级人才、技术能手、优秀员工吸引到党组织中来。
四、治理效能的结构性约束
民营企业的政治治理效能受制于其所有制结构的深层约束。与国有企业不同,民营企业缺乏党组织法定的治理嵌入地位,党建工作的开展更多依赖于企业主的政治自觉。工会的维权效能受制于“老板化”的结构性困境,难以形成对资本的制度性制衡。《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虽为破解这一困局提供了法律依据,但从法律文本到实践效能之间仍有漫长的转化过程。
尽管如此,民营企业的探索仍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它们证明了:即便在缺乏国有企业那种制度禀赋的条件下,党建与工会的协同创新仍有可能构建出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治理模式。这对于理解中国民营企业治理的多样化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章 合资企业:文化碰撞中的制度融合与创新
一、治理结构的特殊性与张力
合资企业处于两种所有制、两种管理文化、两种制度逻辑的交汇点上,其工会、党建与员工权益保障呈现出最为复杂的形态。中外合资企业的特殊之处在于:党组织参与治理的诉求与外资方的管理自主权之间存在着结构性张力。
在实践中,合资企业党建工作的推进往往需要经历与外方股东的艰难沟通。中西方在社会制度、历史文化、思维方式、行为模式等方面的差异,容易导致外方股东对于加强党的领导的“不理解”甚至“不支持”。合资企业党组织的任务和作用在本质上与国企是一致的,只是表现形式、工作方法有所不同。
二、工会的“桥梁”角色与协商实践
在合资企业中,工会往往扮演着比纯内资企业更为复杂的角色。它既要维护中方员工权益,又要兼顾合资关系的稳定性;既要推动民主管理,又要尊重外方的管理习惯。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工会聚焦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发展的“双维护”工作主线,基于筑牢“维护、创新、凝聚、服务”四大职能板块,推进“666员工服务热线”和“智慧工会”两项创新实践,创造性地构建了“4+2”工会工作模式。
天津爱信自动变速器有限公司作为中日合资企业,在一汽股权党委和公司党支部的领导下,获评天津市幸福型企业市级试点企业。公司工会以“双关心、双成长”为核心理念,构建“一体四维八面”的工作体系。工会每年与公司进行一次工资集体协商,每三年更新一次集体合同和女职工专项合同。创新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化职工发声渠道,建立“收集-解决-反馈-优化”的全流程闭环机制。
珠海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作为合资企业,在党建引领下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营造了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与全员创新的浓厚氛围,探索出一条在合资框架下深化民主管理、实现共建共享共赢的特色路径。
华源线材以“制度保障+实操落地”为抓手构建职工权益保障体系,工会通过座谈、线上征集提前收集职工对薪酬、工时、福利的诉求,协商阶段邀部分职工列席监督,结果经职代会审议后纳入集体合同,职工劳动权益满意度同比提升18%。
三、党建引领的创新实践
部分合资企业在党建方面进行了富有创造性的探索。合资企业党组织通过“求同存异”——既坚持原则又尊重包容——以党建凝聚中外管理团队及员工合力。
有合资企业将党建工作纳入企业章程,实现了党群工作机构、党群干部编制及党建工作经费的制度化保障。在员工权益保障方面,建立员工诉求反馈机制,在薪酬调整、福利保障等问题上为员工争取权益,建立“技术培训+岗位晋升”体系。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合资子公司党组织积极发挥引领作用,加强组织领导。珠纤公司以集体协商保障员工权益,全员开展集体协商,以工会为载体,提升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话语权。
四、效能评估:在张力中寻找平衡
合资企业的政治治理效能取决于一个核心变量——中外双方在治理理念上的共识程度。在共识度高的企业中,党建工作能够以“文化融合”而非“制度嵌入”的方式发挥作用,工会能够以“专业协商者”而非“政治代表”的身份赢得双方信任。在共识度低的企业中,治理结构则可能陷入“制度空转”的困境。
合资企业的实践价值在于:它提供了一个观察中国企业治理制度如何与跨国资本、异质文化进行对话与调适的独特窗口。其经验表明,工会的专业化、协商的制度化、党建的文化化,是在多元治理主体之间建立信任、实现效能的关键路径。
第四章 外资企业:合规博弈与本土适应的治理实践
一、建会难题与突破路径
外资企业工会建设长期面临“三不”困境:不愿建(外资企业管理层对中国工会的性质和职能普遍缺乏了解,习惯于简单将自己对本国工会的认知套用在中国工会组织身上,担心建立工会组织后会对企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不易建(受国外总部管控,行政支持权限不足)、选择建(与属地政府联系不紧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外资企业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外资企业应当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然而,法律的规定与现实的执行之间仍存在较大落差。
四川资阳市总工会的创新实践为破解这一困局提供了系统方案。该市创新推出“柔性引导—一企一策—流程嵌入”建会工作法。在柔性引导方面,市、区总工会联合商务、市场、税务等部门,将《工会法》《外商投资法》等法规政策嵌入外资企业注册、年报、纳税等工作环节。资阳成立市外企建会建制工作专班,由市总工会一把手担任组长。同时制订外企建会入会工作台账,对全市注册登记且正常运营的130家外企进行摸底,选派精干人员到外企蹲点,采取“一对一”指导和服务方式,组织动员外企中方职工的“绝对多数”,抓住外企中方管理层的“关键少数”。
在一企一策方面,对日资企业桃屋(四川)食品有限公司,雁江区总工会协调人社等部门送岗位、送培训,帮助企业主动扩大生产规模;对另一家外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岳县总工会则进入企业开展职工游园、单身青年相亲等暖心服务。突出“耐心”多措并举消除认知误区,突出“暖心”细致服务破解模式差异,突出“真心”真情实意破除发展瓶颈。
在流程嵌入方面,对大中型企业推动独立建会,制定标准化指引明确“工会主动对接—企业民主酝酿—大会选举批复”三步程序;对小微企业推行行业牵头、商圈联动的覆盖模式。通过这一工作法,资阳市实现了130家外资企业工会组织架构全覆盖。资阳高新区正常经营外资企业建会率达100%。其中,“重点建”推动大中型外资企业实现独立建会18户;“行业建”推动6户外资企业加入高新区口腔医疗行业工会联合会;“兜底建”推动4户外资企业加入乡镇工会联合会,14户外资企业加入万达商圈工会联合会等。
二、工会功能的激活与效能转化
建会是前提,让工会“转起来、活起来”才是关键。资阳的实践表明,外企工会的效能发挥需要多维度的功能激活。
现代商用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工会成立于2020年6月,下设4个分会,员工入会率100%。工会成立后,不仅搭建起职工与企业的沟通桥梁,还先后组织成立了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百威(四川)啤酒有限公司工会按照“四好”百威人的标准提升职工幸福感,设立6个分工会、8个俱乐部,打造“工匠学院”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形成了“六个帮您办”的有力措施:工作有建议工会帮您解决,学习有追求工会帮您实现,生活有困难工会帮您解决,心里有困惑工会帮您疏导,待遇有诉求工会帮您争取,权益有侵害工会帮您维护。
在文化融合方面,支持外企工会设立文化专员,组织开展企业文化、职工运动、技能竞赛等活动,管理英语角、韩语角等场所,促进中外员工文化交流。在阵地建设方面,构建服务网络,在外企聚集地建设共享职工之家,升级示范职工之家。在权益维护方面,健全“工会+人社+司法+N”劳动争议多元调解机制。
亿滋食品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作为外资企业,其党群服务站·职工之家揭牌启用,是徐汇区首个由外资企业工会出资建设的党群服务阵地。
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自2007年成立工会以来,认真履行职能和义务,积极探索新思路、调整新方法,不仅将工会建设成为真正的“职工之家”,也开创了外企在国内成立工会组织的先例。
三、外企员工的权益诉求与现实张力
外资企业员工权益保障并非一片坦途。2025年7月,某日企中国员工集体抗议,要求参照国企标准发放节日福利。员工代表测算显示,国企节日福利平均为1500元/人/节,而该公司标准仅为300元购物卡,差距高达5倍。这一事件折射出外企与国企在福利待遇上的制度性差异,也暴露了外企工会在争取员工权益方面的能力边界。
北京外资企业工会联合会通过举办劳动争议调处和工会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围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与职工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展开深入解读,重点解析了劳动关系中的常见法律风险,阐述了工会在劳动关系调解中的作用与策略。这种能力建设对于提升外企工会的维权效能具有基础性意义。
2025年,北京市外工委系统工会工作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做好外资企业工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强化维权服务,切实维护外资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治理效能的双重约束
外资企业工会的政治治理效能受制于双重约束:一是外资方对工会角色的认知局限,往往将工会视为“成本”而非“治理资源”;二是工会在外资企业中的法定地位与实际影响力之间存在落差。资阳的实践表明,破解这一困局的关键在于让外方“看到”工会的价值——通过技能培训提升生产效率、通过文化活动增强员工凝聚力、通过协商机制减少劳资冲突——从而将工会从“合规负担”转化为“管理工具”。
外资企业工会的实践价值在于:它证明了中国工会制度并非外资企业发展的障碍,而可以成为优化劳动关系、提升管理效能的正向力量。这一认知的转变,对于吸引更多外资、优化营商环境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第五章 比较分析与理论建构
一、四类企业治理结构的比较
维度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合资企业 外资企业
党组织法定地位 法定嵌入治理结构 取决于企业主意愿 需与外方协商 限于中方员工
工会独立性 较高(制度保障) 较低(“老板化”风险) 中等(中外制衡) 较低(外方主导)
员工权益保障 制度化程度高 参差不齐 协商驱动 合规驱动
治理效能 高但存形式主义风险 差异极大 取决于共识度 取决于建会质量
二、共性规律与差异逻辑
四类企业的实践揭示了若干共性规律:
第一,党组织的政治引领是工会效能发挥的重要前提。 无论在何种所有制企业中,党建工作的强弱与工会的维权效能呈正相关。国有企业中党建的制度化嵌入为工会提供了最有力的政治支撑;民营企业中党建与工会的协同创新正在成为突破“老板化”困境的有效路径;合资与外资企业中,党建通过“文化嵌入”而非“制度嵌入”的方式,同样可以发挥凝聚员工、润滑劳资关系的作用。
2025年7月,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把民主管理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安排和发展规划”。这一政策导向进一步强化了党组织在民主管理中的领导地位。
第二,工会的专业化程度决定其治理效能。 从国有企业的职代会制度到合资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会的维权能力越来越依赖于专业化水平——对法律法规的掌握、对协商技巧的运用、对职工诉求的精准把握。工会正在从“福利发放者”向“专业协商者”转型。
第三,员工权益保障的效能取决于制度化水平而非所有制形式。 国有企业凭借制度优势在权益保障方面走在前列,但部分民营企业通过民主管理的深度嵌入同样实现了高水平的权益保障。关键在于是否建立了“诉求收集—协商谈判—监督落实”的闭环机制。
四类企业的差异逻辑同样显著:
国有企业的优势在于制度的完整性和资源的充沛性,挑战在于如何避免形式主义、激活基层活力。民营企业的优势在于机制的灵活性,挑战在于如何突破“老板化”困境、实现工会的实质性独立。合资企业的优势在于多元治理主体的制衡效应,挑战在于如何在中外文化差异中建立共识。外资企业的优势在于国际合规标准的参照系,挑战在于如何让外方真正认同工会的治理价值。
三、理论启示:企业治理的政治逻辑
本研究的理论贡献在于揭示了中国企业治理中一条独特的“政治逻辑”:工会、党建与员工权益三者之间的关系,不是简单的功能叠加,而是一种制度化的政治整合。党组织提供政治合法性与方向引领,工会提供群众基础与权益表达,员工权益保障则构成治理效能的最终检验标准。三者之间的有效协同,构成了中国企业治理的“政治—社会—经济”三维均衡。
这一逻辑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中的实现程度不同,但其核心命题是一致的:如何在效率追求与权益保障之间、在资本逻辑与政治逻辑之间、在个体权利与集体利益之间建立可持续的平衡机制。四类企业的实践表明,这一平衡的实现既需要制度供给(法律框架、治理结构),也需要能力建设(工会专业化、协商制度化),还需要文化支撑(劳资互信、价值共识)。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坚持党的领导、公司治理、依靠职工相统一”。工会和民主管理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中扮演着重要角色。2024年新《公司法》规定300人以上的公司要设立职工董事或职工监事,300人以下的公司也建议设立职工董事或职工监事。这一制度安排进一步强化了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的法律保障。
四、实践价值与政策启示
基于四类企业的比较分析,本研究提出以下实践价值与政策启示:
对国有企业的启示: 应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会”融合模式,在保持制度优势的同时着力破解形式主义难题,推动民主管理从“软任务”变为“硬指标”。充分发挥四级职代会体系的民主通道功能,让职工真正感受到“主人翁”地位。
对民营企业的启示: 应以《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为契机,加快推进工会组织和职代会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借鉴江泰保险、山东盛阳等标杆企业的经验,将民主管理从“额外负担”转化为“治理资源”。
对合资企业的启示: 应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作用,以专业化的协商能力和文化融合的智慧,在多元治理主体之间建立信任。党建工作应注重“求同存异”,以“文化嵌入”而非“制度对抗”的方式赢得外方理解。
对外资企业的启示: 应以资阳“三心”服务模式为参照,通过“先服务后建会”的策略让外方看到工会的治理价值。工会应着力提升专业化维权能力,将自身打造为优化劳动关系、提升管理效能的正向力量。
结语:走向治理现代化
中国企业正处于从“管理现代化”走向“治理现代化”的转型进程中。工会、党建与员工权益的互动关系,是这一转型的核心命题之一。国有企业需要在制度优势的基础上破解形式主义与效能衰减的难题;民营企业需要在法律框架下突破“老板化”困境、实现工会的实质性独立;合资企业需要在文化碰撞中建立制度共识;外资企业需要在合规博弈中证明工会的治理价值。
四类企业的实践共同指向一个方向:企业治理的现代化,不仅是管理技术的升级,更是治理结构的优化——让党组织成为方向引领者而非事务管理者,让工会成为权益代表者而非福利发放者,让员工成为治理参与者而非被动接受者。
2025年密集出台的法律法规——新《公司法》、《民营经济促进法》、《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为企业治理的制度化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法律框架。然而,从制度供给到治理效能之间,仍有漫长的转化之路。唯有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能力,将法律文本转化为实践效能,中国企业才能在效率与公平、增长与权益、资本与劳动之间找到可持续的平衡点,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与中国式现代化的有机统一。
工会、党建与员工权益的三维互动,不仅是中国企业治理的独特政治逻辑,更是中国式现代化在企业层面的生动实践。这一逻辑的不断完善与深化,将为全球企业治理提供一种独特的中国方案。
作者:
王连升,研究员,深耕社会责任(CSR、ESG)标准化与可持续发展、供应链管理(供应链责任追溯等)及政产学研用媒利益相关方的CSR影响,绿色金融与产业实践应用、新型工业化与品牌影响力提升等领域的实践研究与标准化落实工作。推进电子信息行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等研究和实践性工作,持续提升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服务能力,支撑工信部企业社会责任朋友圈进一步夯实。基于中国企业实践和全球商业环境变迁的优先级,提出的“三层利益相关方”理论,重构了企业利益相关方。提出"责任闭环"哲学本体论、"价值沉默"战略方法论、"CSR为魂,ESG为体"价值论。
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社会责任工作委员会战略合作部部长。
自2019年入职协会,加入工业和信息化系统。
期间:支撑完成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社会责任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撑专项、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社会责任热点问题跟踪研究支撑专项、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建设支撑专项、工业和信息化合规体系建设支撑、工业和信息化部合规监管工作推进试点专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及标准化工作专项等课题40余个。提出“精标准、强评测、铸品牌,聚技术、合服务、赋发展”的合作共赢模式。主导编制或参与多项行业关键标准,如《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指南》(SJ/T 16000-2026),《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治理评价指标体系》(T/CESA 16003),《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存储设备》(T/CESA 1258)等绿色制造标准,《信息技术 开源治理》(T/CESA 1270.1)规范开源技术应用中的责任管理系列标准,覆盖ESG治理、绿色制造、数字化转型等领域。参与起草IPC-1401B《电子行业ESG管理体系》等国际标准。2026年,三项电子信息行业ESG行业标准在研,本年度立项论证,预计2027年发布。
策划组织统筹项目:2020、2021、2022、2023、2024、2025“中国电子信息行业企业社会责任治理水平评测”,累计评测企业2000余家。第八、九、十、十一届“中国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年会”、2021、2022、2023、2025绿色供应链高峰论坛,打造“国际视野 中国实践”的交流平台。2020、2021、2022、2023、2024、2025联合国妇女署赋能职业女性职业发展项目,推动女性职工职业发展与企业社会责任治理水平能力水平提高。主导编制发布《中国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建设与可持续发展报告》2020、2021、2022、2023、2024、2025,《中国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建设年度工作报告》2021、2022、2023、2024、2025,《中国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要点》2021、2022、2023、2024、2025、2026。
核心言论:《金融电子化》杂志发表《浅谈绿色金融在电子信息产业可持续发展中的矛与盾》,《信息技术与标准化》杂志发表《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标准化研究》,《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杂志发表《以标准建设引领行业长远发展---谈新版《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指南》的谋与变》,《中国工业和信息化》杂志发表《电子信息产业ESG治理的价值链穿透实践研究》等研究成果。
中国知网发表《论联合国的企业社会责任》《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的企业社会责任》《论发展中国家的企业社会责任》《论欧美国家的企业社会责任》《论北京市的企业社会责任》《论长三角经济带的企业社会责任》《论上海市的企业社会责任》《论天津市的企业社会责任》《论深圳市的企业社会责任》《论重庆市的企业社会责任》《女性供应商在产供链价值重构与产业发展战略中的深层作用与实践路径研究》《从“智能肌体”到“产业神经”:2025中国智能制造的系统性跃迁与实践路径研究》《“十五五”时期中国电子信息行业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治理:政产学研用协同的机遇、挑战与路径研究》《全球供应链ESG风险与出海企业的责任供应链管理:深层次剖析与实践路径研究》《欧洲供应链治理新范式: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的“硬约束”与“软共识”研究》《2025年度中国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治理与可持续发展深层次剖析》《全球交易所社会责任治理与产供链企业溯源管理的协同演进:理论、实践与制度创新研究》《标准引领与系统变革:中国电子产业女性职业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治理路径研究》《超越边界:企业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的“共享治理2.0”模式建构研究》《创新生态失衡与组织认知陷阱:中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治理路径研究》《河南省汝阳县从扶贫帮扶到乡村振兴的实践路径:基于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治理的双重视角研究》《从边缘到核心:双重约束下电子信息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范式重塑研究》《数字时代的性别重构:电子信息行业性别平等与职业女性可持续发展赋能路径研究》《科技与自然的和解:台积电水资源闭环管理体系的深度解构及其对全球高耗能产业绿色转型的启示》《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范式重构:上交所《规范运作指引(2025年修订)》的深度解读与实践路径》《责任共生机制:构建人类未来可持续价值创造的伦理与实践框架研究》《全球视野下的中国企业信誉构建:社会责任、品牌傲慢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深度剖析》《“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的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治理:全球实践、多维影响与未来路径研究》《中国绿色电力证书(GEC)体系的深层次剖析与实践路径研究:从国内闭环到国际互认》《《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指南》SJ/T 16000-2016版本的实践逻辑、多维价值与行业革新路径:基于标准解读与企业实践的分析研究》《从合规到核心竞争力:绿色供应链管理的CSR治理与实践路径研究《超越工具理性:王连升思想体系的跨行业验证、动态平衡与技术重塑》《从“技术驱动”到“责任引领”: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社会责任治理的演进、挑战与优化路径》《“不出海,就出局”:集体误判、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治理,基于中国出海企业的深层次剖析与实践路径研究》《《国有资产法》出台背景下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治理的深层次剖析与实践路径研究》《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SJ/T 11728-2018)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治理的学术研究》《中国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战略路径与创新实践:基于“十五五”规划背景的深度剖析研究》《中国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建设与可持续发展:多维透视与实践创新研究》《工信部下属198个学协会社会责任建设与可持续发展深层剖析与实践路径研究》《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建设的中国实践:基于中电标协社责委的机制创新与ESG融合路径》《从合规到赋能:中国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治理的范式演进与实践路径研究》《科技企业社会责任治理的范式革新、多维整合与实践路径研究》《全球多极化格局下的中国知识产权治理:绩效跃升、结构审视与战略前瞻研究》《新型工业化视角下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治理的路径探索——基于工信部2026年重点工作的深度分析》《从价值觉醒到生态共治:王连升思想视域下中国互联网巨头的ESG治理范式重构》《企业ESG赋能人工智能创新的机制与路径研究:走向可持续的智能未来》《标准价值、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治理:深层剖析与实践路径研究》《从工具理性到价值自觉:基于王连升思想体系的联想集团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治理深层次剖析》《ESG绩效与财务绩效、创新绩效的量化关系研究:基于行业与规模异质性的深层次剖析》《人工智能产业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治理的深度剖析与实践路径研究,基于2025北京人工智能产业大会的观察与思考》《市场监管总局政策调整的深层次解读:基于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治理视角的企业“标准机遇”研究》《基于工信部2026年十大任务的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治理:深层次剖析与实践路径》《我国首部大模型国家标准实施: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治理的深层次剖析与实践路径研究》《植根本土,面向全球:王连升CSR-ESG思想体系的深度剖析、前沿应用与全球治理融合研究》《从责任闭环到价值自觉:王连升本土化思想在新兴治理领域的理论构建与实践智慧研究》《数字化健康管理的ESG价值重构:基于王连升思想体系的实践路径研究》《企业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治理的关键因素:深层次剖析与实践路径研究》《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创新驱动下的战略转型、财务绩效与技术实践研究》《从本土实践到全球引领:中国ESG创新的深度演进与全球化价值研究》《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深层次剖析与实践路径研究》《王连升可持续商业与企业社会责任思想体系“战略罗盘与价值共生”研究》《基于标杆案例的深度剖析,国内ESG卓越企业实践路径解析与研究》《网络安全企业的责任闭环:基于王连升思想体系的天融信ESG实践深度剖析研究》《国内ESG卓越企业实践路径解析:以台达为标杆的可持续发展样本》等400余篇科研成果。
诗词与歌词作品:《恰少年》 《四十》《问天》《佛不渡我》《空》《梦想》《碎金成佛》《水调歌头·ESG 报告》《换了人间》《踏莎行·问情》《沉醉东风》《青金石手》、《长安街的卖花声》、《渡船上的沉默》、《泥胎剥落》、《染坊雨夜》《女儿》、《儿子》、《小人物》等
兼任:
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委员
中国绿色供应链联盟绿色金融专委会创始委员
广东省企业可持续发展研究会企业社会责任专委会副会长
山东省人工智能学会青年科学家委员会委员
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专家
北京市发改委ESG生态研究特邀专家
北京ESG研究院专家顾问
上海市计算机行业协会 特聘顾问
全球电子协会亚洲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副主席委员
瑞典国家外交部CSR特邀访问学者
北大创新评论特邀专家
证券日报特约专家
《中国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建设与可持续发展报告》2020、2021、2022、2023、2024、2025,《中国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建设年度工作报告》2021、2022、2023、2024、2025,《中国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要点》2021、2022、2023、2024、2025、2026编委兼总编辑。
参与中欧企业社会责任圆桌论坛、IPC中国电子制造业年会等国内国际会议的主旨发言或对话,阐述了产业在绿色金融、绿色供应链和绿色投资领域的实践研究。
连续20年坚持知识公益,已有超过710万人次享受了知识公益的专业帮扶。
2020-2025年间,被评为
“2021年度中国产业研究突出贡献者”
“2022年度电子信息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年度突出贡献者”
“2024年度全球电子协会亚洲标准委员会杰出服务服务个人”
“2025全球电子协会亚洲标委会杰出服务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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