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有三说”存在多个版本,今天借公众人物韩红女士最近的几件事,谈谈“说还是不说”的“三说”版本,即:必须说、可说可不说、绝不说的三种准则。
六月里,韩红的一句“走面儿”,引发诸多月捐者对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运作的质疑;
七月中,青藏铁路开通二十年纪念视频里,《天路》由巴桑演唱未见韩红。
这促使当年的报道记者,重新核实所谓韩红购买版权一事。
经向词、曲作者确认,发现当年韩红团队给出的买断《天路》版权的信息,纯属子虚乌有。
韩红多年前接受采访时,曾以“春秋语法”亲口披露她买断《天路》版权的信息。
顺藤摸瓜,人们翻出都“以为”是韩红首唱的《青藏高原》、《九儿》,也只是“以为”。
在严肃场合说话,有一条非常实用的“话有三说”准则,遵守它可以避免后悔、尴尬和暴雷。
话有三说准则:该说的话一定要说;可说可不说的尽量不说;不该说的一定不说。
公众人物韩红女士的几次发言,恰恰注释了这条准则。
该说的话没说,表达没目标,谈话没效果,沟通没效率,错失良机,延宕进展;后续“找补”又会引起更多问号。
例如当时为什么不说?极有可能被视为有意掩盖隐藏某些事情。
如果该说的没说、反而说了一堆正确的废话,那更是大型灾难现场。
可说可不说的,如果说了,容易留下饶舌印象或引发其它猜想,浪费时间,或者节外生枝。
不该说的一定不说,假话肯定不该说,一定别说。其它不该说的,可能会泄密会冒犯他人的,也千万别说。
韩红该说而没说的,就是涉及爱心慈善基金会的事。
人们一直“以为”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就是韩红个人持有且全权负责。
直到“走面儿”一事发酵,人们才恍然大悟,韩红只是基金会的发起人、形象代言人等角色。
韩红另外还有歌手、音乐人的角色,两者本不互斥,但需要提前和民众说清楚。
乐捐人冲着韩红的侠肝义胆,不加思考地每月捐赠,以为是在支持公益人韩红做公益事业,是对韩红个人的认可和支持,建立了一种“我和韩红一起做公益”的幻象粘合关系。
而现在突然发现,其实不过是和基金会达成的购买与服务的关系,与购买其它产品/服务没有差别。
“你以为”的情景和实际情况天差地别,巨大落差之下,自会感到突兀、不解及失望。
因为韩红对外展示的标签既有从歌手/音乐工作者,又有公益人。普通民众可以理解歌手,但对公益人及公益基金运作的理解,大多不甚了了。
如果秉持负责任的态度,本可以有更好的处理方式。
那就是韩红亲口讲解爱心慈善基金会的专业运作管理模式,并且要在成立之初,主动宣讲,而不是遭遇公关危机时才被迫切割。
由此可得到的借鉴是:该说的话一定要说;早说要比晚说好;主动地说要比被动地说好。
可说可不说的,自然是“走面儿”一词。
在北京生活了几十年的我,也许岁数还小、见识还少,在日常生活中,几乎没有听真人说过 “走面儿”,只在文学文艺作品中见过。
是否接地气不好说,但江湖气应该是有些的。言外之意属于道德绑架,潜台词等于:不支持我就是不给面儿。
但大家该你的了还是欠你的呢?凭什么要给你面儿?
这话就属于可说可不说。说,本想拉近和观众的距离,殊不知适得其反,引发人们对基金会的负面疑问。不如不说。
不该说的,就是最近爆出的“首唱”风波的言词。
大家一直以为是韩红首唱的三首歌曲,《天路》、《青藏高原》、《九儿》,都被考证出不是韩红首唱。
《天路》版权一事,当年韩红团队透露给记者10万元买断版权,记者未经核实予以报道。
韩红也曾含糊其辞地当众表示过,已用10万元购买了《天路》版权。
但二十年后,当年的记者向词、曲作者核实,得到词曲作者的确切否认,从未收到韩红一分一文的买断费,何谈买断?
对《九儿》,韩红有经典语录,“不管这首歌有多少人唱过,都没用,因为首唱是我。”“有些霸气是天生的,霸气侧漏”。
明明没有买断版权,却要含糊其辞地地暗示买断了版权,属于说假话,假话绝对不应说。
《青藏高原》异曲同工,明明是李娜首唱,却一直有意无意地让人们“以为”韩红是首唱而不加以解释。
这都是不该说而说了的。
言为心声,说什么不说什么,其实是心在发指令。
网友神评:
“走面儿”前的韩红,是流行乐坛上最伟光正的明星。
巴桑唱的是天路,清脆流畅高亢穿透力强开阔;韩红唱的是公路,吃力费劲堵得慌。
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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