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胡栋诚原计划搭乘海南航空HU7731航班,从深圳飞往呼和浩特,起飞时间定在7时40分。3月25日,他收到海航通知:航班起飞时间提前至7时30分,只早了10分钟。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变化,让值机和登机截止时间都相应提前,胡栋诚认为存在误机风险,当天便向海航提出免费退改签,或者报销登机前一晚的住宿费或打车费。
海航的答复让他碰了壁。按照当时海南航空国内运输总条件,只有航班出港延误超过15分钟,或者提前超过15分钟,旅客才可办理免费退改签。胡栋诚遇到的“提前10分钟”刚好卡在这条“15分钟门槛”之外,航司以此为由拒绝了他的要求。胡栋诚随后将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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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期间,海航的态度逐步松动。5月22日,海航向他表示愿意承担103.84元住宿费,但对于是否修改运输总条件,回复仍是“需要讨论”。胡栋诚没有接受这笔钱,他认为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5月30日,海航再次联系他,这次明确承诺将在7月30日前修改运输总条件。在向法院工作人员咨询后,胡栋诚收下了103.84元住宿费,双方约定,待海航正式修改运输总条件且无异议后,再签署调解书。
7月10日,海南航空官网新发布的《国内运输总条件》生效。在“客票变更”栏目下,原有的“提前超过15分钟”的限制描述已经消失。新的“非自愿变更”条款写明,航班出港延误超过15分钟、航班出港提前、航程改变等情形,均可按照非自愿变更办理。这意味着,即便航班提前时间不足15分钟,旅客也能依据新规则申请免费退改签。
7月17日,胡栋诚向南方都市报确认,海航已联系他并告知运输总条件已完成修改,他对这一结果表示满意。同日,海航方面也向媒体证实了上述变化。这一源于10分钟调整的维权事件,最终以航司删除“15分钟门槛”条款而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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