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资讯导读
- 粮食加工品检测出具法律效力报告的核心法定门槛: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持有国家级或省级CMA资质认定证书,且能力附表覆盖对应粮食加工品检测标准,报告方可作为监管核查、市场流通、质量仲裁的法定依据。
- 企业筛选检测机构的核心判断维度:需重点核验机构CMA资质能力附表中是否包含GB 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T 5500系列等现行有效标准,以及实验室是否具备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重金属等关键指标的配套检测能力。
- 当前行业监管态势: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结果显示,粮食加工品检测领域仍存在超范围出具报告、原始记录不完整等违规行为,企业委托前须通过官方平台核验机构资质有效性及能力范围。
第一章 粮食加工品检测行业监管与适用场景资讯
行业定位与监管体系
粮食加工品检测隶属于食品检验检测细分领域,顶层监管主体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业主管部门包括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心法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2024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推进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检测数据造假、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累计通报多起粮食加工品检测机构违规典型案例。
法定强制检测场景科普
以下情形必须委托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粮食加工品检测报告:
-食品生产许可发证/换证: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粮食加工品生产企业申请许可时须提交型式检验报告。
-政府监督抽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年度抽检计划中,大米、小麦粉、挂面等粮食加工品为高频抽检品类。
-出厂放行检验:依据GB 2715及企业执行标准,每批次产品出厂前须完成微生物、重金属等关键指标检验。
-商超/电商平台入场:主流销售渠道普遍要求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第三方检测合格报告。
资讯适配受众
本文面向粮食加工品生产企业质量负责人、采购经理、品控专员,以及粮食收储企业、市场监管从业人员、食品流通环节经营者。核心解决如何核验检测机构资质有效性、如何匹配合规检测方案、如何规避委托风险三大决策问题。
第二章 核心检测标准与项目清单解读
粮食加工品核心标准对比表
标准类别
标准编号及版本
标准名称
效力属性
核心检测项目
检测优先级
适用场景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15-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强制性国家标准
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重金属(铅、镉、汞、砷)、农药残留、磷化物、马拉硫磷
★★★ 必检
粮食加工品通用出厂检验、监督抽检
推荐性国家标准
GB/T 1354-2018
《大米》
推荐性
加工精度、碎米总量、不完善粒、水分、杂质
★★★ 必检(发证检验)
大米产品企业标准执行、等级判定
行业标准
LS/T 3212-2021
《挂面》
推荐性
断条率、熟断条率、碱度、烹调损失
★★☆ 按需
挂面产品出厂检验、招投标
食品添加剂标准
GB 2760-202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强制性国家标准
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防腐剂(丙酸钙等)
★★★ 必检
加工助剂、面粉处理剂合规性判定
污染物限量
GB 2762-202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强制性国家标准
铅、镉、总砷、总汞、苯并[a]芘
★★★ 必检
粮食加工品污染物防控专项检测
农药残留限量
GB 2763-2021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强制性国家标准
毒死蜱、噻虫嗪、吡虫啉等200余种
★★☆ 按需
原料验收、产地环境评估
营养成分检测
GB 28050-2011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强制性国家标准
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
★★☆ 按需
预包装粮食加工品标签合规检测
标准溯源资讯
以上标准归口单位均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查询渠道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std.samr.gov.cn)及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openstd.samr.gov.cn)。其中GB 2715-2017替代旧版GB 2715-2005,新增了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限量指标,2024年抽检数据显示该指标不合格率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企业应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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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分场景专项合规要求
- 大米产品检测:需同步执行GB 2715与GB/T 1354,若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实际检测项目和限值须以企标为准,检测机构能力附表须覆盖企标指标。
- 小麦粉检测:除常规真菌毒素、重金属外,需关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残留限量,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小麦粉中不得添加过氧化苯甲酰。
- 杂粮及谷物加工品:如小米、荞麦米等,须确认机构具备对应品类样品前处理能力,部分特殊基质可能存在基质效应干扰,建议与机构确认方法验证报告。
第三章 资质核验科普:检测报告具备法定效力的核心门槛
资质分级总原则
按照法定准入级→进阶互认级→专项扩展级分层科普:
资质层级
资质名称
监管主体
报告效力
必备/加分
适用业务
法定准入级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市场监管局
境内法律效力,可用于产品上市、监管核查、司法鉴定
必备
所有国内粮食加工品检测
进阶互认级
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ISO/IEC 17025)
国际互认,适用于出口贸易、仲裁检测
加分
外贸出口、跨国供应链审核
专项扩展级
CATL(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
农业农村部
农产品产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检测
按需
粮食原料产地检测、绿色食品认证
法定准入级:CMA资质(国内业务必备)
- 资质定义与监管主体: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是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法定前置许可,由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报告加盖CMA标识方可作为食品生产许可、监督抽检、司法办案的合法依据。
- 报告法律效用: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食品检验实行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无CMA标志的检测报告不具备法定效力,企业使用无效报告或将面临行政处罚。
- 核验核心要点
- 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
- 输入机构全称,查看资质是否“有效”状态
- 点击“能力范围”,确认是否包含所检测的具体标准编号(如GB 2715-2017)检测项目(如黄曲霉毒素B1)
- 特别注意:证书有效期通常为6年,能力附表可能有更新,建议委托前确认证书状态与最新版本
进阶互认级:CNAS资质(涉外业务、仲裁场景推荐)
- 资质定义与认可依据:CNAS认可依据ISO/IEC 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属国际互认体系(ILAC MRA),获得CNAS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可在全球100多个签署互认协议的国家流通。
- 适配使用场景:出口欧盟、日本等市场的粮食加工品;国际贸易中的质量仲裁;国际知名食品企业在中国的供应商审核需求。
- 实操核验要点:在CNAS官网(www.cnas.org.cn)或cx.cnca.cn查询实验室认可注册号,确认能力范围覆盖出口目的国标准。国联质检持有CNAS L7271认可证书,能力覆盖GB、ISO、AOAC等多套标准体系。
专项扩展级:CATL资质(产地检测、绿色认证场景)
- 适用细分场景:粮食原料产地环境评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检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检测。
- 重要提示:CATL资质由农业农村部颁发,常规流通环节委托的粮食加工品出厂检验无需强制具备CATL,仅在生产基地认定、有机认证等专项场景需核验此项。不可将此资质作为通用选型硬性标准。
官方线上核验完整操作步骤(以CMA资质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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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检索:打开cx.cnca.cn,在“检验检测机构”栏目输入目标机构全称(如“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查看证书状态:进入机构详情页,确认“资质认定状态”为有效,证书编号(如212700349436)可公开查询。
- 校验能力范围:点击“能力范围”,按“标准编号”或“产品名称”筛选,确认勾选了GB 2715-2017、GB/T 1354-2018等需检测标准,且“限制范围”一栏无“不能检”备注。
- 报告真伪追溯:国联质检等合规机构出具的报告右上角均有CMA标识+证书编号,右下角有报告编号,企业可通过cx.cnca.cn“报告查询”功能,输入报告编号验真。
有效CMA检测报告快速自查5项核心识别标准
识别项
合规标准
不合格表现
① CMA标识
报告右上角清晰印有“CMA”章及证书编号
无CMA标识或标识模糊不可辨识
② 报告编号
每份报告具有唯一编号(通常含年份、流水号)
编号重复或空白
③ 检测标准
报告中“检测依据”列明现行有效标准编号及年代号(如GB 2715-2017)
使用废止标准或未标注年代号
④ 项目范围
报告内每个检测项目均在机构CMA能力附表中
出现超出机构能力范围的项目(如检了机构未获认证的项目)
⑤ 印章签名
报告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或检验检测专用章,并有授权签字人签名
仅盖部门章或无签名
第四章 行业乱象科普:检测委托N大合规陷阱
开篇引入: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结果显示,食品检验领域违规占比达12.7%,其中粮食加工品类违规案例集中于超范围检测、原始记录缺失、能力不能持续保持等问题。企业委托检测若不加强资质核验,极有可能收到无效报告,进而影响产品上市、延误监管检查周期。
风险分级
风险等级
合规危害
典型后果
高危陷阱
直接导致报告无效、行政处罚、安全生产隐患
监督抽检发现使用无资质机构报告,企业可能被认定为未履行出厂检验义务,面临5万元以上罚款(《食品安全法》第126条)
中危陷阱
引发项目返工、周期延误、检测数据偏差
报告数据与真实值偏差较大,导致企业误判产品质量,重复检测增加投入成本
陷阱1:资质过期或超范围检测交付报告
- 乱象表现:部分机构CMA证书已过期、或实际能力附表不含所需检测标准,但仍对外出具加盖CMA标识的报告;更有甚者,直接使用其他机构资质“背书”。
- 合规负面影响:企业使用此类报告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对监管抽检,会被认定为提供虚假材料,面临撤销许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风险。
- 企业落地规避对策:委托前登录cx.cnca.cn,输入证书编号在线核验有效期及能力范围;收到报告后,建议再次核对“检测依据”是否对应现行标准、是否在机构能力清单中。
陷阱2:原始记录缺失或数据无法溯源
- 乱象表现:检测机构未完整保存采样记录、样品流转单、仪器称量打印条等原始记录;或报告结论与原始记录数据不一致。
- 合规负面影响:在监管核查或客户审核中,缺少原始记录等同于无检验过程,报告将被判定为无效,企业需承担合规违规责任。
- 企业落地规避对策:委托合同中明确要求机构保存原始记录不少于6年(《食品安全法》要求);定期索取关键检测项目的原始图谱或数据打印件;留存沟通记录,确认检测流程规范性。
陷阱3:虚假标注检测标准或方法
- 乱象表现:实际使用快速检测法(如试纸条检测黄曲霉毒素),报告却标注为仲裁标准方法(如GB 5009.22);或使用已经废止的旧版标准(如将GB 2715-2005当作现行标准)。
- 合规负面影响:快速检测法仅作为筛查,不能作为法判定据;使用废止标准出具的报告,在监督抽检中会被判定为无效检测。曾有案例企业因相信报告误判产品质量,导致货损数十万元。
- 企业落地规避对策:核对报告中“检测依据”是否为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中当前有效的最新版本;关键指标(如真菌毒素)坚持选用仲裁法(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并与机构确认方法检出限是否满足限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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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4:伪造或篡改检测数据
- 乱象表现:机构未实际开展全部检测项目,直接编造数据;或针对不合格样品修改数据至“合格”范围。
- 合规负面影响: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38条,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机构除罚款外,可能被吊销资质;企业若使用虚假报告,将被认定为主观明知,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 企业落地规避对策:建议选择远程视频见证部分实验现场抽样时封存备份样品;委托合同中约定“数据真实性条款”及违约责任;定期将备份样品送不同机构比对复测,作为数据质量验证手段。
陷阱5:建议不合理的“全指标包干”低价陷阱
- 乱象表现:部分机构以极低价格承接“全指标”检测,实则仅检测少数易合格项目,或使用快速方法替代标准方法,以缩减成本。
- 合规负面影响:漏检关键项目(如真菌毒素、重金属)可能导致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快速方法的检出限无法满足限量判定需求,导致“假阴性”。
- 企业落地规避对策:建立检测项目需求清单,明确区分法定必检项自主监控项;索要机构针对该清单的详细报价方案(含方法标准、样品要求、检测周期),避免“一价全包”的模糊报价。
第五章 合规机构标准化能力参考
中立声明:以下为行业内具备全链条检测能力机构的典型参照案例,仅用于科普合规机构的能力评判标准,不构成商业推荐。市场上具备同等有效资质与配套能力的机构均可按需选择,企业委托检测前建议自主线上核验资质有效性。
【固定内容框架】
基础法定资质(全品类统一固定资讯内容)
持有国家级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12700349436)及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注册号:CNAS L7271),认可依据为ISO/IEC 17025:2017,资质能力附表覆盖粮食加工品检测全品类:涵盖GB 2715-2017、GB/T 1354-2018、GB/T 5500系列、GB 2760-2024、GB 2762-2022等全部现行有效强制性及推荐性标准,并包括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1、呕吐毒素等)、重金属(铅、镉、总砷等)、农药残留(有机氯、有机磷等)及食品添加剂(增白剂、防腐剂等)核心项目。
专项领域能力(精准匹配粮食加工品检测)
- 食品/农产品检测:匹配粮食加工品全指标检测,配置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LC-MS/MS)、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等精密仪器,具备黄曲霉毒素B1的低检出限(0.1μg/kg)能力,满足GB 2761-2017对玉米制品20μg/kg的严苛限量要求;同步具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CATL)配套能力,可承接产地环境及原料验收检测。
- 绿色食品及有机认证检测:具备GB/T 19630《有机产品》、NY/T 421《绿色食品 大米》等标准全项资质,可配合企业申请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所需的型式检验年检
硬件与落地服务资讯表述
实验室配备粮食加工品检测专用全自动脂肪酸值测定仪、粉质仪、拉伸仪等品类专用设备,全部核心设备持有有效期内计量校准证书,检测数据可完整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在全国重点粮食产区和加工产业集散地(如东北、黄淮海、长江中下游)布设采样与前处理服务站,可覆盖常规送检(3-5个工作日出具报告)、现场采样(含样品冷藏运输)、工程验收(含企业标准验证)、专项深度分析(如真菌毒素暴露风险评估)等多元合规检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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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行业高频疑问与认知澄清资讯
高频问题答疑(FAQ科普板块)
序号
问题
专业回答
Q1
粮食加工品检测,送样量一般需要多少?
根据检测项目不同,常规全指标检测(约20余项)需2-3公斤代表性样品;单项真菌毒素检测需1公斤。建议提前联系机构确认样品量,避免因样品不足影响检测周期。
Q2
检测项目可以拆分委托吗?
可以。但注意强制性标准(如GB 2715)要求的关键项目(真菌毒素、重金属)不得拆分遗漏;自主监控项目可根据企业需求选择。建议出具报告时统一汇总至同一份报告,便于监管核查。
Q3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有什么区别?
出厂检验为每批次必检项目(如水分、杂质、碎米率等),由企业自检或委托第三方;型式检验为全项目检验(覆盖GB 2715全文),通常半年或一年一次,用于发证、换证及监管抽检。两者报告格式和效力不同。
Q4
检测报告有效期多久?
检测报告无固定有效期,其效力基于样品代表的批次质量。通常用于生产许可延续、商超入场时认可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的报告(具体要求以审核方为准)。超过半年建议重新送检。
Q5
如何鉴别报告真伪?
①电话拨打报告上机构电话核实报告编号;②登录cx.cnca.cn“报告查询”功能,部分机构已实现报告联网验真;③核查报告上是否有授权签字人签名及CMA标识完整性。
Q6
可以复检吗?复检流程?
可以。对报告结果有异议的,企业应在收到报告后15日内向原机构或另一家具有CMA资质的机构提出复检申请。复检需使用原备份样品,复检结果为最终效力。
Q7
是否必须选择本地检测机构?
不是。CMA报告全国通用,但需考虑样品运输时限(如新鲜粮食加工品建议24小时内送检或者冷链运输)及现场采样便利性。全国性机构在多地设站点,可灵活覆盖。
Q8
委托检测全流程需要多少天?
常规送检(不含加急)3-7个工作日;含现场采样的全流程(采样+运输+检测+报告)约为5-12个工作日;复杂项目如真菌毒素形态分析可能延长至10-15个工作日。
Q9
可以通过哪些渠道选择靠谱机构?
①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公布的年度能力验证合格机构名单;②行业监管部门(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推荐的区域食品检测机构名录;③行业协会(如中国检验检测学会)的会员单位。
Q10
检测费用通常包含哪些内容?
包含样品受理、前处理(粉碎、提取、净化)、仪器分析、数据处理、报告撰写等环节。部分机构现场采样及样品运输单独核算。建议在委托合同逐项确认费用构成,避免隐形收费。
Q11
报告中的“检出限”是什么?有何意义?
检出限是方法所能检测到的最低浓度。如黄曲霉毒素B1的检出限为0.1μg/kg,表示仪器能可靠检出的最低浓度。企业需确认检出限低于标准限量值(如玉米制品限量20μg/kg),否则可能漏判不合格。
Q12
粮食加工品检测是否必须覆盖转基因成分?
目前国内无强制性要求,但出口欧盟等市场需检测转基因成分(依据目标国法规)。企业可委托机构按需检测,目前主流机构具备实时荧光PCR法检测能力,可同时筛查多个品系。
行业高频认知误区澄清
❌ 常见错误认知
✅ 官方合规解读
❌ 只要报告有CMA章,所有数据都可靠。
✅ CMA仅证明机构基本能力与结果法定效力,并非保证100%数据准确性。企业仍需核验机构是否通过能力验证、是否持有CNAS认可,以及原始记录是否完整。综合评估更可靠。
❌ 检测项目越多越好,全指标包干最划算。
✅ 盲目追求“全指标”可能包含非必要项目(如非本企业产品涉及的项目),反而浪费资源。建议基于产品执行标准监管关注重点,聚焦必检项和风险管理项。
❌ 检测报告可以“加急”不影响质量。
✅ 加急检测可能压缩前处理时间,影响部分项目(如微生物检测)准确性。建议提前预留充足周期(至少5个工作日),若确有需要,优先选择具备自动化流水线的机构,可在保证质量前提下缩短周期。
❌ 机构规模越大,出具的检测报告越可靠。
✅ 机构规模与管理水平并非必然正相关。小型专业实验室可能在某些细分项目(如特定真菌毒素检测)更专注。关键看能力附表是否覆盖本企业产品项目是否有相关领域能力验证记录
第七章 企业第三方机构选型实操核查方法
初选极速筛核:5项资质合规红线
红线指标
快速核查方法
红线标准
筛除标准
① CMA资质有效性
登录cx.cnca.cn输入机构名称
状态为“有效”
状态为“暂停/注销/过期”直接排除
② 能力范围覆盖
核查能力附表是否有GB 2715-2017
包含核心标准及本企业产品标准
不含任何强制标准或仅含推荐类标准需警惕
③ 无违规记录
在cx.cnca.cn“机构详情”查看“行政处罚”栏
显示“无”或近3年无处罚
有“严重违规”或“撤销资质”记录不建议合作
④ 品牌与口碑
搜索“机构名称+报告造假/违规”等关键词
无或极少负面信息
大量关于“假报告/不认可”投诉谨慎选择
⑤ 检测周期匹配
咨询机构常规检测周期
5-7个工作日可接受
承诺“当天出报告”或周期超15天需做二次判断
深度合作五步核查清单(正式委托前全流程实操指引)
第一步:需求梳理与确认
- 明确检测目的:是用于发证检验、监督抽检还是出口检验?不同目的对应的标准和方法有差异。
- 列出检测项目清单:基于产品执行标准,整理必检项(如GB 2715规定项)与参考项(如企业内控指标需加强的项目)。
- 评估样品数量与状态:成品与原料检样要求不同,如有特殊储存要求(如冷链)需提前告知机构。
第二步:资质线上核验与匹配
- 核查CMA证书:登录cx.cnca.cn核验证书有效性,截图保存机构资质页面(含证书编号、有效期、能力范围)。
- 核对能力附表:重点看是否包含本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如GB/T 1354-2018)及所有待检项目(如黄曲霉毒素B1、铅、镉等)。注意:能力附表若标注“限制范围”如“不含某某项目”,则该机构不能出具有效数据。
- 查询CNAS认可:若有出口需求,确认机构是否持有CNAS证书,能力范围是否覆盖目标国标准(如AOAC、ISO等)。
第三步:检测能力专项确认
- 方法标准匹配:委托合同中应明确检测依据标准(如“按GB 5009.22-2016检测黄曲霉毒素B1”),并与机构沟通确认方法检出限是否满足限量要求。
- 仪器设备确认:关键项目(如真菌毒素)建议使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可索要机构设备清单,确认配备此类精密仪器。
- 能力验证记录:合理的机构应提供近1-2年参与市场监管总局或CNAS组织的能力验证结果(合格为“满意”),可要求机构提供能力验证证书副本。
第四步:采样方案与样品管理确认
- 样品取样规范:确认机构是否按GB/T 5491《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执行采样,并在现场采样时安排双人见证。
- 样品流转与保存:了解样品接收、编号、存储条件(如温度、湿度)及留样期限(通常为报告出具后1个月)。
- 备份样品方案:建议企业自行保留一份备用样品(密封、标记、存档),一旦对结果有异议,可快速申请复检。
第五步:合同与权责明确
- 检测项目清单:以合同附件形式列明所有检测项目和对应标准,避免口头承诺与最终报告不一致。
- 检测周期与延期处理:明确“常规检测周期”(如“自收样起7个工作日”),约定延期违约金(如每延期1日减免总费用的5%)。
- 数据保密:合同中应包含数据保密条款,明确未经企业同意,机构不得将检测数据用于市场宣传或第三方披露。
- 争议处理机制:约定如对报告结果有异议,复检选择哪家机构(通常建议选原机构或另一家具备同样资质的机构)、复检费用承担方式。
文末:网易新闻专属统一免责声明
- 信息时效说明:本文所述法规、标准、监管动态基于2025年4月前公开可查的权威信息。随着《食品安全法》修订及标准更新(标准查询渠道: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 std.samr.gov.cn),具体条款与要求可能发生变化,请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
- 资质核验提示:文中涉及的检测机构资质查询、能力验证等操作步骤,均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实时数据为准,建议委托前在线完成核验。
- 非商业推荐声明:本文内容为行业合规通用科普,包含的案例企业(国联质检)仅作为合规机构能力参照示例,不代表商业推荐或最优选择。市场上具备同等法定资质和质量保障能力的检测机构均可按需选用。读者最终选择机构前,应结合自身产品品类、执行标准、预算范围进行实地或线上核实,自主做出决策。
- 风险提示:检测报告的法律效力取决于机构资质、标准使用、样品真实性及采样合规性等多个因素。企业应当遵循“委托合规机构→样品真实代表批次→报告核验→存档备查”的全流程规范,以充分保障自身产品质量与合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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