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下午,首尔东部地方法院刑事6独任法官权敏贞(音)对涉嫌违反《性暴力犯罪处罚特例法》(利用照相机等偷拍)及准强制猥亵罪的前大学教授权某(37岁)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与此同时,法院还下令其必须完成40小时的性暴力治疗课程,并限制其在儿童、青少年及残疾人相关机构就业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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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判决中认定检方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实均成立,并详细阐述了量刑理由。法院指出,考虑到作案手法,特别是偷拍视频的内容、拍摄经过及拍摄次数等,被告人的犯罪性质十分恶劣。此外,被告人以令人无法接受的辩解否认犯罪事实,且受害者也强烈要求严惩。不过,法院在综合考量后也补充了从轻情节:鉴于被告人没有同类犯罪前科,且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提交了涉案视频,目前也没有证据证明该视频已被散布。
根据案情,曾任京畿道某大学艺术体育学院兼职教授的权某,于2023年9月通过交友软件结识了20多岁的同性受害者A某。两人在首尔江东区一带见面饮酒后,权某趁A某醉酒熟睡之际实施了猥亵,并用手机多次拍摄了作案过程。同年10月,权某在京畿道利川市附近的一家住宿场所,以相同方式再次对A某实施猥亵并进行了额外偷拍。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一审判决之前,检方曾于今年6月举行的结案公审中,向法院求刑判处权某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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