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汕头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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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切实加强我市无人机安全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7月14日,汕头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召开全市无人机经营企业约谈会。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郑映微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相关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澄海区、龙湖区、潮南区、濠江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澄海区玩具协会相关负责人,全市近70家无人机生产、销售企业负责人或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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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专家首先对《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GB 42590-2023)、《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GB 46750-2025)等四项无人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使用范围和技术要求作了重点解读,对工信部《关于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问题答复口径的复函》进行解析,进一步明确无人机与航空模型、飞行玩具的判定边界。随后,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通报各自依职责在无人机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存在的风险隐患,聚焦近年来全市无人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分析不合格率高企的原因;直面“黑飞”扰航、公共区域违规飞行等问题隐患,划清安全与发展的边界;针对行业存在的无线电合规管理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就下一步如何规范无人机生产、销售行为、落实无人机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出具体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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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全市无人机生产、销售企业、行业协会和各职能部门要认清形势,准确把握低空经济发展的国家战略方向,要严守底线,充分认识监管全面趋严的现实要求,要主动作为,以合规促提升,携手推动无人机行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助力全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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