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16日晚间,宏安集团与位元堂联合公布,位元堂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卖方,与买方订立买卖协议,有条件同意出售持有物业的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
根据公告内容,该出售事项代价为人民币9980万元,约合1.15亿港元。交易完成后,宏安集团及位元堂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任何股份。预计完成时,双方均将录得收益约4654万港元。
由于该交易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但低于75%,构成两家公司的主要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
宏安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考虑批准该交易,通函预期于2026年8月24日或之前寄发。位元堂控股股东Rich Time Strategy Limited持股约72.71%,已于7月16日出具书面批准代替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披露,目标公司为该物业的登记、法定及实益拥有人。该物业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大工业区1号路6号,包括一幅地盘面积约为11,026.83平方米(118,691平方尺)的地块,地块编号为G12204-0252;及一幢厂房及两幢宿舍楼。经独立估值师估算,该物业于2026年5月31日的初步指示性估值约为人民币9930万元(相当于约1.1486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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