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志明律师
今天看到一个治理校园流浪狗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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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工程学院运营保障部7月15日发布《关于我校处置校园流浪犬相关情况的说明》,近日,有网友在网络平台发布信息,反映学校暑期校园流浪犬处置一事。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学校部分学生通过校内“学子急事通”等平台反映,校园内出现流浪犬追咬行人、追逐电动车等情况,存在安全隐患。为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学校后勤保卫部门联系社会爱心收养人士进行收养,不存在网传“售卖犬只”“学校联系狗肉馆抓狗”等不实情况。
校园流浪狗历来是狗患的重灾区,校园内狗咬人事件也是频发,任何有担当、有责任意识的学校都应该重视流浪狗的问题,而不是置之不理、视而不见、尸位素餐。
新乡工程学院今年暑假从7月6日开始,学校从7月中旬启动流浪狗治理工作正当其时,避免在捕捉流浪狗过程中伤害学生,学校真的是用心良苦。特别是酷暑当头,学校领导、老师和工作人员放弃假期,辛辛苦苦加班来清理流浪狗,必须要表扬,要点赞,要肯定。
学校通报说:“目前,学生放假,为保障暑期留校师生的安全,学校出于安全的目的,将学校内部的流浪狗安全捕捉。”流浪狗捕捉了,就解决狗患问题了?
我国国内绝大多数地区的犬只留检所收容能力,远无法覆盖全部流浪狗的体量。国内多地数据显示,流浪犬基数庞大,部分城市仅登记在册的流浪犬就超2000只,而当地留检所最多仅能容纳500只,整体收容缺口十分突出。
不少留检所还面临经费不足、人员配置有限、领养流转效率偏低的问题,进一步限制了实际可承载的流浪犬数量,仅靠官方机构很难实现全量兜底收容,现实说也是收容不了的。
笔者认为,流浪狗的问题要从供给侧层面解决,流浪狗提供给狗肉馆,狗肉馆再提供给食客,这就形成有效的经济循环了。吃狗肉是治理流浪狗的一个好办法。目前在法律层面并未禁止吃狗肉,相反吃狗肉是我国的历史传统。
《礼记·王制》中的燕飨之礼“一献之礼既毕,皆坐而饮酒,以至于醉,其牲用狗……”;《周礼·天官冢宰》以及《周礼·天官·食医》中皆载“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麦”;而《礼记》中记载的周代宫廷佳肴“八珍”中的“肝膋”,则完全就是以狗肝为原料的。秦汉时期吃狗肉风气极普遍。
广西素有吃狗肉的传统和爱好,特别是在灵川一带,灵川狗肉已成为一道特色美食。沛县狗肉又叫鼋汁狗肉,是江苏省沛县最有名的地方传统特色名菜。沛县狗肉以凉食为主,食时用手撕肉不用刀切,其味尤佳。贵州花江狗肉,“花江三绝”之一,布依族的传统菜。
还有广东的客家五香狗肉煲,江西永新狗肉,云南砂锅焖狗肉,等等,美味狗肉,要多少有多少。
目前我国未对狗肉进行强制卫生检疫,而且没有检疫标准,所以宰狗、吃狗也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了。但商家、狗肉馆对狗的卫生安全要负责,而不是因为没有卫生检疫程序,就无所谓了。
狗肉馆要严格检查待宰犬的健康状态,拒绝接收不明原因死亡、染疫或疑似染疫的犬只,留存完整的来源登记台账。屠宰前安排24~36小时静养,期间停食并供给充足饮水,屠宰前清洁犬体,减少体表携带的污物和微生物。
采用合规方式快速致昏后立即吊挂放血,保证放血充分,减少肉中淤血残留,降低微生物滋生风险。放血后及时剥皮,避免皮屑、毛发污染胴体,剥皮后30分钟内快速开膛摘除内脏,操作中严防划破胃肠、胆囊,避免内容物污染胴体。处理后的胴体之间保持安全间距,及时清除体表沾染的粪便、污物,禁止用不洁用水直接冲洗胴体造成二次污染。
每日宰狗工作结束后,对屠宰间、待宰区、刀具、运输车辆等所有重点区域和设施设备,进行彻底清洗消毒,选用低残留、高效的合规消毒剂。
通过以上程序最大程度保障狗肉的食用卫生安全,保障狗肉食用人的健康。
综上,符合卫生条件的流浪狗完全可以进入食用环节,发挥狗的真正价值。济公曾经对本真君说:“吃狗肉其实是对狗最大的超度。”爱狗,吃它的肉是对它最大的尊重。
从以上角度看,新乡工程学院的流浪狗就是联系狗肉馆也未尝不可啊,法律又没禁止吃狗肉,又能发挥狗肉的作用(以免暴袗天物),狗肉的食用安全由狗肉馆自行承担(不要学校担责),又能消除新乡工程学院校园内的狗患,这不是多方共赢的好事?
那些多管闲事的网民管天管地管空气,还管到新乡工程学院治理流浪狗了?这不是典型的狗拿耗子了?实际上,比将流浪狗送狗肉馆更重要的是将流浪狗的原主人送张青、孙二娘的饭店做肉馅,可惜如今法治社会,不允许那么干了。
流浪狗到了狗肉馆,那才是流浪狗的狗生价值。比流浪狗的原主人不知要高尚到哪里去了!今后我们要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将流浪狗送到它们最该去、最能发挥价值的地方去。要有这个定力,要有这个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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