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出轨小18岁女子豪掷百万,原配起诉后全数追回,算盘终落一场空
老话常说,糟糠之妻不可欺,可江西一名已婚谢姓老汉偏偏不把这话放在心上,一把年纪在外招惹小自己十八岁的女子,大手一挥砸出上百万安置对方,本想家外安家,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
谢某和妻子余女士相伴多年,两人踏实过日子,这些年攒下的积蓄全都属于婚内共同财产。安稳生活过久,谢某动了歪心思,结识年轻女子陈某。两人年龄差足足十八岁,陈某年纪小到能当他女儿,可谢某深陷这段不正当关系,频繁私下约会,没多久陈某就怀上了他的孩子,最后还顺利生下一个男孩。
为了稳住陈某和刚出生的孩子,谢某毫不心疼地动起夫妻共同存款。他直接拿出七十三万余元购置一套房产,房产证只登记陈某一人名字,当作母子二人的住所。除此之外,日常数年里,他不间断给陈某转账,累计金额三十五万有余,房产加转账合计花费一百零八万余元。靠着谢某的大额补贴,陈某平日里衣食无忧,日子过得十分滋润。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这笔巨额支出很快被原配余女士察觉。得知丈夫拿着两人半辈子打拼的钱供养外人,余女士又气又委屈,果断将陈某告上法院,不仅要求对方全额退还房产购置款和转账资金,还索要五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面对起诉,陈某急忙为自己辩解,声称全程被谢某蒙在鼓里,对方刻意隐瞒已婚事实,自己也是这段关系里的受害者,拒绝返还任何财物,还觉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理应归她所有。这番说辞一出,引得一众网友议论纷纷,大家都觉得说辞漏洞百出,两人年龄差距悬殊,陈某不可能丝毫察觉对方有家室,说白了不过是贪恋男方钱财。
法院调取两人聊天记录后,证实陈某所言“完全不知情”存在明显疑点,随后结合法律条文作出清晰判决。法官表示,夫妻婚内赚取的存款、购置资产都属于二人共同共有,任何一方处置大额财产,都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私下赠与第三者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
即便谢某作为生父,对非婚生子负有抚养义务,相关开销也只能使用谢某个人财产,绝不能动用和原配共有的积蓄。谢某给陈某买房、转账,建立在违背婚姻忠诚、突破公序良俗的婚外关系之上,整套赠与行为从根源上判定无效。
最终法院裁定,陈某需要全额返还七十三万余元房款与三十五万余元转账,总计一百零八万一千四百八十九点九四元。至于余女士提出的精神赔偿诉求,法院予以驳回。同时法官也说明,孩子的抚养责任另行起诉处理,不能成为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理由。
《民法典》多条法规清晰划定边界,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夫妻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处置权,大额支出绝非一人能私自做主;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无效赠与所得财物必须返还;一千零七十一条虽保障非婚生子基本抚养权益,却不代表可以损害原配合法财产。
这场闹剧给所有人敲响警钟,婚姻的根基是忠诚与尊重,别妄想靠着私房钱在外搭建另一个小家。金钱换不来虚假温情,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更是触碰法律红线。贪图不属于自己的钱财,看似一时风光,最终只会全数归还,白白浪费时间精力,落得颜面尽失的下场。守住婚姻底线,明晰财产法理,才能避免类似的纠纷与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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