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故乡街子)
为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净化人居环境、保障交通道路安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依据《海东市城市管理条例(2026年1月1日施行修订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就县城管控区域内禁止开展露天野炊烧烤、席地就餐等行为事宜,通告如下:
一、明确管控区域
县城范围内除波浪滩公园外,其余所有区域全面禁止露天野炊烧烤、席地就餐。具体禁控区域包含:县城建成区全域各类城市公园、滨河步道、休闲广场、城区草坪、街边绿化带、景观绿地、公共休闲空地;城区所有市政道路、主次干道、人行道、南过境线等人员聚居、公共通行区域。
二、严格管控行为规范
所有单位及个人严禁在本通告划定的禁控区域内,开展炭火、燃气等各类形式的露天烧烤、野外炊事、席地就餐等活动;严禁在禁控区域随意丢弃餐厨垃圾、污染绿地水域、损毁公共设施及植被。在波浪滩公园开展休闲活动的,应当严格遵守公园管理规定,规范停放车辆、妥善处置垃圾,杜绝油烟扰民、噪音扰民及破坏环境等违规行为。
三、倡导文明绿色风尚
全县干部群众要正确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和文明城市主人翁意识,自觉遵守本通告各项规定,践行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休闲方式。自觉做到在禁控区域不组织、不参与露天野炊烧烤和席地就餐等活动,主动劝阻身边亲友的违规行为,自觉爱护公共环境、守护生态资源,争做文明风尚的践行者、生态环境的守护者。
四、违规处置及处罚标准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控区域内擅自开展露天野炊烧烤、席地就餐,损坏公共绿地、污染生态环境、扰乱公共秩序的单位和个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据《海东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清理现场、恢复场地原貌;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拒不配合执法检查、拒不整改,多次违规、聚众违规,或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依法予以警告、罚款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巡查管控与举报方式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采取定点值守与全域动态巡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巡查整治,对各类违规露天野炊烧烤、席地就餐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违规行为,共同维护整洁优美、安全有序、生态良好的城乡人居环境。举报电话:0972—8813242。
六、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此前发布的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循化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7月14日
来 源 丨循化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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