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宾阳人社)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的文件规定,培训机构通过“先垫后补”方式组织六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的,由培训机构向培训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供相应材料,人社部门验收和审核后按规定将资金(培训补贴、鉴定补贴)支付到培训机构的银行基本账户或申请人银行账户(生活费补贴)。经审核,参加六类人员就业技能培训的覃爱珍等48名六类人员符合条件申请培训补贴、鉴定补贴,陈桂等3名脱贫劳动力符合条件申请生活费补贴,拟给予补贴合计人民币壹拾万壹仟叁佰陆拾玖元柒角陆分(¥101369.76),现对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7月15日- 2026年7月21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6年7月2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宾阳县就业服务中心(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为准)。
地址:宾阳县宾州镇临浦路457号
邮编:530400
联系电话:0771-8229179
资金监督电话:12333或0771-8222323
附:宾阳县2026年7月份第一批参加六类人员就业技能培训享受补贴名单
宾阳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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