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47,证券简称:仁东控股)于7月8日发布诉讼事项进展公告,披露公司涉及的一起15亿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将于2026年9月22日14:30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源于山西潞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潞城农商行”)就“大业信托·盛鑫17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引发的金融借款纠纷,山西潞城农商行曾以公司出具《担保函》为由,要求公司对15亿元本金及年化8.5%的投资收益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公告显示,该诉讼事项最早可追溯至2020年4月,当时由广州中院立案审理,后于2021年被指定至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案号为(2021)冀民初671号(现案号为(2021)冀01民初671号)。山西潞城农商行认购了大业信托设立的上述信托计划,金额15亿元,资金实际投向为晋中市榆糧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信托合同到期后,因晋中市榆糧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未能偿还贷款本息,山西潞城农商行遂发起诉讼。
仁东控股在公告中再次强调,经公司自查确认,从未接触或签署过上述金融借款合同及担保协议,也无相关用印流程。该连带责任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法定程序审议,未进行信息披露,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该担保事项并不知情,对诉讼请求中要求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不予承认。
在公司预重整阶段,山西潞城农商行曾向管理人提交《债权申报材料》,但因债权涉诉未决,管理人对其债权申报予以暂缓确认。根据2025年2月18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公司已提存预留45,168,267股抵债股票及相应现金偿债资源,用于清偿包括该笔债权在内的暂缓确认债权,待债权依法确认后按同类型债权清偿方式及比例受偿。
仁东控股表示,将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同时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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