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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沙坪坝区井口辖区发生一起因闯红灯引发的两车碰撞事故,所幸本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涉事摩托车驾驶员不仅需自担车辆维修费用,还将承担事故全部法律责任。
当天,驾驶员李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沿井双路行驶至南溪村路口时,信号灯已清晰显示为红色。然而,李某抱着“抢几秒钟没关系”的侥幸心理闯入路口。当行至路口中央时,右侧一辆按绿灯指示正常左转的小型客车正好驶来,摩托车因避让空间不足,车头与小型客车发生碰撞,所幸双方驾乘人员均规范系好安全带、佩戴安全头盔,事故未造成任何人员伤亡。
李某闯红灯的行为扰乱了路口正常通行秩序,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认定李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损失。
沙坪坝交警提醒:行经路口时,务必提前减速慢行,严格按照信号灯指示有序通行,文明谨慎驾驶,全力守护自身与他人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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