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远东资信)
自2019年数据被正式确立为新型生产要素以来,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政策持续完善,“数据二十条”、数据入表、资产评估、质押登记及交易所审核指引相继出台,形成完整制度体系。2026年6月,交易所对数据资产ABS实施阶段性窗口指导,行业进入规则整改与规范期。
当前市场已形成数据资产赋能型ABS、数据资产质押ABS、纯数据资产ABS三类主流产品,行业正从数据辅助风控的初级形态,逐步向数据高比例质押、纯数据独立支撑的高阶模式演进。
数据资产ABS市场快速扩容:
1.截至2026年6月2日,累计发行31单、规模191.35亿元;
2.发行场所均为交易所市场,深交所占比显著领先;
3.产品以数据资产质押ABS为主,数据资产赋能ABS为辅,纯数据资产ABS实现首单突破;
4.基础资产以信托受益权为主,应收账款、融资租赁债权次之;原始权益人以专业数商为主,保理公司、租赁公司为主要参与主体。
短期来看数据资产ABS面临行业整顿、配套制度不完善等多重痛点,但从长远发展视角而言,数据资产ABS能够打通数据价值转化通道,真正实现数据要素市场化资本化落地。
随着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数据已被正式确立为新型生产要素,数据资产的确权、入表、流通与融资体系加速完善,盘活数据价值、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成为资本市场创新的重要方向。资产证券化作为盘活存量资产的核心工具,与数据要素深度融合,催生了数据资产证券化产品(以下简称“数据资产ABS”)这一创新产品,近年来受到交易所、金融机构与实体企业的广泛关注。
国家层面已构建起覆盖顶层制度、基础规范、实操指引的全链条数据资产证券化政策体系,推动数据要素流通、数据资产盘活进程,以实现2025年度数据资产ABS项目的实际落地。近期监管进行阶段性规范调整,促使其回归资产本源
国内数据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始终伴随着顶层政策的持续赋能与制度体系的逐步完善。自2019年数据首次被确立为新型生产要素以来,国家层面持续出台一系列利好政策与规范标准,构建起从顶层要素定性、基础制度搭建、实操规则细化到市场落地引导的全链条政策闭环,逐步破解了数据资产确权难、估值难、入账难、质押难等核心行业痛点,为数据资产ABS的合规创新与落地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表1:数据资产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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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公开资料,远东资信整理
2025年4月,全国首单数据资产ABS产品成功落地,标志着国内数据资产证券化正式从政策理论研究与制度规则搭建,全面走向市场实操落地阶段。然而,2026年6月出现的“监管窗口指导收紧、国家数据局发文鼓励”的政策温差,反映了监管引导行业回归本源的明确意图。远东资信认为,监管机构叫停的并非是数据资产证券化本身,而是以数据为名、实质为城投平台变相融资的伪创新项目,最终目标是推动行业向真实、合规的数据资产证券化方向健康发展。
当前国内数据资产ABS市场已形成三类典型形态:数据资产赋能ABS、数据资产质押ABS及纯数据资产ABS。三者呈现出从“数据辅助赋能”到“纯数据资产独立支撑”的递进发展脉络,推动数据资产ABS不断向以真实数据价值为核心的本源方向演进
数据资产赋能ABS以传统债权为底层资产,数据资产仅作为风控与定价的辅助工具;数据资产质押ABS仍以传统债权为核心底层资产,但将已确权登记的数据资产纳入增信体系,当质押数据资产对应价值占比不低于50%时,可实现“数据资产ABS”贴标;2026年5月落地的全国首单纯数据资产质押ABS,则是数据资产质押ABS的细分创新模式——该产品以纯数据资产质押作为底层资产的唯一构成,不再附加任何传统债权类基础资产,标志着市场向数据作为独立资产完成证券化融资的目标迈出了重要一步。
1.数据资产赋能ABS
数据资产赋能ABS是传统资产证券化的数字化升级形态,其底层资产仍为应收账款、融资租赁债权、消费金融债权等传统基础资产,但通过引入数据资产(如供应链金融业务数据、客户行为数据、风控模型数据等),实现对底层资产的运营优化、风险定价与信用增级。
这类产品的核心特征是:数据资产不直接入池、不承担底层资产或质押担保职能,仅作为风控、定价、增信的辅助工具,现金流仍完全依赖传统基础资产的回款。
交易结构方面,数据资产赋能ABS的交易结构与传统ABS基本一致,核心差异在于“数据资产的赋能”,具体来说数据资产赋能可体现在以下环节:①资产池构建:通过多维度数据模型对传统基础资产进行真实性核验、风险画像与集中度优化,精准筛选入池资产,从源头提升资产池质量。②信用增进:基于数据量化的违约概率、回收率等指标,为优先/次级分层、超额利差等内部增信设计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数据风控报告提升外部增信方与市场投资者的认可度。③存续期管理:依托实时数据实现对债务人经营与现金流的动态监控、风险预警及回款路径跟踪,强化现金流归集与风险处置能力。④发行定价:借助数据模型对资产池预期现金流进行精细化测算,为产品利率定价提供支撑,同时以数据赋能成果提升产品市场认可度。
针对数据资产赋能ABS产品,除需关注传统ABS基础资产、交易结构等内容外,还需重点关注数据资产的合规性与数据赋能机制的有效性等核心问题,主要关注点如下:①数据资产的合规性与真实性:数据资产赋能的前提是数据来源合法、合规,需通过数据交易所确权登记,确保数据采集、使用符合《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监管要求,避免数据合规风险传导至ABS产品。②数据赋能的实质有效性:需明确数据资产对底层资产的风控、定价、增信的具体作用机制,避免“数据赋能”沦为形式主义,确保数据模型、数据指标能真实反映基础资产的质量与回款稳定性。③底层传统资产的核心风险:数据资产仅作为辅助风控工具,无法替代传统基础资产的信用支撑。因此,仍需重点关注基础资产债务人信用状况、行业周期波动、回款集中度等核心风险要素,夯实传统ABS的基础风控逻辑。④监管口径与信息披露:目前交易所对数据资产赋能ABS的贴标要求较为明确,需在相关材料中清晰披露数据资产的类型、确权情况、赋能机制与数据使用边界,确保信息披露充分透明。
发行方面,2025年7月,天风中投保应收账款2期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数据资产赋能)在上交所成功发行,该产品由中投保信裕供应链金融平台作为原始权益人、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通过引入核心数据对基础资产进行赋能,借助数据对应收账款融资进行精准定价、优化供应商筛选及跟踪分析回款,是上交所首单数据资产赋能ABS,为供应链应收账款融资的数字化风控提供了标杆范式。
2.数据资产质押ABS
与赋能ABS的底层资产相似,数据资产质押ABS入池资产仍以租赁债权、应收账款等传统债权为主。核心区别在于,原始权益人将已完成确权、入表、登记的数据资产作为额外质押资产,为整个专项计划提供增信保障,成为产品信用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当质押数据资产的对应价值占入池资产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时,即可满足监管贴标要求,正式认定为“数据资产ABS”。
交易结构方面,数据资产质押ABS延续标准化ABS通用交易逻辑,与赋能ABS的核心差异在于新增数据资产质押环节,形成“传统债权+数据质押”的复合增信体系。原始权益人先将租赁债权、应收账款等传统基础资产真实出售至专项计划,实现破产隔离;同时将已确权、脱敏并完成质押登记的数据资产,向专项计划设立抵质押担保,且质押覆盖规模满足监管贴标阈值。产品采用优先/次级分层、超额覆盖等常规内部增信,数据资产质押则作为核心外部增信措施,与第三方担保、差额支付等方式组合使用。存续期内,本息兑付仍以传统债权现金流为基础,质押数据资产不得随意处置;若发生违约等风险事件,专项计划可将数据资产质押权作为重要风险缓释手段,通过协商处置、运营收益补足等方式保障投资者权益。
针对数据资产质押ABS,除与赋能ABS一致,需重点关注数据资产的合规性与真实性外,还需额外关注数据资产质押环节的有效性与风险缓释能力:一方面需核查质押登记手续的完备性与法律效力,确保专项计划能够有效行使质押权;另一方面需评估数据资产的价值稳定性、场景依赖度与处置可行性,防范因价值衰减或处置困难导致增信效果弱化。
发行方面,2025年4月,首单“平安-如皋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数据资产)”在深交所成功发行,发行规模1.30亿元。该产品由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原始权益人,以当地交通、港口等领域供应链应收账款为基础资产,同时以合规脱敏的交通港口数据资产设立质押担保,质押覆盖应收账款占比超过50%,满足数据资产贴标要求,并由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差额支付承诺,通过数据资产质押的创新方式实现融资,是全国首单交易所挂牌的数据资产质押ABS,标志着数据要素向标准化金融资产转化的重要突破。
3.纯数据资产ABS
2026年5月21日,全国首单纯数据资产ABS“中信建投—金融街证券—青岛数据—青岛融担数据资产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于深交所成功发行。项目总规模5.32亿元,产品期限3年,该专项计划基础资产为单一资金信托受益权,底层对应纯数据资产质押项下的信托贷款债权,不涉及其他传统债权资产。入池数据资产覆盖智慧园区能源管理、跨境外贸综合服务、供水管网运营、文旅消费分析、公共交通调度等多个实体经济核心场景,数据来源合规清晰、运营场景成熟稳定,具备长期可持续的运营能力。该项目的落地,标志着纯数据资产可独立作为质押标的完成标准化证券化融资。
与前述数据资产质押ABS存在本质区别,纯数据资产ABS不再依托传统债权,完全以合规确权、脱敏估值、完成登记的标准化数据资产作为底层信托贷款的唯一质押标的,产品通过双SPV架构实现标准化证券化融资,依托完善的交易结构与内外增信体系实现信用支撑。
交易结构方面,该产品采用成熟的双SPV架构,充分实现资产风险隔离与标准化融资闭环。原始权益人将权属清晰、合规完备的数据资产全额质押至信托机构,设立资金信托并形成对应的信托贷款债权,取得信托受益权后真实出售至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有效实现底层资产与原始权益人主体风险的破产隔离。产品沿用优先/次级分层、超额覆盖等常规内部增信措施,同时搭配第三方担保、差额支付承诺等外部增信手段,构建“数据资产全额质押+双SPV风险隔离+内外复合增信”的信用体系。
相较于赋能ABS、数据质押ABS,纯数据资产ABS的风控审核维度更为严苛。除与前两类产品保持一致,重点核查数据资产合规性、权属真实性与登记完备性外,还需针对性关注专属风险:一是底层资产纯粹性,严格核验融资链条无传统债权、实物资产兜底,确保数据资产唯一质押标的属性;二是场景运营稳定性,持续核查多领域实体经济数据场景的运营持续性与业务稳定性,规避场景迭代、业务调整引发的价值波动;三是质押效力与处置可行性,结合当前数据资产二级市场流转机制尚不健全的现状,重点确认质押登记的法律效力,审慎评估违约场景下的资产处置路径与兑现能力,防范增信效果弱化;四是资产价值稳定性,持续跟踪行业政策、合规要求与技术迭代变化,规避数据资产价值衰减风险。
2025年以来,行业迎来快速发展窗口期后,随即进入阶段性规范调整阶段。截至2026年6月2日,市场已累计发行31单数据资产ABS产品
在国家层面政策推动以及各地方政府积极扶持下,自首单产品落地以来,截至2026年6月2日,我国共发行数据资产ABS产品31单,规模共计191.35亿元,占证券化市场累计发行规模的比重不足1%。
按照产品模式来看,目前已发行产品以数据资产质押ABS为主,发行单数26单,发行规模合计152.19亿元;其次是数据资产赋能ABS产品,发行单数4单,发行规模合计33.84亿元;纯数据资产ABS仅发行1单,发行规模5.32亿元。值得注意的是,部分项目同时兼具数据赋能与数据质押双重属性,出于适配交易所准入规则、顺利完成申报贴标的考量,最终归类为数据资产质押ABS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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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发行场所来看,目前已发行的31单产品均为交易所市场产品,其中深交所发行单数及规模均处于领先地位。这是由于两大交易所审核导向、准入标准差异影响。具体来说,上交所发行10单产品,规模总计55.11亿元,深交所发行21单产品,发行规模合计136.2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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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基础资产类型来看,目前已发行产品以信托受益权为主,共发行20单,发行规模合计130.95亿元;其次为应收账款债权和融资租赁债权,分别发行5单和3单,发行规模分别为19.29亿元和16.32亿元;基础设施收费收益权、保理融资债权和特定非金债权分别发行1单,发行规模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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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原始权益人类型分类,专业数商作为原始权益人的产品占比最高,共发行16单,发行规模总计118.67亿元;其次为保理公司,共发行8单,行规模总计35.47亿元;其次为租赁公司,共发行4单,发行金额合计19.53亿元。从原始权益人的类型来看,也与上述基础资产类型相对应。
具体而言,联易盛供应链服务(武汉)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的产品最多,共发行11单,发行金额合计73.27亿元;南京鑫元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位居第二,共发行5单,发行金额合计45.40亿元;南京鑫欣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共发行3单产品,发行金额合计10.28亿元,其余原始权益人均发行1单产品。由于当前数据资产ABS仍处于初期阶段,市场后续发行规模与产品演化趋势仍有待持续跟踪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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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增信安排来看,已发行项目均设置差额支付承诺或第三方担保,由相关主体在专项计划或底层资产层面承担差额补足义务,保障优先级证券本息按期足额兑付。
从级别分布来看,由于全部产品均设置外部增信,且差额支付承诺人/担保人通常为大型国有担保集团、国央企租赁公司等,因此证券级别以AAAsf级为主,发行占比71.45%,其次为AA+sf级证券,发行占比26.74%,其余为次级证券,占比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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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申报产品来看,目前沪深交易所已受理103单数据资产ABS项目,申报总规模超2,000亿元,申报数量和规模均远超2025年同期水平。然而,就在市场加速扩容之际,2026年6月沪深交易所同步下发窗口指导,对数据资产ABS实施阶段性叫停。穿透来看,当前数据资产ABS的融资主体大部分为城投平台,监管的核心目标,是避免数据资产证券化沦为地方政府变相融资的通道,引导行业回归数据价值转化的本源。
短期来看数据资产ABS面临行业整顿、配套制度不完善等多重痛点,但从长远发展视角而言,数据资产ABS能够打通数据价值转化通道,真正实现数据要素市场化资本化落地
长期以来,国内大量企业存量数据资源闲置沉淀,依靠传统信贷难以实现价值转化。数据资产ABS借助市场化定价与结构化产品设计,可量化盘活存量数据,搭建规范化的数据价值变现路径,有效缓解轻资产运营主体缺少抵质押物、融资受限的难题。与此同时,产品落地也倒逼企业完善数据治理与权属管理,为国内数据要素市场化制度建设提供实践支撑,产业与战略价值突出。但行业目前仍处在培育起步阶段,确权、估值、风控等配套制度仍在完善过程中,各类阶段性短板一定程度上约束了数据价值充分释放与行业规模化发展,近期的监管收紧正是行业规范发展的必经过程。
第一,数据确权配套细则有待完善。目前数据“三权分置”已形成顶层制度框架,但权属界定、登记流转、权责划分的落地细则仍不完备。各地区数据交易所的确权标准、登记规范存在差异,尚未形成统一通行的市场口径,导致部分数据资产难以满足ABS底层资产权属清晰、可特定化、可处置转让的入池合规要求。确权标准不统一、权属界定模糊,也是本次交易所叫停盲目申报、要求整改的核心原因之一。
第二,会计计量与估值体系仍需统一规范。现阶段数据资产入表核算、计量确认的行业标准仍在持续完善中,尚未形成监管统一认可的标准化估值范式。传统的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均难以完全适配数据资产的特殊属性,在精准定价、质押率设定及存续期风险量化管理方面仍存在优化空间。
第三,数据资产现金流与风控体系仍在培育阶段。数据资产具备可复制性、迭代速度快、价值波动大等特征,其收益水平易受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合作关系影响,现金流稳定性弱于传统基础资产。同时,行业落地周期较短,数据资产处置、风险处置的市场样本相对有限,适配数据资产特征的专业化风控体系仍待成熟。
第四,行业仍处于概念向实质资本化过渡阶段。当前市场多数项目仍以传统债权资产为底层支撑,数据要素主要发挥风控赋能、运营优化的辅助作用,独立现金流生成及实质性数据质押增信的项目占比相对有限。行业整体仍存在“赋能为主、资产为辅”的阶段性特征,纯数据资产资本化模式仍处于探索培育期。
第五,数据全流程合规管控难度相对较高。数据资产ABS业务覆盖数据采集、脱敏、授权、流通运营全链条,需严格契合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监管要求。数据授权链条、合规治理、流通权限的规范性要求较高,叠加公共数据运营、跨场景流通的监管约束,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项目落地与存续期合规管理难度。
依托国内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数据资产ABS长期发展逻辑清晰、成长空间广阔。尽管行业尚处在起步培育阶段,确权、估值、风控、合规等配套机制仍在打磨完善,短期的阶段性调整不会改变行业发展方向,随着顶层规则不断细化落地,行业将逐步摆脱概念化发展局限,稳步从数据辅助赋能向数据实质资本化方向过渡。
远东资信认为,短期维度,受交易所窗口指导影响,数据资产ABS进入全面收紧与整改周期。全市场新项目申报基本冻结,已过会项目需补充材料,暂缓发行流程。监管将重点细化数据资产ABS贴标认定、底层入池标准与信息披露规则,严格区分数据资产入池边界,严厉整治单纯“贴标”的伪创新项目。在此阶段,合规性较强、数据仅作为辅助工具的数据资产赋能ABS受到冲击相对较小,而高比例数据质押、依托通道结构的产品将迎来集中整改。行业整体将放慢扩张速度,全面提升风控与合规水平。
中长期来看,伴随国家数据局、交易所、资产评估、会计主管部门协同发力,数据确权登记、会计入表、资产评估、资产流转等配套制度将逐步补齐,此前制约数据资产资本化的制度障碍将逐一消解。监管层会出台数据资产ABS专项业务指引,明确数据资产入表与证券化的衔接要求、统一估值与质押登记规范、强化底层资产穿透监管,从制度层面杜绝通道化、变相融资等问题。市场将持续拓展数据授权运营、定制化数据服务等落地场景,逐步培育可持续、可标准化的数据收益现金流,推动优质合规数据逐步由辅助角色转变为底层核心资产。后续纯数据资产ABS发行门槛将大幅提升,仅具备真实稳定现金流、权属清晰的优质数据集,才能满足发行要求。同时国家数据局鼓励的数据信托、数据质押融资、数据保险等多元模式,也将迎来政策倾斜与率先发展。
放眼长远,国家数据局鼓励创新、交易所严守风险底线的差异化监管模式将成为常态。数据资产ABS的稳步发展,既有助于盘活企业闲置数据资源,缓解数字化企业缺少合格抵质押物的融资难题,赋能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也能够丰富国内数据要素市场化实现路径,持续完善要素配置体系,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市场化支撑。行业最终将摆脱概念炒作,真正实现“数据资源→数据资产→数据市场资本化”的完整价值链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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