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尊失踪 26 年的国家一级宋代国宝,突然出现在知名私人博物馆。这事可不只是文物归还这么简单,整条流通链多人可要坐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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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海南的五公祠一尊高1.3米,重约100公斤宋代一级铜佛被盗,警方曾悬赏五万征集线索。一直没有找到。当时两名负责保卫的人员,还被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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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二十六年,网友发现北京观复博物馆一尊造像和失窃佛像外观高度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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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复博物馆称 2005 年从厦门古玩市场购得该造像,现在已主动上报文物主管部门。
海南文旅部门比对照片后确认佛像破损、外形特征基本一致,现在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同步介入,等完整核验后会对外公布最终核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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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先假设,这个就是被盗的那尊铜佛。
因为在海南丢,厦门最后一次转手,现在藏于北京。
所以会重点倒查厦门的这一次交易,核查买卖合同、付款凭证、卖家身份信息,并走访当年的古玩市场商户,查清该佛像究竟是谁卖的、如何流入市场的,再一层层往上索源到从五公祠
本案 2000 年已经刑事立案,不受 20 年追诉时效限制。因为这里是国家一级文物,所以都是按情节严重来判。
第一个从五公祠偷出来,并卖掉的,一般只定盗窃罪,十年有期以上或无期,而收了转手再卖的,会按倒卖文物罪判,最高十年有期。
最后收回来的北京观复博物馆,它是中国大陆第一家正式注册并对外开放的私立博物馆,由著名收藏家马未都先生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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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博物馆的法律定性分两种情况:
若核查证实馆方收购时明知、或是作为专业收藏机构未尽法定来源核查义务,推定应当知晓器物为失窃赃物,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单位犯罪),对博物馆判处罚金,
当年采购、主管负责人同步追责;因馆方购入仅用于长期陈列展览、无转手牟利意图,不构成倒卖文物罪。
若馆方能完整提供当年全套交易档案、市价收购、穷尽渠道核查来源,确实完全不知情,则不涉及刑事犯罪,
但这尊国有失窃文物会依法无偿追缴返还海南五公祠,博物馆只能另行起诉厦门当年的卖家,追回购物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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