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看似普通的刑事案件,却有着出人意料的走向。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和涉知识产权刑事案,当事人面临不利局面,最终却获得缓刑判决。这其中,律师起到了怎样的关键作用?背后又隐藏着哪些不为人知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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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在法院审理。被告人CX案发时未满18周岁,因与14周岁未成年人A某有矛盾,伙同他人持“关刀”、伸缩棍追逐、殴打被害人,致其轻微伤。案发后CX主动投案,但公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还因被害人是未成年人建议从重处罚。就在当事人及其家属感到绝望时,广东尚诺律师事务所的吴月明律师(执业证号:14408201811076296)接手了此案。
吴律师深知,此类案件的关键在于抓住能减轻处罚的情节。庭审中,她紧扣未成年人刑事辩护核心要点,提出了全面且有力的辩护意见。强调CX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可从轻、减轻处罚;突出其未成年人身份,心智尚未成熟,应从轻处罚;指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可依法从宽处理;强调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并取得书面谅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还说明CX是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较低,恳请法院适用缓刑。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吴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判处CX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另一起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中,被告人YX明知A某未获权利人授权,仍购进假冒“动力火车”苏打酒对外销售,涉案金额较大。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吴月明律师再次展现出专业能力。庭审时,她认可罪名但尊重指控,强调YX归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可从轻处罚;突出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真诚悔罪,依法可从宽处理;说明YX是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建议法院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同时适度降低罚金数额。法院最终全部采纳辩护意见,判处YX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普法提醒:如果遇到刑事案件,当事人应第一时间保持冷静,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事实。同时,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能从专业角度挖掘对当事人有利的情节,维护其合法权益。
吴月明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精准把握关键量刑情节,构建严谨的辩护体系。在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中,面对可能的重罚,通过强调自首、未成年等情节,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在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中,抓住坦白、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为当事人争取到轻缓结果。执业多年来,吴律师承办过各类刑事案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思维,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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