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市爱卫办、市中医药管理局、市疾病预防控制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健康科普工作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科普15条”) ,从传播体系、内容供给、人才培育、行为监管、平台网络五大维度推出15条举措,着力打造全国最为健全完善的健康科普制度体系。
“科普15条”明确,医疗卫生单位主动对接上海健康科普权威主平台,挖掘、征集院内专家及医务人员的优质原创内容,建立健全常态化、高质量的科普内容审核与供给机制。同时,构建分层分类健康科普培训机制,在全市医务人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继续教育体系中纳入健康科普能力培训内容。
不仅如此, “科普15条”明确:对个人,健康科普工作将作为职称评审工作实绩的评价内容之一,同时纳入人才计划遴选、个人工作评价的重要参考 ;对机构,健康科普工作将纳入医院等级评审,以及对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评价、绩效监测等范畴。此外,健康科普能力培训将正式纳入全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医务人员继续教育体系,构建分层分类的常态化科普培训机制。
此外,上海还要 推动健康科普创新与成果转化。医疗卫生单位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健康科普成果转化,提高成果转化效率。 扶持一批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医学专家与优质科普内容创作者,推动其科普内容在国际社交媒体平台落地传播,促进健康科普“出海”,提升上海国际医疗旅游服务的吸引力。
监管与保障方面,“科普15条”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健康科普负面清单制度,编制《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清单规则库》,加强对互联网健康科普行为的监管,同时将健康科普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中对健康科普予以保障。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市爱卫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科普15条”的目标是让全市30余万医务工作者“人人把健康科普融入职业基因”, 努力做到“五个人人”:人人把健康科普融入职业基因,人人都有因健康科普而出彩的机会,人人都能向社会提供优质健康科普资源,人人都有健康科普的成就感,人人都能彰显健康科普的医学人文价值。
据悉,此前,上海健康科普工作已积累一系列全国“率先”经验,包括率先将健康科普入法、率先将健康科普纳入高级职称评聘、率先推出财政支持的科普能力专项、率先健全市区两级健康促进中心体系、率先实现公立医疗机构健康促进委员会全覆盖、率先发布《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等。数据显示,上海市民健康素养水平已达44.93%,创历史新高并实现18年连升,主要健康指标连续多年位居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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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科普15条”全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
健康科普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构建泛在融合的健康科普传播体系
(一)加强全行业健康科普传播推广
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学院校、学协会等(以下简称“医疗卫生单位”)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宣传屏(栏)、门急诊候诊和病房区域等各类线上、线下阵地,实现“上海健康播报”“名医话健康”“医界新锐说”“健康公开课”“三甲医院大直播”等一系列科普内容的全系统推广。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体家庭医生及智慧健康驿站,通过签约服务平台,实现优质健康科普内容的广泛传播与精准配送。
(二)联动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平台
建立“上海健康播报”媒体矩阵,联动上海发布、上观新闻、看看新闻Knews、澎湃新闻、上海电视台、广播电台、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东方网、上海教育电视台、百视通、东方明珠移动电视等,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健康问题,推进优质健康科普内容传播。布局新媒体平台,探索与健康传播专家的合作机制,建立“上海健康播报”内容的常态化联动分发机制。联合随申办、健康云等政务生活服务平台与垂类应用(APP),基于各类平台特性与用户健康画像,实施差异化投放策略,拓展多元分众科普场景,实现广泛触达。依托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等工作机制,深化跨区域协作机制,扩大健康科普辐射效应。
(三)打造全市公共空间网格矩阵
推动优质健康科普内容融入各类城市公共空间,进入党群服务中心(站)、居(村)委、新型社区示范阵地的各类终端,充分利用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交通、商圈、地标建筑,以及各类健康支持性环境的显示屏、宣传栏等投放和展示。加强线下科普阵地建设,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联动,实现科普服务网格化配送,营造全天候、全域化、可见可感的健康科普社会氛围。
二、强化优质健康科普内容供给与创新
(四)建立健康科普内容生产与供给机制
医疗卫生单位主动对接上海健康科普权威主平台(以下简称“主平台”),挖掘、征集院内专家及医务人员的优质原创内容,建立健全常态化、高质量的科普内容审核与供给机制;市健康促进中心明确投稿标准与流程,畅通投稿渠道;市疾控中心依托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公共卫生科普内容供给的核心作用,提升全社会疾病防控意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挥中医药在健康科普中的独特价值。强化市级健康科普专项、能力提升专项以及科普引领展示、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活动等的导向作用,通过专项资助、推选活动激励等方式,引导创作资源聚焦健康科普“主平台”战略需求。
(五)激活健康科普资源库和专家库
完善健康科普资源入库标准和流程。鼓励医疗卫生单位结合专业、学科优势,围绕儿童青少年、职业人群、老年人群、妇女等重点人群开展专题资源库建设,推进健康科普资源体系化。运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进行资源库智能标引与知识图谱构建,打造“AI辅助科普创作+精准分发”多模态科普服务智能体。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的遴选与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分级分类的专家库架构,建立以任务为导向的专家库成员评价反馈机制,将评价反馈结果与科普项目委托、任务分配、专家库成员更新管理挂钩,激发专家持续创作的内生动力。健全健康科普资源库和专家库建设的联络员制度,发挥医疗卫生单位在专家推荐、联络协调、履约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健全人才培育体系与评价激励机制
(六)培养与遴选优秀健康科普人才
构建分层分类健康科普培训机制。在全市医务人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继续教育体系中纳入健康科普能力培训内容。依托医疗卫生单位和优质媒体平台打造健康科普实训基地,培育专业师资队伍。通过举办各类科普实践活动和技能竞赛,选好、用好健康科普人才,壮大、提升科普队伍的规模和能力。
(七)开展健康科普工作评价与激励
建立覆盖医疗卫生单位及医务人员的健康科普工作评价体系,将医务人员健康科普工作作为职称评审的工作实绩评价内容之一,同时将其作为健康科普服务百姓情况监测、人才计划、个人工作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将机构健康科普工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办医主体对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单位的年度评价、绩效监测等内容,压实科普主体责任。医疗卫生单位及医务人员为“上海健康播报”系列品牌提供优质科普内容,纳入健康科普工作评价,由市健康促进中心认定。
(八)推动健康科普创新与成果转化
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积极创新科普视角、选题、内容、形式与载体,支持创作健康科普短视频、脱口秀、说唱(RAP)秀等具有品牌辨识度和传播影响力的优质科普作品,推动健康科普与音乐疗愈、艺术疗愈、“公园处方”、萌宠疗愈、文创设计等跨界融合。医疗卫生单位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健康科普成果转化,提高成果转化效率。结合本市医疗服务的优势学科和重点专科,与国内国际媒体合作,依托上海发布国际门户网站,扶持一批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医学专家与优质科普内容创作者,推动其科普内容在国际社交媒体平台落地传播,促进健康科普“出海”,推介上海先进医疗技术与国际医疗服务优质资源,提升上海国际医疗旅游服务的吸引力、影响力和美誉度。
(九)培育健康科普良好生态
在卫生健康系统构建良好的健康科普生态,鼓励与倡导全市医务人员把健康科普融入本职工作,人人都有因健康科普而出彩的机会,人人都能向社会提供优质健康科普资源,人人都有健康科普的获得感、成就感,人人都能彰显健康科普的医学人文价值,努力打造健康科普之城。
四、加强互联网健康科普行为监管
(十)建立互联网健康科普全链条监管机制
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要求,落实健康科普负面清单制度,编制《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清单规则库》,明确互联网健康科普的行为边界。依托人工智能技术,提升违规内容自动识别、动态预警和风险研判的能力,严禁违规转诊、转介。医疗卫生机构须压实主体责任,落实账号申报、审核、监测、处置与信息更新等职责,形成工作闭环。建立违规线索快速响应与处置机制,对行业管理部门派发的《互联网健康科普违规信息核查通知书》,快速核查并及时处置,积极整改。集中本市权威专家资源,加大健康类谣言的辟谣力度。
(十一)健全监测通报与跨部门协同处置机制
建立常态化监测通报机制,及时发布行业工作提示、违规案例通报及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MCN机构)“不良记录名单”,并将个人和机构的相关违规行为作为健康科普服务百姓情况监测、工作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深化与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交与联合研判机制。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处置机制,对违规情节较轻的行为,通过行业通报及警示教育予以规诫;对涉及意识形态或情节严重者,联合网信、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采取相应措施。
五、健全健康科普管理平台与工作网络
(十二)建设“一站式”健康科普管理信息平台
整合现有各类健康科普业务系统,构建全市统一的健康科普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一门式进入与办理,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优质资源供给、发布监管、监测评估和绩效评价等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实现健康科普数据的共建共享。
(十三)强化市、区两级健康促进专业技术机构作用
发挥市健康促进中心对全市健康科普资源的统筹规划与技术引领作用,完善“主平台”建设标准化工作流程,提升“策划、采集、编辑、发布、评价”等健康科普“中央厨房”核心功能。鼓励开展健康科普专项研究,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实现“以群众健康为中心”贯穿防、筛、诊、治、康全周期的健康管理指导。提升区级健康促进机构的健康科普策划、创作、传播与应用能力,统筹区域内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资源,创新符合基层和社区需求的传播手段,不断扩大健康科普的传播力、影响力。
(十四)建强医疗卫生单位健康科普“主阵地”
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健康科普的组织管理,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加强人、财、物保障,在业务经费中明确健康科普的经费列支,提升对健康科普项目、品牌、人才等培育和管理能力。将健康科普工作纳入各单位工作计划及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
(十五)形成健康科普共建共享工作格局
充分整合宣传、网信、社会工作、经信、科技、商务、住建、交通、农业农村、教育、体育、民政、水务、文旅、气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绿化市容、群团组织等部门资源,推进跨部门、跨领域、跨界健康科普合作,构建共建共享的“大健康”“大科普”格局,拉动健康消费,助力产业发展。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积极参与健康科普工作。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办医主体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健康科普的组织领导,督促其落实科普工作的法定职责。健康科普经费纳入各单位财政年度预算,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中对健康科普予以保障。鼓励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捐赠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健康科普事业发展。总结本市健康科普工作的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加强宣传推广和交流互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与舆论氛围。
来源|上海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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