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商事纠纷里,最扎心的莫过于:一顿操作猛如虎,赢了官司钱却收不回来。
手握白纸黑字的生效裁决,看着对方公司账户空空如也、法人失踪,法院一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对债权方来说不啻“当头一棒”。面对这种僵局,多少债权人心有不甘却又无可奈何。
但博思梦想(中国)有限公司(简称“博思中国”)最近用一场教科书式的逆风翻盘操作告诉我们:“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从来不是终点,只需要换一个思路就可以继续追债。一笔本金和利息累计超千万元的“执行死案”,在沉寂三年半之后,凭借穿透式追责原股东的关键操作,一次性回款225万元,让看似无望的维权迎来了峰回路转。
这不是运气,而是一套可复制、可借鉴的维权思路。笔者就借博思中国这个案例,看看企业在维权陷入僵局时,是如何通过深挖股东责任走出困境的。
早从2018年,就博思中国与深圳市迈吉科光电有限公司(简称“迈吉科”)、及其股东谢受成的多个合同纠纷,北京仲裁委员会分二次,分别裁决迈吉科向博思中国支付货款7,152,686.70元及滞纳金1,345,309.26元、货款2,163,020.16元及625,112.83滞纳金元。
可现实却是迈吉科和谢受成从裁决生效起,就拒不履行付款义务。第一份裁决加上滞纳金至今已经累计超过2300万元;截止2021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时,第二份裁决加上滞纳金已经累计至571万元。
由于迈吉科、及谢受成没有足够的财产可执行,上述二案后来双双被深圳市福田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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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企业遇到“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往往就束手无策了。但博思中国偏偏不信邪。博思中国很清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只是暂时停下,而不是永久放弃。既然盯着公司主体已经暂时走不通,那就去挖一挖这家公司背后的股东。
正是这个决定,让整个案件迎来了转机。
博思中国没有继续按照常规思路查找车辆、房产、银行账户,而是转而调取了迈吉科从成立到后续变更的全套工商档案。这一查,果然发现了一些线索。
资料显示,迈吉科的前身于2009年成立,最初注册资本50万元,由谢受成全资持股。2013年,迈吉科注册资本增资到500万元,谢受成与另一位股东陈某宏各占50%,各自应实缴250万元,银行询证函、验资记录一应俱全,证明增资款当时确实打入了公司账户。可是在迈吉科2018年度报告中,股东实缴出资额却赫然写着0元。
一边是银行与验资机构证明实缴款已到位,一边是企业年报显示实缴为零。如此明显的前后矛盾,显然存在抽逃出资的嫌疑。
按照法律规定,当企业作为被执行人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在抽逃范围内承担责任。陈某宏作为曾经的股东,在增资完成后将出资全部抽走,正好符合上述法律规定。
找到突破口之后,后续的操作就比较清晰了:博思中国先是正式向法院申请追加原股东陈某宏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股权转让后发生的债务仍需在抽逃增资款225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判决生效后,博思中国立即申请恢复执行等一系列措施。在层层法律措施之下,陈某宏最终提出和解,并在博思中国同意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225万元。
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到追加股东,从诉讼胜诉到执行回款,一场长达数年的维权行动,终于迎来了实质性的进展。正所谓长风破浪会有时,只要找对方向、用对方法,再难的“死案”也能起死回生。
看完整个案例,很多企业最关心的是:我手里也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能不能复制这套思路?
答案是:完全可以。
博思中国的成功,本质上是打破了维权的传统思维。很多时候,老赖早就做好了布局,账上没钱、名下没资产,但股东未必没有履行能力。尤其是存在出资瑕疵、抽逃出资的历史股东,往往是被债权人忽略的“隐形责任人”。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是终点,它更像是一段中场休息。在这段时间里,你可以静下心来梳理对方的股权结构、出资记录、变更历史,从公开信息里寻找蛛丝马迹。很多看似无解的案子,只要多往前挖一步,挖到股东层面,局面可能就会豁然开朗。
博思中国的案例告诉我们:维权路上从没有真正的绝境。哪怕走到山穷水尽,只要不放弃,愿意多花心思深挖线索、用好法律武器,就一定能等到柳暗花明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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