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X满心欢喜地以86800元的价格从李X手中购得一辆轻型自卸货车,本以为开启了新的出行或运输生活,可没想到一场麻烦正悄然降临。原来,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明确李X需协助张X联系车辆原车主办理过户手续,若原车主不配合,则由李X负责办理过户事宜。然而,车辆交付后,李X却迟迟未履行协助义务,经张X多次催告,依旧毫无动静。这导致车辆无法正常年检、使用及二次销售,张X的生活和工作都受到了极大影响。
麻烦的根源在于李X的不履行义务。李X称出售车辆是因自身受伤无法驾驶,且出售时已告知张X自己并非原车主,还曾提出车辆过户无需其负责,张X已表示同意并自愿购买。另外,案涉车辆原车主曾同意过户,但因当地相关规定,在一定期限内无法转让过户,李X购买该车辆时亦未办理过户;待车辆达到过户条件后,又因自身受伤住院,未能与原车主办理过户手续,现原车主拒绝配合过户,还要求额外支付费用才同意办理。
就在张X一筹莫展时,他找到了在湖北宜昌执业的谭冬律师。谭冬律师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尤其在合同纠纷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他与王律师共同接受委托后,开始紧锣密鼓地开展工作。谭冬协助整理车辆买卖协议、转账记录等证据,辅助起草法律文书,还跟进诉讼流程。庭审中,谭冬配合王律师陈述案情、回应争议,全力助力法庭查明事实。
法院立案受理该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双方当事人充分陈述了各自的意见,提交了相关证据。法院对双方提交的有效证据进行了审查核实,结合当事人的陈述,确认了案件相关事实。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李X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张X请求解除车辆买卖协议、李X返还购车款的诉讼请求,符合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法院判决解除原告张X与被告李X签订的车辆买卖协议;被告李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X返还购车款86800元;原告张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案涉轻型自卸货车返还给被告李X;驳回原告张X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后,由原告张X和被告李X按比例分担。
除了这起车辆买卖合同纠纷,谭冬律师还处理过垫资施工后债务加入引发的合同纠纷案。在该案中,林X经案外人介绍,借用某建设工程公司资质,在某化工项目中承包零星土建工程,并全额垫资施工。陈X系该建设工程公司当地地区负责人,林X多次向陈X催促工程款支付事宜。双方曾两次协商并签订欠条,但陈X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谭冬作为原告林某的律师,与张律师共同接受特别授权代理。参与案件证据梳理、文书准备、庭审辅助工作,协助主张工程款、利息及律师费等诉求。最终,法院判令被告陈X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林X支付欠款209951.89元及律师费10000元;陈X以209951.8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3.8%向林X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自约定清偿期限届满次日起算至债务清偿之日止;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均由被告陈X负担。
夕阳的余晖洒在谭冬律师的办公桌上,他静静地整理着案件资料,回顾着每一个案件的点点滴滴,为下一次的挑战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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