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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6月23日发布《关于组织推进非公共电网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的通知》。其中明确了非公共电网项目,包括离网项目、绿电直连等的绿证核发规则。
文件指出,本通知所指的非公共电网项目是指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包括离网型项目、接入用户侧内部(或绿电直连等项目内部)的并网型项目。这意味着离网项目、绿电直连、用户侧绿电接入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均可按照规则申领绿证。绿证也将成为这类项目的收入来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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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规定,由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归集报送基础数据的非公共电网项目绿证核发。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1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6〕688号)等文件中关于发电项目计量装置安装的要求,由电网企业安装电量计量装置准确计量各环节电量数据的非公共电网项目,其绿证核发、划转、核销流程与公共电网项目一致,由北京、广州、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按照绿证核发相关数据接口要求,归集报送基础数据至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经审核后核发绿证。
由项目业主自行报送(含委托非公共电网运营单位报送)基础数据的非公共电网项目绿证核发。对于不由电网企业安装电量计量装置并归集电量数据的非公共电网项目,相关单位按流程(见附件)归集报送电量数据,经审核后核发绿证。数据报送单位应留存相关材料至少5年备查。
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确保项目建档立卡、电量数据归集、绿证核发等工作有效衔接,做好事中事后监管。
优先开展涉及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考核的重点用能行业企业相关非公共电网项目绿证核发。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做好项目建档立卡、绿证核发划转技术支撑保障工作。
绿电直连、增量配网、用户侧自发自用等新能源消纳模式快速发展,大量电量在用户内部闭环消纳,却缺乏统一的数据上报与核验标准,导致绿电溯源、碳核算、低碳认证等工作缺少法定凭证。本次 60 号文衔接《能源法》、绿电直连、就近消纳价格机制等系列政策,专门为非公共电网项目开辟双轨核发通道,推动所有可再生能源电量实现 "应发尽发、有据可依",将绿证全覆盖的顶层设计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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