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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起美国诉讼、11件专利,一场从产品竞争升级而来的专利组合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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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无人机巨头大疆在全球专利战场上动作频频:一边在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迎来里程碑式胜诉,驳回荷兰爱迪德的侵权指控;另一边在美国与消费影像新贵影石展开激烈互诉,11 件专利摆上桌面,市值波动超百亿。
两场看似独立的诉讼,实则折射出中国科技企业出海进入 "专利深水区" 的必然趋势。当产品竞争升级为专利组合竞争,当 "买来的专利" 成为诉讼主力,我们该如何跳出道德评判的误区,看懂专利战的商业本质?作为知识产权从业者,我们从专业视角拆解这场攻防战,为所有出海企业提炼实战启示。
01
双线战场:一周内的胜与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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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欧洲首胜:UPC 体系下的标杆判例
2026 年6月12日,UPC 曼海姆地方分院作出一审判决(案号 UPC_CFI_344/2025),认定大疆不侵犯荷兰爱迪德公司的欧洲专利 EP2831787 B1,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这是大疆在欧洲统一专利法院体系下的首场胜利,历时 14 个月的拉锯战终于告一段落。
这场胜利的意义远超案件本身,它验证了中国企业在欧洲新专利体系下的应诉能力,也为后续 UPC 诉讼提供了重要的判例参考。
(二)美国交锋:11 件专利的 "买卖大战"
这几天,大疆与影石在美国得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院的专利战正打得如火如荼。6月10日影石发布新款云台相机 Luna Ultra,次日大疆便提起诉讼;6月11日影石提起两起独立反诉,短短一周内形成四起诉讼、11 件专利对峙的局面。
双方涉诉专利构成极具戏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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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来的专利唱大戏" 成为本次诉讼最受热议的话题,但从法律角度看,只要权利链条完整、转让手续合法,受让专利与自研专利具有完全同等的法律效力。这恰恰反映了现代专利战的本质:专利首先是法律资产,其次才是技术成果。
02
真相:不是道德审判,是商业卡位
网上关于 "大疆原创 vs 影石抄袭" 的争论甚嚣尘上,但如果我们把视角从道德评判转向商业逻辑,就会发现这场战争从一开始就是精心策划的商业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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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疆的战略:精准狙击与市场设防
大疆选择在 Luna Ultra 发布次日起诉,绝非偶然。此时新品渠道尚未铺开、消费者认知尚未建立,一纸诉状直接将产品发布会变成 "侵权说明书",最大程度地打击了影石的美国市场信心。值得注意的是,大疆在5月26日已提前向影石发送专利告知函,此举意在为后续主张 "故意侵权"埋下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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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疆的4件发明专利
更深层的原因在于市场格局的变化,影石从全景相机领域切入,先后推出无人机和手持云台产品,直接挑战大疆的核心地盘。大疆发起专利诉讼,本质上是用法律手段划定市场边界,迟滞对手的进攻节奏,为自己的产品迭代争取时间。
(二)影石的反击:田忌赛马与筹码博弈
面对大疆的攻势,影石没有选择被动应诉,而是迅速发起独立诉讼,将战火烧到大疆的成熟产品线(Pocket 系列、Ronin 系列、Osmo Mobile 系列)。这种 "你打我的新品,我打你的基本盘" 的策略,是专利战中典型的 "以攻为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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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石的5件发明专利
这5件专利涉及防抖、云台控制、位置定位等技术,而其中的4件都是影石受让获得的。虽然未必能最终胜诉,但足以给大疆制造足够的麻烦:产品禁售风险、高额赔偿压力、分散的法务资源。当双方都面临不可承受的损失时,谈判桌就成为唯一的选择。这正是影石的核心目标:用诉讼制造谈判筹码,避免被大疆单方面碾压。
(三)国内权属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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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美国的侵权诉讼,双方在国内还有一场更基础的较量:今年 3 月,大疆在深圳起诉影石,主张 6 项由前大疆员工离职后一年内完成并申请的专利应归属于大疆。值得注意的是,这 6 项专利在国内申请时均采取了 "隐藏发明人" 的操作 —— 这是行业内为防止竞争对手挖角而采取的常见做法,与美国诉讼不同,大疆在国内并未申请禁令,其战略意图更多是通过权属争议动摇影石的专利根基。
这场权属诉讼的杀伤力可能远超美国侵权案,如果法院判决专利归大疆所有,影石不仅会失去这些专利的使用权,还可能面临后续的侵权索赔。这也提醒所有企业:人才流动带来的技术溢出风险,必须通过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前防范。
03
买来的专利,到底算不算硬实力?
本次诉讼中最受争议的问题是:大量使用受让专利,是不是说明企业 "专利到用时方恨少"?我们可以从下面几个维度看待问题:
(一)专利收购是合法且必要的战略手段
专利从申请到授权通常需要 2-3 年时间,而市场机会和诉讼风险不会等待。对于进入新市场的企业或面临突发诉讼的企业来说,收购现有专利是快速构建防御体系的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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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石作为云台相机市场的后来者,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申请足够多的核心专利,通过收购获得早期优先权日的专利,才能与大疆形成制衡,大疆收购外观专利,也是为了快速补齐产品外观保护的短板,应对影石新品的冲击。
(二)买来的专利≠必胜的武器
专利收购只是第一步,能否在诉讼中发挥作用,取决于三个关键因素:一是权利链条完整性,特别是多次转让的专利,必须确保每一次转让都有合法有效的手续(本次影石受让的腾讯专利就因转让未完成而需共同起诉);二是专利稳定性,受让专利同样面临被无效的风险,收购前必须进行全面的稳定性评估;三是技术覆盖度,专利的权利要求必须能够覆盖被诉产品的技术特征,否则再早的优先权日也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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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研仍是专利体系的根基
虽然受让专利在本次诉讼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我们不能忽视自研专利的核心地位。大疆的 4 件发明专利虽然部分中国、欧盟、日本同族因未缴年费失效,但在美国依然有效,且覆盖了云台控制的核心技术;影石唯一的自研专利(US11388339B2)涉及全景视频防抖,正是其核心技术优势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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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11388339B2代表性附图(美国专利公开文本)
健康的专利组合应该是 "自研为主、收购为辅":自研专利构建长期技术壁垒,收购专利填补短期空白、应对突发风险。
04
给出海企业的 5 条专利实战启示
大疆与爱迪德、影石的两场专利战,为所有中国出海企业上了生动的一课。结合我们的实务经验,总结出以下 5 条核心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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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专利布局必须前置,拒绝 "临时抱佛脚"
大疆部分发明专利的多国同族因未缴年费失效,暴露出企业在专利管理上的漏洞。很多企业只关注专利申请数量,却忽视了后期的维护和运营,导致核心专利在关键时刻无法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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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建立专利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根据产品市场分布、竞争对手动向和商业价值,动态调整专利维持策略,确保核心市场的专利有效。
2. 构建 "地域 + 技术" 的立体布局体系
专利具有严格的地域性,中国专利无法保护美国市场。本次大疆在美国起诉影石,使用的全部是美国专利;影石反诉也同样依赖美国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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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针对产品出口的核心国家和地区,提前进行专利布局;对于技术迭代快、生命周期短的消费电子产品,可以优先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快速获得保护。
3. 建立多维度的专利攻防体系
现代专利战早已不是单一的侵权诉讼,而是包括无效宣告、权属争议、反垄断反诉、海关保护等多种手段的组合拳。大疆在欧洲使用 "侵权抗辩 + 撤销反诉" 的组合,影石在美国使用 "独立诉讼 + 国内无效" 的策略,都是多维度攻防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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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企业在面临专利诉讼时,不要只专注于侵权抗辩,应同时考虑发起专利无效、权属争议或反垄断诉讼,分散对手的精力,增加谈判筹码。
4. 规范专利申请流程,防范权属风险
影石在专利申请中 "隐藏发明人" 的操作,虽然不违法,但却给大疆留下了权属争议的把柄。实践中,很多企业为了防止竞争对手挖角,选择不公布发明人姓名,但在国际申请中又不得不披露,反而造成了前后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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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严格按照专利法规定进行申请,如实披露发明人信息;通过完善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明确职务发明的权属,避免因人才流动产生权属纠纷。
5. 理性看待专利战,以和解促共赢
从全球专利诉讼的历史来看,绝大多数专利战最终都会以和解告终(行业统计约 90%-95%)。诺基亚与苹果、英特尔与 AMD、戴森与追觅,无一不是如此。无休止的诉讼只会消耗双方的资源,让第三方渔翁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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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企业在发起或应对专利诉讼时,应明确商业目标,将诉讼作为谈判的手段而非目的。在适当的时候通过交叉许可、专利池等方式达成和解,将资源重新投入到产品创新中。
05
结语:专利是护城河,不是绊马索
大疆的两场专利战,标志着中国科技企业的竞争已经从 "产品时代" 进入 "知识产权时代"。对于出海企业来说,专利不再是可有可无的装饰品,而是生存发展的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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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专利的本质是鼓励创新,而不是阻碍竞争。真正伟大的企业,不会把专利作为打压对手的工具,而是用它来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推动整个行业的进步。
作为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我们始终认为,最好的专利战略,不是打赢多少场官司,而是构建一个能够支撑企业长期发展的知识产权体系。如果您正在面临海外专利布局、侵权风险排查或诉讼应对的问题,欢迎与我们交流,我们将用专业的服务为您的出海之路保驾护航。
来源:南方都市报、百科君、PRIP等网络资源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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