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原文如下:
6月10日,“鹅腿阿姨售卖鸭腿”受到广大市民和网友关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相关市场监管所开展调查、问询当事人。目前,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对其涉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进一步核查,下一步将依法依规处置。
据红星新闻消息,6月9日,网传图片显示,此前在北大等高校附近摆摊走红的“鹅腿阿姨”在一个团购群内发布群公告,称因被举报,“正在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原材料是鸭腿,以后都会给大家写清楚,介意请勿下单,鹅腿阿姨叫了十几年了,不存在欺诈等行为”。
据扬子晚报消息,6月9日晚,北京市民陈女士(化名)说,4日她在“鹅腿阿姨”国贸CBD群里预定了“鹅腿”,价格是16元一只。6月5日中午,她前往取餐时发现“鹅腿”个头很小,就询问送货人员是什么腿,对方回答称“是鸭腿,是鹅腿风味的鸭腿”。
6月5日下午,群内有成员质疑食材究竟是鹅腿还是鸭腿,并表示“这不是欺骗吗,就是冲着鹅腿才买的”,随后有人表示“在意的人在意的是真假,不在意的人在意的是情怀”“曾经在小圈子风靡的食物走到大众圈子,头一次考虑不周也正常,不存在故意欺骗”。当晚,群内便通知所售卖的“鹅腿”其实用的材料是鸭腿。
![]()
6月10日,还有购买“鹅腿阿姨”所售鸭腿的大学生顾客发帖称,其所售鸭腿内肉质呈浅绿色,疑为腐败变质。鹅腿阿姨丈夫梁先生回应表示,肉质呈绿色实为他们添加了用葱叶榨的果蔬汁,也是他们的独家秘方。
6月10日上午,记者致电“鹅腿”阿姨,她向记者详细回应了此事,她表示,最近她的许多老顾客喊她去北京国贸卖“鹅腿”,就又新建了一个北京国贸的群,“里面可能还有一些新顾客,有人问我是什么腿,我就实话说是鸭腿,结果就被举报了。目前只有朝阳区质检所联系我们让把相关证件补齐。”
“鹅腿阿姨”团购页面显示,一只“烤腿”标价为16元。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认为,商品名称、宣传用语直接决定消费者交易预期,昵称不能替代商品真实标识义务,即便早年确实售卖鹅腿,后期私自更换原料为鸭腿却未主动公示更正,持续沿用旧名称销售,隐瞒原料变更事实,依然可能构成隐瞒关键信息的误导经营。
他还提到,“鹅腿阿姨”现场烤制熟食、微信群预定、线下定点交付售卖熟食烤腿,属于现制现售餐饮类食品经营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从事熟食加工售卖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属地针对流动摊贩也设有食品摊贩备案、小餐饮登记管理制度。若经查实其长期未办理对应经营资质,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市场监管部门可没收违法所得、加工工具、剩余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一万元以上,处以货值十倍至二十倍罚款。
来源:新华社 红星新闻
编辑:杨净毓
审核:张 杨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