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把那本书合上了。
不是随手一放,是真正地、最后一次地,合上了。
不是因为故事不够好。恰恰相反,是因为它太好了,好到我曾经以为它不会结束。
一本超过365页的书,要读完它,需要很多很多的耐心。我也不是从一开始就那么有耐心的。只是读着读着,它慢慢变成了我日常的一部分——有些章节和我生活里的某些片段并排走着,像是两条偶尔交汇的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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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爱过这个故事。爱到在喜欢的页码折了角,爱到某些句子反复在心里默念,爱到偷偷期待结局能如我所愿。
我曾经非常确信,这本书会有比它实际拥有的、更多的章节。
可是后来我发现了一件事。
我只是一个读者。
你可以喜欢一个故事,可以为里面的人物祈祷,可以在脑海里排练无数个不一样的结尾。但你要记得,执笔的人从来不是你。
大概,这就是整件事里最难的那一课。
因为不是所有的故事,都会停在你希望停下来的那个句子。
有些故事,在你以为它才刚刚开始的时候,就写完了最后一行。
有些故事,停在那些还没来得及变成现实的计划中间,像一句话说到一半,就再也没有下文。
还有些故事,在最后一页留下大片的空白。不是留给你去填满的,是留给你去接受它的。
我曾经以为,最后那一页的右下角,会出现一行小字——“未完待续”。
我曾经以为,还会有一本续集,故事会在第二卷里接着讲下去。就像那些你不会真的告别的人,总能拐个弯再遇见。
但我翻到那一页的时候,看到的,是那个我一直想躲开的字。
剧终。
说实话,这个词听起来太让人难过了。它像是在一瞬间,把前面发生过的一切都一笔勾销。
但后来我慢慢明白,不是那样的。
“剧终”不会擦掉那些笑过的时候,不会取消那些快乐过的证据,也不会让整个故事变得毫无意义。
它只是在说:这一段,到这里,就写完了。
这本身,并没有错。
现在,我要把这本书放到它该去的那个书架上。不会再偷偷翻开来,去找一个不一样的结局。
因为期待是读者的,但故事的终点,始终写在那个比你我更知道全貌的人手里。
我会记得它。记得它是一本让我感受过那么多东西的书。一本让我在难读的页码里撑住、在美好的页码里感激、在最后一页学会放手的书。
因为到最后,每个故事都有自己的方式去完成它自己。
这一次,轮到这个故事了。
到最后,一句“剧终”,也没什么不可以。
到最后,每个故事都有它自己的方式,去好好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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