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麟,《文汇报》原驻法国首席记者
2026年5月9日,法国总统马克龙颁布了归还非法所获文物的法律。在此之前,法国国民议会已于4月13日以170票赞成、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通过了文物归还法案;并在5月6日表决通过简化非法所获他国文物归还程序法案。翌日,参议院也以343票赞成、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同一法案。至此,法国大文豪维克多·雨果所言的“有朝一日”终于出现在地平线上!
“有朝一日”?此话还要从1861年11月谈起。
当时,雨果写下致当年侵华法军军官巴特勒上尉的一封信。信中透露,巴特勒上尉洋洋自得于法英联军对北京圆明园的大肆掠劫,认为“干得很漂亮”,“值得称誉”,所以就致信雨果,期盼得到雨果的赞赏和鼓励。但出乎其预料,雨果在这封回信中,痛斥法军和法国政府对圆明园的劫掠是“犯下了罪行”,是“强盗”行为!信中,雨果盛赞圆明园是“人类的一大奇迹”“仿佛在遥远的苍茫暮色中隐约眺见的一件前所未知的惊人杰作!”但“这一奇迹现已茫然无存!”因为“英法两个强盗洗劫、焚烧了这一奇迹”。雨果尖锐地讽刺道:“我们欧洲人是文明人,中国人在我们眼中是野蛮人。这就是文明对野蛮所干的勾当。”雨果强调,他要“在历史面前……对强盗提出抗议”。最后,在信的结尾,雨果痛心疾首地写道:“我渴望有朝一日,法国能摆脱重负,清洗罪恶,把这些财富归还被劫掠的中国!”
我很年轻的时候就知道了这封信。家父郑永慧是一位著名的法国文学翻译家。他早就将此信的内容告诉了我。他告诉我的目的很明确,法国在人文领域享誉全球,是一个伟大的文化大国;但与此同时,法国从16世纪开始,便到处对外殖民,也是一个犯下了种种殖民罪行的宗主帝国。我们认识西方和法国,应该全面地了解其方方面面、正面与反面;但这一点迄今仍然有很多人难以分辨、认清。家父特别强调,在上述信中,雨果非常清晰地将“统治者”“政府”的罪行与人民区分开来:“统治者犯下的罪行与被统治者是不相干的;政府有时会是强盗,可是人民永远不会。”这就使我对法国、对西方能够保持着一个客观、公正的看法。家父鼓励我将此信翻译成中文,让更多的国人、特别是我的同龄一代能够了解中国文物的悲剧命运,能够更正确地看法国、看西方。正是在家父的指导下,我在大学刚刚毕业时就将此信翻译成中文,刊登在1983年10月26日的《北京晚报》上。由此,圆明园和中国流落法国的诸多文物便一直萦绕在我的脑际;从文章发表的那一天起,我就一直在期盼、猜测雨果所等待的这个“有朝一日”何时能到来……
几个月后,1984年2月26日,《人民日报》也发表了程曾厚教授翻译的同一封信。中国人民对“有朝一日”的渴望日益强烈,并逐渐汇聚成一股巨浪,汹涌向前。但一直到我赴法担任上海《文汇报》常驻记者长达20多年之后,我一直在翘首期盼的“有朝一日”始终没有降临……
在法国的20多年间,我无数次到珍藏着诸多中国文物的枫丹白露宫、吉美博物馆等处参观,寻访从圆明园、敦煌等多地劫掠来的瑰宝。枫丹白露宫是珍藏圆明园文物最多的法国博物馆。1863年法国为存放从圆明园劫掠来的“战利品”,专门在枫丹白露宫设立了一个“中国馆”。“中国馆”轻易不对外开放,我是凭借着自己记者的身份,并充分利用中国高层领导人来访之机,才得以到枫丹白露宫“中国馆”参观。我印象中存放在这里的中国文物非常之多,我甚至从来没有能够全部看完过……我不是文物专家,但每一次目睹这些凝聚着中华民族艺术创造才华的珍宝在异国他乡的展出,都会进一步加深我对“有朝一日”的深切祈盼。
然而,在法国的20多年,我不仅没有等到这一天,相反,我还多次亲身经历了法国“强盗”的后裔们恬不知耻地将圆明园抢来的瑰宝公然在市场上拍卖、以赚取沾着血的金钱的惊世丑闻……
2009年法国佳士得拍卖行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拍卖“伊夫·圣罗兰和皮埃尔·贝尔热藏品”中的圆明园十二生肖文物中的鼠首和兔首,引起中法舆论之轩然大波。当时我参加法国媒体电视节目,就曾举雨果回复巴特勒上尉之信为例,呼吁法国无偿归还抢夺来的中国文物,并与法国记者就此话题发生激烈辩论。这时,法国舆论已经在开始发生变化。反殖民主义、反非法掠夺他国文物的思潮已经在形成。在此之前,每当我与法国人谈起殖民文物掠夺话题时,我都可以清楚地看到,尽管法国人心知肚明殖民罪行是无法辩护的,通过殖民侵略而抢夺来的文物也绝对是非法的、非正义的;但他们也总要抬出法国《遗产法典》和《国有财产法典》来搪塞,认为这些从圆明园抢来的文物已经是法国国有博物馆的收藏品,而国家收藏的文物原则上是任何人都无权将其归还给任何国家的……显然,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法国从政府到公众,并没有真正意识到掠夺中国的文物是“强盗”之举。相反,正如雨果所描述的那样,“天真得仿佛自己就是真正的物主似的,将圆明园辉煌的掠夺物拿出来展览……”我甚至还听到这样一种说法:幸亏法国人把这些文物拿来欧洲,否则在中国早就被贫穷和岁月消耗殆尽!仿佛我们还要感谢这批殖民者在为我们保存这些文物似的……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雨果的同胞们在历史和真理面前逐渐恢复理性。全球反殖民主义思潮风起云涌,法国也未能置身事外。到了本世纪初,法国公众舆论已经开始有了很大的转变。到2009年佳士得拍卖行拍卖两件兽首时,法国舆论已经不再支持这种行为。两件兽首最终实际上流拍了。而且此次拍卖使兽首的拥有者、臭名昭著的反华人士贝尔热名声扫地。这从某种程度上也反映出,此时法国舆论对法国对外殖民时期掠夺来的非法文物的态度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四年后,当法国皮诺家族将兽首从贝尔热手中买下并无偿捐赠给中国时,这一举动赢得了法国舆论的几乎同声赞赏。
到了这个历史时期,法国对殖民时期非法所获文物的归还问题的思考可以说已经酝酿成熟,朝野已经形成共识。圆明园鼠首和兔首回归中国仅大约三、四年后,法国总统马克龙就在访问布基纳法索时公开发表谈话,承诺将推动归还文物的立法进程。而今天这一法案终于在法国参议院和国民议会通过了。法兰西共和国将自身的殖民历史在此翻过了沉重的一页!
尽管文物归还法案文本谨慎地回避了殖民掠夺的罪行的性质本身,但明确了必须将非法获取的他国文物在一定条件下归还原属国的制度。在此之前,法国法律禁止将“公共藏品转让他国”,而不管这些藏品来源于何处;而在程序上,欲将公共藏品归还原属国必须一案一法,以立法形式来处理;这样所需的时间就很长,往往长达数年之久。此次文物归还法案和简化归还程序法案,实质上承认了殖民掠夺的非法性,确立了允许国家将馆藏的非法获取的外国文物归还其本国的制度,且将原来的立法形式简化为行政审批。这样,整个过程可能仅数月即可。法国的这一立法行动是老牌殖民国家中的首创,是值得我们竖起大拇指赞一声的。法国历来是一个有着独特行为特征的国家。这是法国传统文化所决定的。尽管从事实上来看,欧洲归还中国文物最多的国家并不是法国,而是意大利。但法国却第一个通过了相关法律。仅从这一点,法国就确实完成了一个“破冰”之举,开启了历史的新篇章;在西方老牌殖民宗主国中起到了一个表率和榜样的作用。
我们应该了解,西方盛行一种“文物保护国际主义”的说法。网上一度流传西方七国18家博物馆曾发表拒绝归还殖民掠夺文物的联合声明。尽管实际上并不存在这样一个联合声明,但出现这种谣传的背后,实质上反映的是西方确实存在着一种文物保护理论,认为“文物放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博物馆里更安全、保护得更好”“博物馆里的文物属于全人类,因此不必归还”……这种理论的实质,当然就是反对文物归还。法国通过的这项法律正式对这种理论道出了一个“不”字,划上了一个终结号。法国此举也是对欧洲和世界其他国家如英、西、德、意、俄、比、荷以及美国等曾经的殖民帝国是一个敦促,这些国家是否也要追随法国,通过立法走上归还非法掠夺文物的道路?就此而言,将法国通过的这项法案判定为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并未言过其实。
特别令我感到振奋的是,法国国民议会议员热雷米·帕特里耶—莱图斯在辩论发言中也引用了雨果的名言:“我渴望有朝一日,法国能摆脱重负,清洗罪恶,把这些财富归还被劫掠的中国!”这一日,正在大步向我们走来!
但中国流落法国的文物——据各种信息来源的统计,很有可能达到以数百万件计——是否就能很快回到故土?如果我们细读法案,便可知“有朝一日”的大门虽然已经打开,但门槛却依然很高。
法案对归还文物预设了一系列先决条件。一是时间期限:限定归还文物必须是介于1815年至1972年之间,超出这个时期的文物不在归还之列。这一条尽管看上去对中国圆明园文物并没有构成归还的障碍,但对其他文物就不好立下断言了。二是私人收藏的文物,或来源是“合法”的文物,不在归还之列。问题是,除了殖民掠夺,中国文物被走私出境的现象也同样已经延续了数百年,直至现代。上个世纪末我在国内接待法国来宾时,就曾获悉,在八、九十年代,很多来华法国人都会通过“关系”到一些私人文物走私贩那里购买中国文物。当时由于人民币与法郎的汇率差异,法郎很值钱,这就使一些贵重的文物也被“买”走了。后来我常驻法国时,就在一位法国朋友家中看到过他通过走私购买的几只盘子。从盘底的纹路看,很有可能是铸造于元朝时期的东西。是不是珍贵的文物,我是外行,无法判定。但这些东西,都不在归还的行列之中,这是确定的。三是军用品、考古之类的物品等亦不在归还之列。
除了上述先决条件,文物归还有多个难以轻易跨越的门槛:首先要被掠夺文物的国家提出归还申请。任何私人或团体的申请均无效,必须由国家提出。其次是必须由双方组成一个双边联合科学委员会对文物进行审核。而这个联合委员会的组成必然是法方人员占多数。也就是说,最后的发言权和决定权必定是在法方。第三是审核的内容包括文物确实来源于申请国,而且确实是通过非法手段劫取的,申请国还要提供相关的确凿证据。
问题也就在这些门槛上!
就拿这个双边联合科学委员会来分析一下。参与其中的法方专家们当然心里很清楚,自己手中的权力是把自家博物馆珍藏上百年的文物奉献出来归还外国。他们会不会顾忌国内舆论会作出强烈反应而反对文物归还?他们会不会因为担心同行对他们可能持有异议而不敢作正确的判断?更何况,他们自身有没有雨果那样的遵循正义和道德行事的勇气?
另一个门槛是提供文物是非法获取的铁证,这同样绝非易事。毕竟殖民掠夺已经过去短则半个世纪、长则两个多世纪!要提供“非法获取”的法律证据谈何容易!对于中国来说,枫丹白露宫珍藏的中国文物,大多早已标明是从圆明园抢劫而来,寻求归还的道路可能会相对顺畅一些。但在吉美博物馆展出的来自敦煌的文物就不可能一帆风顺了。因为相当一部分敦煌文物是法国来华“探险家”利用欺诈手段,用寥寥一点银两从中国的文物贩子手中“购买”而得;这类文物是否能够证明是“非法手段获取”,就困难重重了。另外还有一部分是中国的文物走私贩子私下偷运出国。这部分文物的回归更是遥遥无期。
法案甚至在最后部分还悄悄地附上了另外一个非常容易被忽略的条件:归还程序规定最后须经法方国家主导的科学委员会评估与文化财产归还委员会的批准,明确要求申请国需“具备符合国际标准的文物保管条件和能力”。这是一个边界模糊不清的限制。以法国的保管文物的能力和条件来衡量的话,恐怕世界上能够具备其“标准”的条件和能力的国家不会太多。如果申请国的文物保管能力确实有限,这是否会成为法国拒绝归还文物的借口和理由,目前我们尚不得而知。我们不得不等待时间来验证。这些都是文物归还所面临的种种门槛。
从历史维度来看,对殖民主义罪行的反思和去殖民化浪潮是不可阻挡的。归还在殖民主义侵略中通过非法掠夺所获的外国文物,以“归还求和解”,既是对殖民主义掠夺的“非正义性”的承认,也是对文物原属国文化主权的尊重,并以此换取被殖民国家的谅解。这样才有可能洗清老牌西方殖民主义国家的罪恶。
法国正是看清了这一历史潮流之不可逆转,才果断立法通过归还文物法案,在时代的潮流中采取了正视自己作为一个老牌殖民国家的历史责任。应该承认,法国此举有助于塑造自己负责任的大国形象,提升在国际舞台上的道德话语权;并引领国际社会关于历史正义和文明之间的对话。
在上述法案通过之后,又设立了各种门槛,使文物归还对于法国而言具有一定的“可选择性”和“可控性”,在必要关头还可以“踩刹车”。可以预见,在一些两国舆论已经有了共识的文物,法国方面会相对积极地推动归还程序的实施。对于部分存放于枫丹白露宫“中国馆”的圆明园文物,因为来源清晰、历史责任明确,文物顺利踏上归途的“有朝一日”会相对比较快地降临。我们可以想象,法方可以借法国国家元首来华访问、或其他一些重要双边交往之机,宣布归还某些中国文物,以营造一种良好的氛围,甚至可以引发轰动效应。这种契机应该是广泛存在的。但对另外一部分存放于吉美博物馆的敦煌文物,则因顶着“购买”而来的虚假帽子,“有朝一日”的来临恐怕仍十分遥远……
说到这里,我们都大致应该看懂了法国立法者们投票通过文物归还法案的良苦用心:既树起了反殖民主义历史正义的旗帜,又防止了掠夺来的文物过多过快地流失;既保护了法国博物馆的很多极其重要的馆藏,又顺应、安抚了法国舆论的需求……这是非常高明的一步棋。
但不管如何,我们还是应该肯定,法国通过归还文物法案并简化归还程序,是西方殖民国家首次承认殖民文物的非法性,并首次建立起制度性归还这些文物的途径。这是一个历史性的里程碑。它使中华文明被迫流亡海外的文物终于有了重返故土的可能……雨果祈盼的“有朝一日”终于就要到来了!
(审核:李小华、张若梦、卫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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