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熊婷)“没想到生小孩基本不花钱!”5月20日,在市妇幼保健院,产妇文女士翻看住院费用清单时惊喜地发现,自己分娩费用的政策内部分已由医保基金全额承担,个人不用支付。她是我市分娩“零自付”新政实施后首批获益的产妇之一。
为深入落实生育支持政策,切实减轻家庭生育成本,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联合制定了《湘潭市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政策范围内费用个人“零自付”实施细则》。新政明确,我市参保孕产妇在纳入分娩“零自付”范围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时,经入院评估认定为低风险或一般风险等级的,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分娩“零自付”政策结算范围。无论参加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分娩费用均不设起付线,个人不用承担,由医保基金按定额标准与医院直接结算。具体支付标准为:单胎平产4000元,剖宫产6000元,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再增加1000元。
新政对于超出定额标准或不属于政策保障范围内的费用,也给出了清晰说明。若实际花费(不含个人自付部分)低于定额标准,医保基金按定额标准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若超出定额,超出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承担。超标床位费、美容缝合、免陪照护服务,以及产妇自行选择VIP病房、特殊药品、高端耗材等个性化项目,不列入分娩“零自付”范围,需由个人负担。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医院在提供上述自费项目前,必须充分告知并取得产妇或家属的书面同意,同时严禁以控费为由降低服务质量。
“我们将严格落实分娩‘零自付’政策要求,以更优质的服务配合政策落地,让每一位孕产妇住得放心、生得安心。”市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杨津介绍,“符合‘零自付’条件的孕产妇在我院住院,不仅入院时基本不用交钱,减轻垫资压力,还能享受‘一站式’结算,让她们少跑腿、更省心。”
值得关注的是,分娩“零自付”并非孤立的惠民举措,而是我市构建全周期生育支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医保支持生育的政策“组合拳”持续发力,从产前检查补助提标,到分娩费用“零自付”,再到生育津贴直发个人、新生儿免缴医保——一整套政策覆盖育龄家庭从孕前到产后的全链条医疗保障。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优化“一站式”结算服务,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让更多家庭在生儿育女的过程中更加安心、省心与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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