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月25日深夜,沈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沈阳化工学院(今沈阳化工大学)保卫科的报案:22岁的教务科女干事刘梅被人杀害在办公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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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的沈阳化工学院校门
接报后,沈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侦技人员和法医在刑警大队大队长马世民的带领下迅速赶往案发现场——
现场位于沈阳化工学校教学大楼三层的楼梯东侧,死者刘梅的遗体浑身是血、以头朝东南、脚朝西北的姿势平躺在办公室中央。其上衣敞开且沾满血迹,胸部腰部完全裸露,裤子被撕裂一道14厘米长的裂口,连同内裤被一起脱到大腿膝盖处,亦是沾满血迹,尸体头部下方积聚了一片80×98厘米的血泊,下身两侧遍布了十多枚血鞋印。
报案的保卫干事称:他当时例行巡视时发现刘梅值班所在的办公室房门虚掩着。他以为刘梅去上厕所了,就顺手用手电筒往屋内照了照,竟然瞥见地上躺着一个人。他不敢贸然进入室内,于是摸索着在门边找到了电灯开关将灯打开,就赫然看到刘梅衣衫不整、满脸是血地躺在办公室中央的地上,保卫干事大惊失色,立即跑去保卫科值班室用电话报案。
现场勘察发现,在办公室房门外侧一面距离地面高度约1.17米的处有一枚清晰的瞪踏状血鞋印,门内侧也有一枚同样的血鞋印,办公室房门上的采光玻璃不见了,地面上有清晰可见的扫地后留下的血线划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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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时民警装束是如图所示的83式警服
现场的两把电镀材质的折叠椅中的一把椅子腿上有一抹血迹以及少量的毛发,另一把椅子的一条椅子腿上沾染着大量的血迹和毛发,另外电镀管内的泥沙里也混杂着血迹,血型经过化验和刘梅的血型相同。
负责外围勘察的侦查员在教学楼北侧的垃圾堆中找到了一把沾有血迹的扫帚和一些玻璃碎片,经比对,碎玻璃就是现场办公室门上的窗玻璃,扫帚也应该来自现场。
另外技术人员在玻璃碎片上成功提取了一枚清晰的汗液手印。经分析确认该手印系由右手食指、中指、无名指及小指所留。特别是食指的指印,轮廓鲜明,呈现斗型纹,具有显著且稳定的特征。
警方判断刘梅应该就是被这两把椅子作为凶器击打而死,所以大部分侦查员就此判断凶手应该有两个人,因为单独作案的凶手没有必要先后用两把椅子对刘梅行凶。但是这个推测还是有部分侦查员表示怀疑,认为在法医进行尸检之前,暂时不能确定杀害刘梅的凶器是什么。
群众走访得知,刘梅姿容端丽,1983年11月进入校办化工厂分装车间工作后就成为男青工们公认的“厂花”,在1984年3月调到化工学校收发室任收发员后就“升格”成了“校花”。但是刘梅的作风非常正派,这点赢得了所有追求者的尊重,再加上她虚心好学、热情待人、手脚麻利、工作认真,群众风评极好,也正因为群众口碑好,刘梅又在1985年12月被调到教务科任干事,从普通女工变成了吃公家饭的事业编。
在亲朋好友和邻里街坊的眼中,刘梅是好女儿、好姐姐和好妹妹(她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和一个妹妹),是公认的好姑娘。如今她遭遇不幸,认识她的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并悲愤不已,要求公安局尽快破案,捉拿凶手并严惩不贷,为死者声张正义。
刘梅的尸体被拉回到沈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法医室,由法医专家徐功伟、李贤俊以及值班法医徐克一起进行尸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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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功伟(左)和李贤俊(右)
死者的面容被某种钳子类的凶器残忍的击打和捅刺,变得血肉模糊,脸上总共有七十多处创口,主要集中在前额、左眼外侧、上下眼睑、左耳前方、右颞部耳下方、头顶前方以及枕外隆突上方等部位,呈现出不规则的多形态挫裂。有些创口深至见骨,甚至深达颅腔,其惨状让身为资深法医的徐功伟和李贤俊都咋舌不已。
但是,尸检并未发现刘梅生前遭到过性侵,因为下体和阴道内没有检出男性体液,处女膜也很完整,换句话说刘梅到死还是完璧之身,所以徐功伟、李贤俊和徐克一致认为这是一起刻意伪造成强奸案的入室杀人案,杀人动机待考。而且死者身上大量的抵抗伤表明刘梅临死前进行过激烈的反抗,为何没有人听到刘梅的呼救声呢?
李贤俊法医根据刘梅头部的创口形状,判断作案凶器是一把克丝钳,并给出了他这么判断的理由:“犯罪分子若想不开锁进入室内,必然需要破除玻璃,而钳子无疑是完成这一任务的最佳工具。他很可能在入室行窃时,遭遇这位突如其来的姑娘的阻拦,因此钳子也转变成了他行凶的工具。被害人与他展开了激烈的搏斗,她身上的抵抗伤痕便是最好的证明。由于钳子体积小巧,加之搏斗过程中打击力度有限,难以造成致命伤害,这也是她脸上伤痕累累的原因所在。”
对此,徐功伟和徐克深以为然,不过徐克提出死者额头右侧和颧骨右侧的伤口是否是钳子造成的,是否可能是电镀折叠椅椅腿击打造成?但李贤俊坚决的认为就是克丝钳多次重复的凿刻打击造成的,并且进一步判断凶手只有一个人。
徐功伟进一步判断:尸体两侧的血鞋印很可能是犯罪嫌疑人在扒开被害人上衣、人为制造强奸现场的过程中所遗留;而门板外侧的血鞋印,则可能是其在逃离现场时,用脚猛力关门时所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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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上午,二老一小三名法医重新回到化工学校对现场进行考虑一次复勘和走访,就在这次走访中,化工学院的校长提到了一个细节:
校长说因为期末考试将至,1月24日10时刘梅曾着急忙慌的来找他报告说教务科有人擅闯过,有人用钥匙打开了教务科的门,锁着试卷的柜子被人触碰过,但里面的试卷并没有少。校长听罢后判断有人想要偷试卷,于是立即让刘梅将试卷送到校长室保管。
1月25日上午刘梅在二年级电化学考试考场监考,14时20分左右刘梅来到校长室和校长商议下周考试试题的打印和印刷事宜,期间校办的陈主任来电话索要试题,于是校长就将装有橡胶和工程力学等五门课程试题的五个信封交给刘梅,要求他带回家交给她的姐姐保管(刘梅的姐姐也在校办工作,是陈主任的直接下属),刘梅结果信封后离开,随后校长就去参加了学校的党组织生活,没有再见到过刘梅。
刘梅的姐姐证实刘梅在1月25日15时将五个试题信封交给了她,然后又回教务科值班,这说明刘梅已经完成了校长布置的送试题的任务后遇害的。
学校的木工郝某反映说1月24日13时左右刘梅来找他说教务科办公室门上的窗玻璃破了,于是他上楼帮忙更换了一块新玻璃。这就说明教务科的窗玻璃杯破坏了不止一次,显然是有人对教务科里的东西有兴趣。
可是,教务科办公室里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是结合刘梅反映过存放试卷的柜子被人动过的情况,李贤俊和徐功伟一致判断凶手“感兴趣”的目标应该是存放在教务科里的试卷!
那么谁会对这些试卷产生兴趣?只能是化工学校的校内学生,而且必须是参加死者所保管的期末考试试卷相对应的期末考试的学生,这一下子就将排查的目标缩小了一大块——参加1月25日和1月26日两场期末考试的男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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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监考老师
随即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刑警队的侦查员在化工学校党委的全力配合下,将参加1月25日和1月26日两场期末考试的男性学生进行挨个排查,并对他们的家进行搜查。结果在1月27日发现了端倪!
这天,铁西分局法医室法医小胡来到市局技术科,送来了一批检材:一件外衣、一双棉鞋、一把克丝钳和一套油墨印记的十个手指头指纹和掌纹样本,棉鞋和克丝钳是从化工学校二年级学生、时年17岁的肇强家中搜到的,而指纹和掌印样本也是直接提取自肇强本人的双手。小胡送来检材的时候整个人都很兴奋,对李贤俊、徐功伟和徐克说:“希望来了!化工学校案子要破了!”
经鉴定,肇强家搜出的那双肇强平时所穿的棉鞋鞋印和留在现场的血鞋印可作同一认定,其鞋底缝隙中提取到的微量血迹经血型化验为O型,就是死者刘梅的血型。
经鉴定,肇强家搜出的外衣上的血迹血型为O型,和死者刘梅血型吻合。
经鉴定,现场外垃圾堆的玻璃碎片上提取到的汗液手印上面的食指指纹和肇强的右手食指指纹相同部位的个别特征上亦高度吻合,两者可作同一认定。
经鉴定,肇强家搜出的那把克丝钳子上的血迹血型是O型,和刘梅的血型相符,并且形制上能够和刘梅脸上的创口特征相吻合。
至此,肇强被认定是杀害刘梅的凶手。
然而,即便证据摆在面前,很多人都不相信肇强是杀人凶手,因为他平日里在学校里的表现还不错,是化学课的课代表,还是共青团员,又是个700度的高度近视眼,眼镜掉了就根本分不清方向的那种近视,这种人怎么可能会是杀人凶手呢?
就在肇强被拘审时,肇强的同班同学刘某和李某主动找到校长,坦白了他们和肇强未来考个好成绩曾潜入教务科盗窃试卷的罪行。
1月23日23时,刘某和李某潜至教学大楼三楼,由李某望风,刘某推开没有上锁的教务科门,这时发现门上的窗玻璃不见了,他怀疑是有人“捷足先登”,然后入内后发现装试卷的柜子门也没锁,于是他在里面拿了一份印有电化学试题的试卷后和李某回到宿舍,却发现同宿舍的肇强正在打着手电抄写着一份电工学的试卷,两人瞬间知道原来捷足先登的竟然是这位平日里品学兼优的化学课代表。肇强见到他们俩也不惊慌,看到刘某手中的试卷更是表示可以“互通有无”——
三人一直忙活到了1月24日3时才把两份试题抄完,肇强随即又跑了一趟将试题放回教务科的柜子里,这才回宿舍休息。
李某和刘某还证实,1月25日傍晚吃过晚饭后,他们一起去机电学院礼堂看电影,招呼肇强一起去的时候,平时特别喜欢看电影的肇强却支支吾吾的婉拒了,这让他们感到非常纳闷,但恰恰是这段证词让肇强拥有了作案时间!
另外,肇强的几名要好的同学经不住警方的反复盘问,从而承认肇强曾在1月24日向他们透露了部分试题,使得他们在1月25日上午电化学和下午的电工学考试中都考了不错的成绩。
面对诸多人证物证,肇强的心理防线崩溃,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他在虚荣心的驱使下为了取得好成绩,先是在1月23日夜里潜入教务科盗取了一份电工学试卷,又“共享”了刘某盗取的电化学试卷,在1月24日的考试中发挥出色,尝到甜头后的他又企图盗取橡胶和工程力学试卷。
1月25日晚上,当肇强用克丝钳打碎教务科门上的窗玻璃开门入室后,正翻阅着试题卷纸之际,如厕归来的刘梅将他堵在了教务科办公室里——
刘梅质问肇强来干什么,肇强支支吾吾地说来看成绩,刘梅哪里能信,一指肇强是偷试卷的贼,要拉他去校长室,肇强哪里肯去,两人随即发生了激烈拉扯,情急之下的肇强抄起克丝钳对着刘梅的头部和面部一顿猛砸猛戳,刘梅忍着剧痛死死抓住肇强的胳膊不肯松手(这就是她始终没有叫喊呼救的原因,可能是一旦喊出声力气就散了),直到头部和面部被肇强的克丝钳又戳又砸到皮开肉绽,鲜血四溅,最终失血过多休克而亡。
为了掩盖罪行,肇强撕开刘梅的上衣,扒下刘梅的裤子,伪造成入室流氓行凶的假象后,将碎玻璃用扫帚扫进了棉衣里兜着,拎到教学楼外的垃圾堆倒掉后先骑车回家(他的家距离学校也就不到1公里),将血衣、血鞋和克丝钳藏好后就寝——
最终,肇强被判处无期徒刑。
刘梅被追认为共青团员、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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