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市 “企业服务年” 工作部署,践行优化企业服务相关举措要求,近日,湖南湘潭中院联合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税务局等 19 家单位,在全省率先出台破产审判系统集成改革若干措施。文件聚焦破产全流程痛点堵点,从九个方面推出 33 项突破性举措,标志着湘潭在构建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畅通市场主体挽救和退出渠道上迈出关键步伐。
此次措施立足司法职能、强化府院联动,构建覆盖破产程序全链条闭环服务体系,重点从流程提效、难题破解两大维度推出便利化改革。
在提质增效方面,建立破产财产解封处置新机制,允许管理人依规先行处置查封财产,提速资产变现;完善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机制,覆盖税务、金融、招投标等领域,助力企业重整重生;强化破产管理人履职保障,明确权责边界,公安部门依规提供排查、处置妨碍行为等支持,为管理人履职保驾护航。
在破解实操难题上,开设信息查询绿色通道,健全法警协同查控机制,打通企业信息、车辆查控壁垒;针对不动产验收、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明确评估审核、依规办证路径,盘活沉睡资产;简化破产企业注销流程,凭破产裁定即可开具清税文书、办理注销,无需另行公告,加速僵尸企业出清,优化市场资源配置。
下一步,湘潭中院将牵头用好府院协调机制,推动改革措施落地见效,把制度红利转化为企业实实在在的便利。全市法院将以破产审判改革为抓手,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擦亮 “湘潭服务、相当专业” 法治品牌,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司法动能。(尹静 刘叶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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