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银川5月13日电(记者焦思雨)日前,记者从自治区水利厅获悉:自2017年以来,宁夏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已累计压减地下水超采量7653万立方米,超采区数量由7个降至3个,面积缩减至518平方公里,地下水位实现止降回升,地下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宁夏深入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坚持立法先行,先后出台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水资源管理条例、水资源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制度,逐步建立地下水监管制度体系。实行分类分区差异化水资源税征收制度,对超计划取用地下水行为加倍征收水资源税。“十四五”以来,全区地下水取水量稳中有降,由2020年的6.14亿立方米降至2025年的4.43亿立方米,持续控制在国家分配指标以内。
宁夏印发地下水管控指标方案,划定39个地下水管理单元,明确各地、各行业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管控目标。严格地下水取水许可管理,对已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建立地下水位预警制度,按季度对各市县地下水水位变化及取水总量情况进行通报预警。此外,宁夏健全完善地下水位监测站网,开发地下水数字监管平台,地下水位监测站点达1024处,建成4042处地下水取水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地下水开采量监测计量率达到90%以上。建立健全“河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纳入自治区效能考核。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