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尉氏县永兴镇陈村发生一起因24厘米围墙违法越界引起的邻里宅基地纠纷,2017年原告弄彩钢及时发现原告移动灰记,后因排水问题矛盾激化并对薄公堂。随着二次现场勘验结果出炉,原有判决认定出现事实分歧,当事人恳请司法部门重新审理,依法纠正此前侵权认定。
据当事人王某堂反映,纠纷的源头可追溯至1999年。当时,邻居白某在未告知王某堂的情况下,于两家房屋相邻处修建院墙。该院墙超出了白某宅基地的使用范围,侵占王某堂一方约24公分的宅基地面积。此后二十余年间,王某堂一方为维护邻里和睦,始终未就超占问题提出异议,双方也未因此发生争执,邻里关系一直保持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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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图,王先生提供)
矛盾在2023年集中爆发。当时雨季,因白某家房屋构造原因,排水向王某堂家倾斜,导致雨水冲毁了王某堂家的红薯窖,并造成其院内积水、屋内受潮。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王某堂于2023年11月将涉事院墙拆除。他主张,宅基地院墙应遵循“按边界中线双方各摊12厘米,组成24厘米,谁也不吃亏”的原则,随后将院墙向内偏移12厘米重建。此举引发白某强烈不满,双方争议持续升级。
2024年4月,白某以侵权为由将王某堂诉至当地法院。法院受理后对涉案院墙进行了测量,但因测量工具存在误差,导致结果出现偏差。随后法院作出判决,认定王某堂私自拆改围墙、侵占宅基地的行为构成侵权,判令其拆除新建院墙,并按原址重建。王某堂对测量结果及判决结论均不服,认为权属认定与实际情况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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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资料,王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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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资料,王先生提供)
2026年4月13日下午3时许,在当地法院、村组织等多方牵头协调下,工作人员对争议院墙及宅基地边界开展了第二次专业勘验。经精准测量与权属核对,本次勘验确认涉事院墙位于王某堂合法宅基地范围内。该结论与一审判决所依据的测量结果存在差异,使得原判决所认定的事实情况出现了新的变化。但由于案件已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王某堂无法通过常规上诉程序进一步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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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勘测笔录,王先生提供)
目前,王某堂已正式提出诉求,希望上级相关部门能够依据2026年二次勘验的客观结果,对本案重新进行审理,依法撤销此前对其作出的侵权行为认定,并请求拆除越界院墙,按照边界中线各分摊12厘米重新垒砌墙体,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的宅基地权益。
小小围墙牵动邻里权益,权属边界关乎公平正义。本案因历史遗留、排水影响、测量差异、程序期限等多重因素交织,致使权属边界认定存在争议。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新核查,根据实际情况妥善解决邻里权属纠纷,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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