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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市职工互助保障事业
健康发展
更好地满足职工健康保障需求
2026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参保工作正式启动
集中参保截至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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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办理时间&方式
(一)
基层工会(单位)参保
参保办理时间为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31日(节假日除外)。
统一登陆“宁波工会网—服务平台—基层工会—办事申请—互助保障”模块网上参保。
已参加特种重病、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项目的且保障到期日在2026年5月31日以后的,应在保障期满30天内完成续保。
(二)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符合参保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甬工惠职工服务平台“医疗互保—社区联合工会会员自助参保”模块中,线上自助参保“宁波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参保系统于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31日开放。
(三)
退休人员参保
符合参保条件的退休人员可在甬工惠职工服务平台“医疗互保-退休参保”模块中,线上自助参保“宁波市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参保系统于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31日开放,2026年度不设补保期。
宁波市城区线下设置参保点的,由各镇街和社区(村)结合实际,在2026年5月11日至集中参保结束日期前自行安排参保时间,参保结束后由社区(村)工会统一通过“甬工惠基层工会服务平台”平台办理参保手续。
(四)
保障金报销
办理时间和方式
2026参保年度的各互助保障项目报销办理开始时间为2026年7月1日,线上可通过“甬工惠职工服务平台”办理,线下可设在市、区(县、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等互助保障代办点办理。
保费标准和保障期限
(一)
基层工会集中参保
缴费标准和保障期限
1.连续参保保费标准和保障期限
基层工会已参保2025年度互助保障相关项目且2026年度按规定续保的,本年度续保项目按2026年度相关项目标准保费缴纳,保障期1年与2025年度保障期满日连续衔接。
2.非连续参保保费标准和保障期限
基层工会未参保2025年度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2026年度计划参保的,按项目标准保费的11/12缴纳(在职职工住院项目73.33元/人、退休人员住院项目137.5元/人),保障期11个月,保障期为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基层工会未参保2025年度特病重病或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项目,2026年度计划参保的,按2026年度项目标准保费缴纳,保障期限从办理参保手续次日零时起到一年保障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二)
退休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
自助参保住院项目
缴费标准和保障期限
1.连续参保保费标准和保障期限。
已参保2025年度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且2026年度按退休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自助参保的,本年度参保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保费按2026年度相关项目标准保费缴纳,保障期1年与2025年度保障期满日连续衔接。
2.非连续参保保费标准和保障期限。
未参保2025年度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且2026年度按退休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自助参保的,本年度参保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保费按2026年度相关项目标准保费的11/12缴纳(退休人员住院项目137.5元/人、在职职工住院项目73.33元/人),保障期11个月,保障期为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须通过线上方式参保。
市区社区线下参保只提供按标准保费续保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如发现未参保2025年度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人员按标准保费参保相关项目的,将退回多交保费并按本文件规定的保障期执行保障责任);非标准保费(指退休人员住院项目137.5元/人、在职职工住院项目73.33元/人)的参保人员须通过线上方式缴费参保。
宁波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项目简介
(可滑动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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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电话
业务咨询:87185151-2
技术支持:87185151-7
来源丨甬工惠
编辑、一审丨王哲艺 二审丨王昱啸 三审丨曾丹华
责编丨沈焰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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